能源新形势下的我国节能认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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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能源问题是全球共同关注的一个战略性问题.我国是能源消费大国,能源需求大,而国内能源贮备不足,节能任务十分迫切.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节能需要,我们建议应采取节能认证的手段,大力促进节能工作的发展.

[关 键 词]能源形势,节能认证,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40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461(2010)07-0047-05

[收稿日期]2010-04-21

[作者简介]陈安国(1974―),男,江苏徐州人,就职于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博士后,副教授,主要研究公共政策等领域.

一、当前我国节能面临严峻形势

当前,我国节能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人口增加、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重化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汽车和家用电器大量进入家庭,能源需求大幅度上升.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突出.我国在能源利用方面的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如下:第一,资源总量大,产量大,消耗量大,第二,资源探明程度低,采收率低,利用效率低,第三,人均拥有资源量少,人均消费能源水平低.由于以上原因,必然使我国在能源问题上存在三大矛盾:污染环境的煤炭资源消费量过大与优质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缺少和供应不足的矛盾,能源生产总量大与能源利用效率低之间的矛盾,人口数量大和人均用能少之间的矛盾.

在我国能源约束矛盾日益凸显的同时,我国能源利用效率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为33%,比发达国家低约10个百分点.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8个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钢、水泥、纸和纸板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分别高21%、45%和120%,机动车油耗水平比欧洲高25%,比日本高20%,我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发达国家的2倍-3倍.这些指标既反映了中国目前的能源使用比较浪费,但也充分表明,我国提高能源效率潜力巨大.

从中国国情出发,解决能源约束矛盾,必须全力实施节约优先的方针,大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效率.节能是缓解能源约束矛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现实选择,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节能的重要性,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节能认证在我国节能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节能是目前中国的长期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中国为世界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事业.为缓解当前煤电油运紧张状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资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全社会需要共同努力,要着力加强节能工作,深入开展节能认证,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加快中国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全球节能和环境保护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节能认证是节能领域中一项十分有效的措施.节能产品认证是依据相关的标准、技术要求和认证程序,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颁布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给产品粘贴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活动.节能认证能够体现出产品或技术的性能指标,目的是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写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从而影响耗能产品设计和市场销售,以促进产品能效的提高和节能技术的进步,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最终达到全社会节能的目标,创造一个和谐的生态环境.

节能认证制度抓住了节能工作的源头,已经取得了很好的节能效果.为了有效开展节能认证工作、保障节能产品的健康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节能产品的国际贸易,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于1999年依据节能法颁布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正式启动了我国的节能认证工作,并采用自愿性认证原则,标志着我国节能认证制度的正式建立.认证产品已涉及家用电器、照明器具、办公设备、机电产品、电力设备、建筑产品等领域35大类,经过几年努力,我国节能认证工作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已开展了家电、照明、电力、机械、办公设备等领域的近30类耗能产品的节能认证工作,而且市场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在其产品或者包装上使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节能认证带来巨大的效益.据有关机构测算,仅冰箱一项分析数据表明,从1999年到2002年底,通过节能认证措施的实施,累计节电达11.7亿千瓦时,按照全国平均电价0.57元/千瓦时计算,共节约6.7亿元人民币[1].

实践证明,节能认证制度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推动企业的节能降耗技术进步,规范节能产品市场,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但由于我国节能认证的起步较晚,仍存在一些问题,力度和范围急待加大.

三、国外先进节能认证经验的借鉴

从国外经验来看,节能认证工作的确已经成为一项非常有效的节能手段.节能认证制度以其投入少、见效快、对消费者影响大等优点,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及.目前,世界上已有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日本、韩国、菲律宾和泰国等37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节能认证制度,取得了显著的节能、环保和经济效益.节能认证制度有效拉动了高效产品市场需求.各国具体的节能认证措施如下:

其一,欧盟各成员国采取的是白色认证体系.白色认证体系强化了对企业的约束,要求企业向最终用户提供最节能的方案,由认证机构对所节约的能源数量和时间给出认证.例如,欧盟各国为了提高建筑能效,在成员国之间及其成员国内部形成了一系列的以满足具体能源使用和能源效率目标的协议.协议由政府鼓励支持,由协议参加者在“自身利益”的基础上进行实施.欧盟还在建筑节能认证领域推行GEA标识和EU能源标识制度,目前建材认证部分已经纳入GEA标识管理.

其二,美国采取的是“能源之星”节能认证制度.美国1992年开始实施自愿性节能认证(能源之星).美国的采购法和几个总统令都规定政府必须采购“能源之星”认证产品.“能源之星”认证活动间接地成为政府强制性行为,是国外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技术壁垒.1992年开展“能源之星”认证,1994年设立《节能法案》,通过为各种各样的节能产品制定能效标准,为每个家庭每年节约了大约200美元,并且由此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是这些花费的1,000多倍.例如,目前“能源之星”涉及的建材产品包括:绝热材料、屋面和墙体材料、门窗、节水设备等.目前,美国已有1,200家企业经过“能源之星”认证.美国政府还积极推动高能效建筑产品的生产和使用,美国的“联邦采购要求”规定,所有的联邦机构必须采购经过认证的高能效建筑产品,目前高能效建筑产品的市场份额达到25%.

其三,日本的节能认证也非常值得借鉴.日本能源政策的基本方针是实现“E”,即能源供给的稳定、保护环境和经济增长.例如,继1993年、1997年的两次修订后,日本在1998年6月第三次修订了《关于能源使用合理化的法律(简称节能法)》,并于1994年4月起实施.通商业省通过对保温材料和建筑材料认证给予指导,使之改进这些材料的保温性能,提高住宅、建筑物的节能性能,在2010年前保证建筑节能达到760万吨标煤.日本在2000年从家电产品开始实施能源标识制度,也有效促进了民用节能效果[2].

其四,德国的节能认证也有非常完善的体系.德国节能认证体系及技术在欧洲以至全世界都处于领先地位,其节能认证的政策体系和技术措施对中国发展节能建筑有一定借鉴作用.德国节能认证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不仅出于经济利益上的考虑,也是为了从根本上减少二氧化碳等气体排放,减少全球范围内的温室效应.例如,德国建筑节能认证规范EnEV2002,体现了德国最新建筑节能认证技术研究成果,有很强的实际操作性.这项新的建筑保温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的核心思想,是从控制单项建筑围护结构(如外墙、外窗、屋顶)的最低保温隔热指标,转化为对建筑物真正能量消耗量的控制,从而达到严格有效的能耗控制.由于住宅每年能耗费用对使用者是一笔巨大开支,因此建立建筑能耗证书系统对控制建筑能耗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手段.

其五,亚洲一些国家在节能认证领域也都有各自的经验.在亚洲地区,随着亚洲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意识到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重要性,积极致力于节能认证工作.许多国家的制造商也积极提倡采用节能认证标准和能效标识,因为这将使他们能更有效地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竞争.例如,韩国政府鼓励向购写节能认证产品的消费者提供低息长期贷款.韩国电力公司也对购写节能认证产品的消费者有一定的优惠.国外这些节能认证活动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世界能源供应的紧张局面,极大地改善了人类生存环境,同时也促进了节能产品的开发与应用.目前亚洲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都已经实施了节能认证和能效标识活动.

从国外节能认证的经验可以发现,节能认证制度不仅使消费者的能源费用支出在减少,而且还促使生产者积极开发、生产通过认证的更高效产品.可见节能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极大促进了世界各国节能目标的实现,值得我国很好地借鉴.

四、积极拓展节能认证工作的新思维

为了确保经济增长、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促进能源高效利用,需要进一步做好建立基于我国能源资源特点、统筹规划、协调一致的促进节能认证政策,积极拓展节能认证工作的新思维.

首先,要确立开展节能认证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和实施节能认证优先的方针.我国的节能认证事业发展必须围绕这个总体目标进行,发展节能认证事业,必须要认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方针,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不断提高用能效率,跨越式推进节能认证事业.节能认证对于缓解能源约束矛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把节能认证作为能源发展战略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节能认证放在突出位置,长期坚持和实施节能认证优先的方针,推动全社会节能[3].

其次,要加强对节能认证产品的激励政策.一方面,要对落后的未经节能认证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逐步淘汰制度.国家要逐步对落后的未经节能认证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节能认证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淘汰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目录,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或节能认证标准的耗能产品或建筑,不能出厂销售或不准开工建设,对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节能认证的国家淘汰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的,要加大惩罚力度.另一方面,要制定和实施强化节能认证的激励政策.要实行强制性节能认证制度.目前节能认证属于自愿性认证,鉴于节能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应该进一步加强对节能认证的支持力度,必须将节能认证作为强制性认证来加以要求和管理,要制定强制性的《节能认证设备(产品)目录》.重点节能认证领域是终端用能设备,包括高效电动机、风机、水泵、变压器、家用电器、照明产品、汽车及建筑节能产品等.要对生产或使用《目录》所列节能认证的产品实行鼓励政策,具体如下:其一,要将节能认证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其二,国家要对一些重大节能认证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认证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给予投资和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其三,节能认证的监督管理等所需费用,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其四,研究鼓励发展节能认证车型标准和加快淘汰高油耗车辆的财政税收政策,择机实施燃油税改革方案.

第三,加大依法实施节能认证管理的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以《节约能源法》为核心,配套法规、标准相协调的节能认证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强化监督管理.一是研究完善节能认证的相关法律,抓紧完善《节能认证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规章,二是建立和完善节能认证监督机制.要积极组织对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石化等高耗能行业使用节能认证产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例如,在建筑节能方面,各级政府除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外,应尽快出台法规层面的规范性文件:其一,要使建筑节能认证标准成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必须强制推行,其二,要建立健全建筑节能认证法规体系,完善建筑节能认证标准体系.要研究制定建筑节能认证管理条例,发布建筑节能认证法规等,其三,要建立获证建筑的能耗监督和统计报告制度.

第四,要积极建立健全各类节能认证组织机构,理顺各方关系.其一,要积极成立各类节能认证机构,主要从事与节能认证有关的认证、检测、国际合作和认证试点示范工程等工作,其二,要建立节能认证监管和协调机构.全国节能认证机构的监管工作应由认监委负责.要由认监委和建设部共同组成节能认证工作协调组,统一监督和协调全国的节能认证工作.认监委和建设部有关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将节能认证监管纳入经常工作范围,落实责任,在节能认证工作协调组的指导下各负其责.各地认证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健全节能认证监督管理执法机构,配备精干有力的队伍,理顺与各方面的关系,要健全节能认证监管体系.

第五,增强法制观念,加大对节能认证的执法监察力度.对节能项目的有关节能认证要做明确的规定,对不按节能认证标准设计,达不到节能认证要求或违反规定的,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必要时还需停业整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能认证的管理,落实对节能认证的审查,要把是否符合节能认证标准作为审查通过的必要条件.主管部门须加强节能认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法.要组织力量进行检查,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节能认证中采用的伪劣产品、不合格品,节能认证产品手册中虚报高估节能保温效果,节能认证产品介绍中的虚检测欺骗宣传,以及节能认证检验中的弄虚作检测行为,都要加强查禁处罚力度.例如,应加强对重点行业节能设备的认证管理,要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的主要耗能设备、工艺系统的检测,确定是否通过认证,定期公布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及与国内外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的比较情况[4].

第六,促进认证技术进步,推行认证科技创新.要抓紧能耗统计、产业普查等基础工作,研究制订相关的政策,完成一批节能认证科技攻关、技术创新、成套技术开发推广和产业化项目,研究开发一批科技含量高、满足节能认证标准要求的先进产品,建立节能认证标识体系,编制认证技术与认证产品推广、限制、淘汰目录.做好技术和产品的转化工作,促进节能认证技术市场化、产业化,为节能认证工作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还要加快节能认证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组织对共性、关键和前沿节能认证技术的科研开发,实施重大节能认证示范工程.建立以认证机构为主体的节能认证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要引进国外先进的节能认证技术,并消化吸收.组织先进、成熟的节能认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列入《节能认证设备(产品)目录》的终端用能设备(产品).

第七,加快认证标准制订步伐,完善节能认证标准体系.编制出配套的节能认证标准,是推进节能事业的基础工作.目前仅有少量节能认证标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应尽快建立完整的节能认证标准体系,其中包括基础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工程标准、管理标准以及各类节能设计标准、运行标准、检测标准、能耗标准、新能源利用标准等.配合节能认证标准的实施,应编制全国的和地方性的标准图、通用图等配套图集.应加强对国外节能认证标准的调查、收集和分析研究工作,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

第八,做好节能认证试点示范工作,加大节能认证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力度.技术推广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以点带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推动节能认证的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都要开展节能认证的试点示范工作,认真组织,抓出经验.例如,可积极组织实施“建筑节能认证示范工程”,在北京等直辖市试行节能认证国家标准,进行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绿色建筑示范,进行既有建筑节能认证示范,积极探索,逐步推广.推动以节能认证为核心的绿色节能技术发展,各地要研究适应当地条件的新的节能材料、设备和技术.要以试点工程为载体,综合推广应用节能认证新技术,展示节能认证成果.

第九,大力推行能效标识制度,推进节能认证.要通过能效标识制度使新产品执行节能标准,并将出台经济激励政策推进节能认证.用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引导企业厂商执行节能标准.建立绿色评价体系,推进企业用能产品能效分级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建立节能产品评定体系,,推行企业产品能耗性能评级和绿色产品性能评定分级,鼓励各地大批量开展各种类型的有代表性的节能认证示范产品生产基地.

第十,提高节能认证意识,加强信息传播.强化节能认证宣传、教育和培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认证宣传,不断提高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要使消费者主动购写效率高的节能认证产品,另一方面也促使生产者积极主动加入到节能认证行动之中,还要将节能认证纳入技术教育培训体系.要使企业厂商真正重视节能认证,必须提高消费者的节能认证意识,所以加强节能认证信息宣传工作至关重要,可建立针对明确目标群组的宣传信息和咨询系统.要经常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媒体,开展广泛持久的节能认证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提高企业厂商和广大居民的认识程度,加强对各级领导的宣传,提高他们的重视程度,组织学习《节能管理规定》,举办节能认证培训班、研讨会,加强节能认证科技书刊和通俗读物的出版工作,建立节能认证信息网站,搜集整理国内外信息,扩大与国外交流渠道[5].

十一,加强引导调控,积极培育节能认证市场.节能产业跨越式发展提供的巨大市场机遇,必将带动节能认证的迅速发展.针对当前节能产业存在盲目上马、重复建设、小型分散、技术落后、质量低下、虚检测宣传、不正当竞争等妨碍节能产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甚至对产品质量产生严重影响的诸多问题,应该充分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推动规范性节能认证市场的形成,促进节能认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率,保证节能认证的效果和目的.例外,要积极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能认证新机制.一是建立节能认证信息发布制度,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及时发布国内外各类先进的通过节能认证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鼓励企业生产的产品通过节能认证,二是大力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写节能型产品,三是要克服节能认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的市场障碍,促进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技术产业化,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怎么写作,四是建立节能认证技术的投资担保机制,促进节能认证技术怎么写作体系发展,还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划实施.节能认证是一项重大工程,需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要加强对节能认证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认证机构、人员和经费,制定规划,组织实施.有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节能认证工作的开展.推行政府对节能认证产品的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公务车,发挥政府节能表率作用.

十二,积极筹措资金,增加对节能认证工作的投入.各地应结合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积极作好有关节能认证项目的申报,力争列入国家计划,取得资金支持,各地可利用财政预算编制改革的机会,根据需要与可能,集中开展节能认证项目,筹集开展节能认证工作所需的资金.用好已有的节能认证专项费用,明确节能认证专项费用的使用范围,确保节能认证专项费用的较大部分用于支持新项目的节能认证工作.利用各种可能的方式,争取国际资金的支持.各地还可通过节能认证研究开发项目培养、扶持若干企业,并使新产品开发与示范工程相结合,鼓励获证节能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实现产品更新换代.


十三,节能认证是一个需要多方参与的工作.要妥善处理好节能认证机构、企业厂商、开发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政府的协调、控制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要坚持开放的工作方法,积极广泛地开展国内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合作与协调,同时谋求在节能认证政府主管部门、节能认证机构、有关行业协会与节能产品的生产企业之间建立并形成灵活有效的平等合作关系.同时,各认证机构应积极与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广泛联系,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把节能认证工作做好.

十四,加强国际合作,不断提高我国节能认证技术与管理水平.发达国家节能认证工作起步较早,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应抓住机遇积极开展与国际机构、外国政府、民间团体和节能认证机构之间的双边或多边国际合作,最大限度地利用国际资源,为我国节能事业怎么写作.继续扩大与加拿大、美国、欧盟、法国、荷兰等国家,以及与世界银行、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全面开展新的节能认证合作项目.通过考察访问、学术交流、展览参观、合作研究、出国进修、举办研讨会、建设示范工程、兴办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合办研究开发组织等多种途径,广泛拓展合作领域,以跟踪世界科技发展动向,努力提高我国节能认证技术与管理水平.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发展节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加快自主创新的步伐,形成有中国特色的节能认证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曹莉.从发达国家看我国的能源战略[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5):28.

[2]张世坤.我国当前的能源问题及未来能源发展战略[J].能源研究与信息,2004(4):67.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J].有色冶金节能,2005(2):32.

[4]于培伟.美日欧能源战略调整走向及其启示[J].国际经济合作,2006(3):65.

[5]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事司.欧盟节能战略及启示[J].中国经贸导刊,2005(23):43.

(责任编辑:张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