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自主与产业结构升级

更新时间:2024-02-1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8549 浏览:131657

[摘 要 ]在实践中,金融支持、自主创新与产业结构升级之间存在单向推进关系;而金融支持作为逻辑起点,有悖金融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基本原理,因而我国的金融支持与自主创新存在着中国式的特殊关系.通过对1995-2010年数据实证分析可以得出,自主创新中所谓金融支持实际上是财政支持,而金融机构融资的自主创新相关性相对较弱.由实证结果可以推出我国自主创新与政府的金融支持存在着内生关系,通过金融机构融资的自主创新还存在很大空间.因此,要实融、创新和产业升级之间的联动关系,我国要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实融市场的风险分担和技术创新功能.

[关 键 词 ]自主创新;金融支持;结构升级

[作者简介]杨公齐,广东金融学院县城金融经济研究所所长,副教授,世界经济专业博士,广东广州510520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8-0113-06

自主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概念,是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遵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的理性选择.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创新含义不同,在经济学意义上,企业创新与企业自主创新具有同等意义.也就是说不论自主还是联合创新,都是企业将自己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技术及工艺应用于生产与经营管理之中,进行新产品的开发.为市场提供新的怎么写作并实现市场价值的过程.在完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自主创新体现了整体创新能力和综合国力.而我国自主创新更多是从国家和政府层面推动的创新行为,因而,企业创新行为往往是被动性和功利性的.金融市场与创新风险功能却得不到正常发挥,为此金融支持成为我国政府和学者倡导的自主创新的路径,同样金融支持存在着中国的特色含义.在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背景下,本文将从规范和实证两个角度分析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与产业结构升级之间的关系.

一、文献评述

Schumpeter(1928)论证了货币、信贷等金融要素的支持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特别强调了金融相似度检测机构对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对金融体系与自主创新之间的正相关性给予了肯定.Bencivenga,V.R.and Smith,B.D.(1993)对金融与创新之间关系做出了实证,认为金融市场的交易成本是技术创新研发投入成本中的一部分,金融市场的效率高低会直接影响到技术创新的融资路径;Patel,P.and K.Pitt(1992)认为,完善金融市场能够通过多元化的投资渠道组合分散针对技术创新的风险投资风险.能够促进企业选择更适合生产和更专业化的技术;Diamond,Douglas W&Dybrig,Philip H,(1986)通过构建流动性模型,分析了金融支持、流动性与技术创新之间的联系,认为证券市场较强的流动性会诱发稳定技术创新.国外学者研究证明了一个简单道理,金融与创新存在着密切关系.但是外国的制度、体制以及金融环境与我国情况存在着明显差异,他们的研究可能是我国未来某个时间的金融与创新的关系.

自《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颁布后,我国学者对自主创新与经济增长以及科技创新与金融支持的研究产生浓厚兴趣.黄刚、蔡幸(2006)认为,短期内政策性金融是解决国内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融资困难的有效路径之一,而从长期来看,需要构建证券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刘降斌、李艳梅(2008)以我国主要经济区域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进行面板数据分析得出,金融体系均对这类企业自主创新具有长期的支持效应,但金融体系的短期支持效应具有区域差异性.樊华、周德群(2012)运用了2000-2007年我国各省科技数据分析得出,科研人才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而资金对自主创新的作用并不显著,因此得出政府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的结论.杨华、程华(2008)运用大中型工业企业数据对研发支出与企业自主创新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当期政府科技投入、商业银行贷款和外资直接投入对企业研发资金支出都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通过对文献分析可知,尽管国内外研究文献研究的重点存在差异,基本结论还是一致的:金融发展与创新能力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然而,我国现实问题是国家是创新推动者和制度设计者.且政府支持和政府转移支付成为自主创新的主要动力,也就是学者常说的金融支持.国内的学者沿用了国外的技术和方法研究自主创新与金融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很多问题,也给予本文研究诸多启示,本文将在定义金融支持的基础上,以我国现实的金融和经济体制为背景探讨自主创新与金融支持的相关关系.基此分析产业结构升级的对策.

二、自主创新及其风险分散体制

在我国自主创新有两种含义:第一是相对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形成的技术依赖,摈弃市场换技术的传统思维;第二,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难以通过市场交易行为获得,只有依靠自己的研发.我国自主创新的主体也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国家层面,二是企业层面.国家层面自主创新是要摆脱整体上对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企业层面的自主创新是要摆脱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束缚.

在国家层面上,政府一方面增加科技创新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要求产、学、研结合,以至实现科技领域的重大突破.而企业层面往往通过申报政府项目获得的初始研究资金,但是政府并不能提供整个研发链条的财政支持,特别是技术产业化,因而企业希望金融市场能够降低创新的风险.理论上,政府和企业都是创新主体,而政府只可能提供部分资金,企业必须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否则创新行为就会异化.关键是,企业承担创新风险损失存在一个度——创新风险不至于导致企业的倒闭,如果超出这个度,企业就没有创新动力.

在金融市场完善环境下,风险分散机制首选目标是金融市场.理论上,创新的风险不能集中于政府,因为缺少风险约束企业创新活动的效率将是低下的.而分散或分担风险的较优路径是通过金融市场共同承担风险,共同享受收益.在发达国家,遵循风险和收益匹配的原则,创新是风险投资的重要内容.金融与创新的高风险和高回报完全融合在一起,金融创新和技术创新因此融合在一起,从而形成金融与创新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 与创新风险不能集中于政府一样,创新风险也不能集中于企业.如果风险集中于企业,那会使企业家不愿意去创新.理想的创新风险分散(分担)体制应该是风险投资基金或者是证券市场.因为风险投资基金本身就是风险爱好者,他们在高风险中寻求高回报.风险投资基金是金融市场完善的产物,当较低风险投入就可以获得较为理想的投资回报时,风险投资就难以形成.在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即使风险投资项目是成功的,而风险投资因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导致投资回报较低,也就是说高风险低回报也会影响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壮大.因而这又牵涉到创新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此外.风险投资基金分散风险过程中,由于创新产品定价太低,也会导致风险投资基金回报较低.

三、金融支持的合理性分析

在金融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如果不能通过市场和工具的创新分散风险,创新与金融市场之间的内生关系就被割断了.因此,市场化的金融与创新关系被行政化的金融支持与创新所替代.风险分散体制受到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产品定价约束.众所周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对落后,导致创新产品形成机制不合理.因此我国自主创新的风险分散机制难以形成.科技金融化的内生性风险与收益匹配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结果是技术创新的公共产品属性损害创新的积极性.在风险分散机制没有建立的情况下,自主创新的诉求只能建立在金融支持之上.金融支持是政府的非市场化行为,不论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还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均存在着金融支持问题,二者不同的地方在于.后者是由于风险过高的情况下,政府为企业承担了部分创新失败风险,而前者是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完善.政府为金融市场承担了部分乃至全部风险.

金融支持是一个具有特殊含义的变量.一般意义上的金融支持表现为金融机构让渡一部分利益,或者是低于市场出售金融资产.金融支持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可能成立,金融资产和政府资产在产权上具有同源性,这样政府才有可能把自己产权的收益让渡出去,同样,政府可以通过金融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正外部性来补偿其让渡的利益.另外一种情况是.政府机构通过间接方式补贴金融机构,让金融机构给创新企业贷款.或者是政府制定特殊的融资政策.金融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府为自主创新资金提供担保;政府出台鼓励金融机构向自主创新企业贷款的税收政策;政府为创新行为购写保险:政府直接划拨资金等.

因此在本质上,金融支持就是政府支持.而政府支持资金的来源是纳税人的税收,如果长期使用纳税人的钱去补贴私人企业,最终会导致社会分配中的不公.除非创新是为了大众利益的.而在知识产权备受关注的情况下,私人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利润,公共知识产权的价值又很难体现.因此,政府支持只能是短期行为,不可能是长期行为.如果金融支持是长期行为,产生的结果是要么是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要么是技术创新没有动力.目前,尽管我国企业在创新投入中资金比例越来越大,但我国基本上还是处于这样的循环状态系统.

基于此.中国政府主导的自主创新与政府主导的金融体系存在着创新与金融支持之间的合理的内在逻辑关系.这种关系一方面弥补金融市场不足,另一方面也通过技术的广泛传播从而快速弥合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但现在的问题是,金融支持与自主创新是否具有长期效应.从技术的学习、模仿和追赶的角度来看,这种模式是有效率的,然而是否具有长期效应,还是很难说明的.从近现代几次技术革命来看,中国都没有能够引领世界技术革命潮流,而一直是跟踪潮流.究其原因,可能与我国长期以来的技术创新与金融市场以及技术创新与政府之间关系错乱有关.

四、我国金融支持与自主创新的关系检验

(一)样本和变量的选择

本文把金融支持当作解释变量,金融支持资金包括财政支持、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和金融机构对企业研发的贷款.自主创新作为被解释变量,用我国发明专利数量替代,单位为百项,用y表示.解释变量根据研发资金来源分别为:国家财政拨款x1、政府资金x2、企业资金x3、金融机构贷款x4、R&D支出x5和时间变量t.

国家财政资金主要是通过财政拨付的零成本资金,这是典型意义的金融支持;政府资金是指政府通过参股和要求回报等方式投入的技术创新资金,因而是有偿的和有成本的资金;企业资金是指企业投入创新的资金,其存在较高的机会成本;金融机构贷款时支付利息,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相对其他融资形式成本较低,在我国能够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也属于金融支持:R&D支出为研发提供的资金总量.数据来自我国科技统计年鉴(1991-2011年)以及中国统计年鉴(1991-2011年).

(二)变量的时间趋势特征

在作线性回归分析之前,通过对各项数据作图发现,各项数据都具有显著的时间趋势特征,如果此时直接对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可能会犯由时间趋势主导回归结果的错误.因此考虑首先滤除变量中的时间趋势特征.为此,设定如下关于时间的非参数回归模型:

y等于f(t)+ε.

分别把发明数量、国家财政拨款、政府资金、企业资金、金融机构贷款、我国R&D支出作为因变量,对时间t建立非参数回归模型.鉴于收集数据的特点,为避免过度拟合,把其中的f(t)分别设定为线性模型和二次多项式模型,通过比较发现,将f(t)分别设定为线性模型是最为适宜的.回归结果见表1.

由表1可知变量存在较为明显的时间趋势特征,因此,需要滤除时间趋势.

(三)滤除时间趋势的回归分析

将滤除时间趋势之后的各变量建立如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 γ-f1(t)等于β(x-f2(t))+ε

具体的回归结果见表2.

由表1可知,各变量与我国发明专利数量均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其中,国家财政资金、政府资金以及金融机构贷款对发明专利数量的贡献度较高.

为了进一步验证各变量对发明专利的综合影响,对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由于R&D支出与其他解释变量之间存在共线性关系,在多元回归时剔除这个变量.多元回归的结果见表3,结果中剔出了拟合优度较低和没有通过检验的回归. 由表3可知,发明数量与国家财政拨款和金融机构贷款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金融机构和国家财政拨款对于自主创新的支持是有效的.同样也说明了我国自主创新政策是有效的.这结论既反驳了“市场换技术”,也反驳了中国技术创新无效的论断——创新找死、不创新等死的两难困境.但是实证问题的背后,存在这样的基本事实,我国的自主创新与金融支持之间实际上反映的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创新问题,而不是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因此自主创新与金融支持的内生性变成了政府支持自主创新的内生性问题.

(四)实证结果的解释

一般而言.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具有外生型特征,我国政府投入研发资金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申报以及对高科技企业给予的补贴.而在2005年之前,我国财政投入的研发资金超过总自发资金的60%以上,此后虽然有所降低,但是始终超过50%.因此,可以推断我国的科研成果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财政投入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投资出来的科研产品自然具有国内公共产品属性,如果政府投入研发成果为少部分人所有,那就意味着对其他人的不公平.由此在我国存在科研成果推广的问题,也就是反映其公共产品的特性.实际上,有很多学者指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认为较弱的知识产权保护造成创新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等,风险与收益不对等进一步提高创新企业和机构的创新风险,结果使得金融机构不愿意为创新机构提供信贷和风险分担产品.

而对政府而言.短期内知识产权的弱保护存在着边际收益递增的现象.首先,知识产权的弱保护意味着新技术很容易在不同企业之间推广,即由技术形成的技术进入壁垒相对弱化.同时由技术垄断形成的企业和行业垄断利润存在的时间较短.因此对于消费者而言,或者整个社会福利水平提高而言,是有利的.其次,政府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其研究成果的公共产品属性得以体现,有利于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模仿,有利于尽快解决商品供求失衡的问题.最后,如果从财政收入和社会回报来看,政府财政投入的回报率较高.因此,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具有主动性,这种主动性来自于在技术创新所形成的巨大经济和社会效应.


对金融机构而言,我国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在给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上实施倾斜政策,同时,随着三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使得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更为通畅.但是,如前所言,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目的到底是技术创新还是扩大生产规模,这是难以区分的.一般而言,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风险较高.从收益和风险匹配以及资金的稀缺性来看.金融机构并不情愿承担高新技术企业经营和创新风险;但是我国金融机构具有特殊性,表现为金融机构既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主体,也是政府主导金融体制下的不完全市场主体,其对政府存在依赖关系,因而政府对金融资源配置具有导向作用.也就是说,金融资源配置最终由政府主导,因此在综合风险和收益匹配的情况下,政府充当了重要的相似度检测人.从本课题组的前期调研结果可知,政府既是金融机构给予科技创新贷款的风险分担者也是贷款的担保人.因此,我国所谓的金融支持主要是指政府财政支持.

政府支持等同于金融支持说明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特殊性.政府为什么要承担科技创新中的金融机构不确定性风险:其一.我国金融市场不完善,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担功能不健全;第二,财政与金融体制使然,也就是说在不同时期,财政具有金融功能,金融具有财政功能,二者相互作用,而且能够根据经济环境变化,二者功能不仅能够协同作用,而且能够功能相互转化.也就是说中国政府行为抑制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担功能,在风险分担功能缺失的情况下,政府承担了风险分担功能.而政府风险分担功能的收益.不能仅仅以单个项目的收益与回报进行评价,而要从整个社会角度去考量.

总之,我国的自主创新是国家层面的、宏观的;金融支持是政府层面的,具有战略性.因此,我国金融支持与自主创新的关系是建立在宏观层面上,如果单纯从微观层面,单个企业或者单个研究角度难以解释实际现象.尽管如此,由于经济全球化、改革诉求以及其他综合因素共同作用下.R&D经费支出中政府财政资金逐渐减少,企业资金越来越多.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化竞争,迫使企业由依赖性的经费投入,转向自身投入,因而可以预见,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国家层面的自主创新需要向由企业为中心的自主创新转变,由政府投入为主需要向由企业为主体的转变.这时自主创新与金融支持的内生性就会转变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由于利益关系构建的内生关系.

五、产业结构升级的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尽管自主创新的提法早在1998年就被提出来,但是自主创新作为国家政策在2005年12月31日确定下来,通过对1995到2010年的数据实证分析可以得出,金融支持和自主创新不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均表现出正相关关系.然而,国家层面自主创新最终要落实到企业层面,金融支持的主体也应该由政府转变为金融机构.尽管金融机构资金难以形成回归结果,但是在回归分析中可以发现,金融机构的资金对自主创新的影响力较大,也就是说,金融资金对自主创新的作用空间还是很大的.

产业结构升级前提条件之一是技术创新.对中国而言,产业结构升级的主导力量是企业,如果企业没有推动产业结构的积极性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能力,政府推动只能是形式上的.由此可见,政府推动技术创新只能在基础研究领域,而不能在技术产业化领域,这一部分应该由企业自己去实现.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资金来源只能是企业自有资金或者是通过金融市场融资;而不是政府提供的无偿使用资金,或者是低成本资金.因此,为了适应这样的转变,本文政策建议如下.

第一,政府资金投入由直接投入转向间接投入,由免费投入转向有偿投入.政府可以作为投资者身份出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与此同时政府作为股东享受投资的收益.杜绝技术创新中低成本资金被挪作他用.或者是出现资金配置效率低下的问题.

第二,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市场.同时构建完善的科技与金融互动桥梁.科技金融市场要保证创新成果的价值回报.

第三,政府要切实鼓励风险投资,只有存在大量的风险投资,才有可能实现技术创新中的风险分担,有效降低由创新失败产生的风险.

[责任编辑:何之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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