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情况

更新时间:2024-01-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8383 浏览:81827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新世纪日本谋求再度崛起的一项重要战略.2002年,就任日本首相后,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本着“国家利益优先”的原则,强调知识产权的创造循环,即创造、保护、活用、人才培养,促进知识产权的不断产生并形成螺旋上升的创新趋势.由此确立的“知识产权立国”被称为继明治维新“开国”和二战后“开国”之后的“第三次开国”.认真研究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做法和经验,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的组织构架

为了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日本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战略总部,由首相担任战略总部的部长,战略总部的成员为内阁所有的大臣,此外还专门聘请10位著名的企业家、大学教授和律师作为战略总部的成员.

知识产权战略总部下设知识产权战略事务局.知识产权事务局由25名成员组成,其中17名来自各部门,6名来自产业部门,2名来自大学,主要工作是制定年度“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事务局还设有研究小组,对“推进计划”提出咨询意见.知识产权事务局每年6月出台当年的“推进计划”,各相关部门按“推进计划”的要求落实本部门的相关工作.其中经济产业省负责落实《专利法》和《商标法》的相关工作,文部科学省负责《著作权法》的相关工作:农林水产省负责《种苗法》的相关工作.企业和大学也按照“推进计划”开展各自的工作.


知识产权事务局下设3个专门调查会,负责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调查的情况提出新的课题,为制定下一年度的推进计划提出对策建议.其中知识产权强化竞争力专门调查会负责调查研究有关知识产权强化竞争力的课题,日本品牌调查会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日本品牌振兴的课题,数字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制度专门调查会负责调查研究针对近年来数字技术发展和网络化普及的知识产权制度的课题和对策.

二、日本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方针和主要内容

日本在制定年度知识产权推进计划的同时还制定中长期推进计划,提出阶段性目标、工作方针和主要措施.从2003年起至2009年,先后推出了三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

2003年制定的第一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首次提出了实现知识产权立国的目标,并提出知识创造循环活性化的工作方针.主要措施有:设置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设置大学知识产权本部,制定专利审查加速法,修改职务发明的规定,新设关于泄露商业秘密的处罚规定,制定数字内容产业促进法,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综合战略.

2006年制定的第二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提出的目标是实现世界最先端的知识产权立国.重点项目是:深入各地支援中小风险企业,推动大学内部的知识产权创造和产学协作,改革申请制度,加速专利审查,振兴日本品牌,确保和培养知识产权人才.主要措施是:启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制定国际标准综合战略,引入地区团体商标制度,设置“知识产权避难所”,启动专利论文信息检索系统:5年内录用490名任期制审查官,着手修改著作权法.

2009年制定的第三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与前两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突出“知识产权保护”不同,突出的是“扩大和推进运用知识创造的循环”,并正式引进政策评估循环制度.目标是强化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力.基本方针是强化和促进创新的知识产权战略:强化全球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软实力产业的成长战略,确保知识产权的安定性和可预见性,构建针对用户需求的知识产权体系.主要措施有:综合评估专利制度的未来方向,大学知识产权本部和TLO的清理和专业化,解决权力滥用的问题:强化知识产权的高层外交,完成防止仿冒盗版商品扩散条约,完善数字内容的交易环境,研究审查运用外部智力资源的方法.

三、日本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最新动态

2009年,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外部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随着技术创新、市场变化、规模的飞跃性扩大,以及数字化、网络化技术运用的快速发展,促使获得革新的基本专利迅速有效地实用化,并投入世界市场的做法在世界上日益普遍.与此同时,二战后最大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这些都给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

根据2009年制定的第三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近期要重点研究解决的有三个课题:一是获得革新的基本专利运用开放型创新迅速实用化的能力还比较薄弱.与欧洲的一些国家相比,日本来自国外的创新开发经费所占比重相对较低,英国国外来源的创新开发经费所占比重为17.2%,法国为8.83%,德国为2.47%,而日本仅为0.32%,其中大学自国外来源的创新开发经费所占比重英国为8.15%,法国为2.67%,德国为3.18%,日本为0.02%.二是在海外的知识产权保护活动落后.与美国和欧洲相比,日本在国外申请专利的比重较低.2007年,日本专利申请人中,在国内申请的占总数的76%,向国外申请(全球申请的)占24%,该两项数据美国为49%和51%:欧洲为38%和62%.三是尚未发挥软实力产业的潜在成长力.与美国相比这方面的差距也比较大,2008年日本国内数字内容市场收入约为14万亿日元,美国约为50万亿日元,海外收入日本约为6010亿日元,美国约为8.5万亿日元,日本的海外收入约为国内数字内容市场收入的4.3%,美国该数据约为17%.

针对这三个课题,近期要重点做好的工作:一是促进创新.修改先端医疗领域的专利对象,将显著减轻副作用的新用法、用量的医药追加为专利对象.强化综合制作的机能,完善产业革新机构的制度,改善加速大学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强化革新的知识产权创造基础和后援机制.完善针对开放型创新的知识产权环境,处理权利滥用问题,采取促进专利使用许可的措施.二是强化全球化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构建世界知识产权体系的工作,积极扩大专利申请高速公路的网络,强化仿冒品和盗版对策,尽早缔结防止仿冒品和盗版扩散条约,强化对发生侵害的国家、地区的推动工作,强化对中小企业海外业务的支援,强化从获得权利到开拓销售渠道及仿冒品对策的一系列支援.三是将软实力产业作为战略产业推动其发展.振兴软实力产业,构建数字网络的交易支援系统,为文化资源建立档案、建立媒体艺术的国际传播中心、完善年轻创作人才的创作环境.强化对海外开拓的支援,创设数字网络的海外开拓基金,强化数字网络节等向海外传播的活动.强化对数字网络时代的对应,迅速增加限制权利的一般性规定,通过合同规定等促进流通,强化对网络上侵权产品流通的对策.

四、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经验及启示

日本虽然与我国的国情不同,但其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方面的一些做法和成功经验对我们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一)高度重视法律的修订和完善

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日本政府高度重视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日本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目前,日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知识产权基本法》为基础,辅之以《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以及《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反垄断法》等多部法律,形成了日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体系.其中《商标法》、《专利法》等专门性法律与《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反垄断法》互为补充,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两道防线.此外还重视研究新问题、新动向,及时修改和完善法律,日本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修改非常频繁,有的法律甚至每年都进行修改,从而提高了法律的应用性、时效性和操作性.日本及时修订完善法律的做法,对于我国法律修改滞后的问题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大力推进世界知识产权战略

面对日益增加的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日本坚持把推进世界知识产权战略摆在重要地位.一是重视知识产权法律与国际相关法律接轨,力求知识产权立法与国际条约规定的一致性.当国内法律与国际条约出现矛盾时.日本的法院也会运用判例尽量使其与国际条约相一致.二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一方面大力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化规则.三是大力支持企业在海外的专利申请,近年来日本企业在海外的专利申请量大幅度提高.四是探索寻求通过缔结国际条约的方式推进国际间对检测冒产品和盗版的打击.目前日本正寻求与美国、欧盟等对知识产权保护关注程度较高的国家开展讨论,并争取在2010年内缔结《防止仿冒品盗版扩散条约》(ACTA).日本的这些做法将会对我国的相关工作产生影响.加强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将是我们急需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怎么写作作用

日本的知识产权与中国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执法有着较大区别,日本侧重于引导和怎么写作.例如,经济产业省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经过调查研究,制定《保护商业秘密指南》、《中小企业知识资产经营手册》、《中小企业知识资产经营实践指南》等文件,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进行指导和怎么写作.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许多企业都设置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业人员,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产品研发和营销的全过程,以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政府这种怎么写作的理念和做法与我们推行的行政指导有着相似之处,在我们建设怎么写作型政府,推动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管理、保护能力时可供参考.

(四)注重工作措施的实效性

为了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实际问题,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其特点是:针对性强,力度大,特别是在必要的情况下,集中财力和人力,解决突出问题,取得明显的成效.为了改变专利审查周期过长的局面,采取了专门措施,充实力量,增加400多名专利审查人员,加大投入,加强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在此基础上还设定了专利审查目标.预计到2013年专利审查周期将由目前的26个月缩短为11个月.为了适应知识产权争端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的特点,建立知识产权争端快速解决机制,2005年设立了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为加速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日本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践看,必要的投入就会有相应的产出.不久前,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增加商标审查和评审辅助人员的办法,解决商标审查、评审积压取得了显著成绩.由此可见,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问题.积极有力的措施是很有必要的.

(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深入开展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是日本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一个重要特点.知识产权事务局下设的三个调查会专门承担有关知识产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一方面对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对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提出对策建议.其工作特点:一是坚持把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注重在经济发展大局中去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研究国内外的问题,注重借鉴国外的经验去解决国内面临的问题.三是坚持把战略目标与工作措施结合起来,在制定好明确的中长期目标的前提下提出具体的近期目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四是坚持把细致缜密的分析与宏观的战略决策结合起来,注重分析研究各种相关的数据,研究国内外典型的案例,并以此作为制定知识产权战略重大问题的依据.上述在调查研究方面的工作思路和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