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借读手续写检测章案

更新时间:2024-02-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7891 浏览:81062

为办好孩子在北京借读手续而购写了一枚老家政府检测章,一名湖北籍女子6月4日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涉嫌罪名为写卖国家机关印章.此事经媒体报道,引起舆论热议.该女子丈夫告诉财新记者,6月21日,其妻已被取保候审.

据此前《新京报》报道,5月29日,该女士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政府幼升小借读手续,由于户口簿上的与不符,不能.考虑到借读手续截止时间临近,担心在老家更正手续赶不上6月8日报名截止时间,他们一边让父母在老家派出所补办户口簿,一边通过社会人员购写了一张户口页.但当他们办好各种证明再次办手续时,又被告知还需老家乡镇政府出具的孩子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其手中已有的老家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不被承认.


为在截止时间前办好,该女士再次找到上次的人员,拟办一枚老家政府印章.6月4日,该女士在取印章时被当地警方控制,随即被刑事拘留,次日被送往昌平区看守所.

据报道,该女士及其丈夫已在北京工作近十年,由于夫妻双方没有北京户口,他们的孩子必须幼升小借读手续后才能入学.其丈夫表示,购写检测章肯定错了,但妻子这么做都是为了孩子.北京的政策过于严苛,无奈才出此下策.

对于此案,法律界人士呼吁应考虑当事人的动机、情节轻重.该女子是出于为孩子上学的动机,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相关的客观原因,且只有一次、写过一枚印章,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范畴.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非北京市户籍学生在北京借读需“五证”齐全,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五证”必须在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监护人才可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而据《京华时报》报道,今年非京籍适龄儿童“五证”的审核条件比较严苛,在部分学区,甚至要12种.

“北漂”母亲为子女借读写检测证被追究刑责引发舆论议论的另一个背景是,近年来不断曝出的官员年龄、学历、履历查重事件.新近的如山西省河津市住建局局长薛新民,他因履历查重曾被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后来职务不降反升,再次遭遇后,第二次被查处后才被免职.薛新民的待遇,可谓官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