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欧盟存在的问题与

更新时间:2024-02-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1533 浏览:144845

摘 要:后配额时代的到来给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同时新的问题和摩擦也不断涌现.本文围绕着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欧盟存在的主要问及我国可采取的对策展开探讨.

关 键 词 :中欧 纺织品服装 问题对策

一、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欧盟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欧盟的内忧

1 出口单价走低

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主要特点是数量扩张型,以竞争为主,单价较低.欧盟表示从2002年1月1日起,欧盟取消了30个类别纺织服装的配额限制,欧盟从中国这些类别的进口数量增加,但平均下跌了38%,服装的平均下跌41%.根据我国海关统计,欧盟从我国进口纺织服装总量在2001~2003年间数量增长34.9%,但金额增长仅为15.2%.战的最终结果对我国企业长期发展不利,使得我国整个纺织行业的利润逐年下降,而且过低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欧盟纺织业的冲击,从而更容易招致各类贸易保护措施.

2 出口结构不尽合理

纺织制品从最终用途可分为服用、家用和产业用三大类,国际上先进国家服用、家用和产业用三大类纺织品呈三分天下之势.随着我国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家用、产业用纺织品的发展呈现出十分乐观的前景,而家用尤其是产业用纺织品由于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高利润的特点,同时欧盟对中国纺织品的设限条款中并未涉及这两大类产品,因此这两类纺织制品对欧盟的出口具有较好的前景.然而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尽管近年发展较快,但与较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我国出口欧盟纺织品产品中服用纺织品仍然占绝大部分比例.

从下表可见,1995年~2006年12年间,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欧盟的结构基本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1995年服用家用、产业用纺织品所占比例分别为44.9%、54.3%和0.81%,2006年服用、家用、产业用纺织品所占比例分别为63.9%和28.7%和7.42%.目前,虽然产业用纺织品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但家用纺织品所占比例却萎缩了将近一半,家用、产业用纺织品两者相加所占比例也仅为服用纺织品所占比例的一半.

3 缺乏与国际接轨的国家行业标准

与欧盟各种纺织品服装的技术标准相比,我国纺织品服装的环保法规显得相当不完善、技术标准混乱.我国缺乏于国际标准接轨的强制性标准,而且标准体系混乱,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等多种标准并行,数量多而水平低,我国纺织行业技术标准中大约有70%~80%是低于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其次,我国纺织服装企业绿色纺织意识淡薄,环保意识普遍较差对全球的绿色消费趋势缺乏敏感性.另外,我国的绿色认证工作起步也较晚,有些纺织企业甚至还没有参与认证的意识.

4 市场集中度过高

近年来,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对欧盟市场的集中度越来越高,到2006年我国有近1/5的纺织产品出口流向欧盟市场.出口市场的过分集中会加重我国纺织产品出口对欧盟市场的依赖,使得我国产品更容易受到欧盟纺织品服装对外贸易政策的影响.同时,欧盟市场又是许多亚洲、地中海沿岸新兴纺织工业国最重要的出口目的地,我国纺织品服装份额在欧盟市场的迅速增长,可能会使这些国家担心我国挤占其在欧盟市场的份额,阻碍其自身纺织品服装产业的发展,从而成为我国与这些国家纺织品贸易上的摩擦原因之一.

(二)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欧盟的外患

1 欧盟东扩的影响

2004、2007年欧盟东扩使欧盟成员国扩大到27个,成为全球最大的区域一体化经济体.东扩12国加入欧盟后将采用欧盟统一的贸易规则、统一的关税标准,这将为我国带来更广阔的市场,有利降低我国与这10个新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成本.入盟后,欧盟对这些新成员国在财政上的补贴和政策上的扶持,也会促使新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从而为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带来一定的贸易创造效应.而另一方面,纺织产业在新加入欧盟的中东欧12国中已经具有一定的优势.盟内垂直分工体系的建立可能使欧盟各国的比较优势得到更好的发挥,盟内的投资资本也有可能更多地流入这些新加入的中东欧国家.因此欧盟东扩也必然会对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产生一定的贸易转移效应.欧盟东扩究竟会为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产生什么样的效应还有待证明.


2 欧盟贸易保护措施的影响

为应对纺织品服装后配额时代的挑战,欧盟加紧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贸易保护政策,反倾销、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特别保障措施等在内的各种非关税新型贸易保护措施日益增多,有些是直接针对我国纺织品服装,这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欧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2004年6月17日,应欧盟纺织品服装组织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长纤面料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的中国纺织企业近1000家,涉案金额高达5.8亿美元,这是我国迄今为止面对的最大的反倾销立案.虽然在此次案例中,中国企业积极应诉,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此案对中国聚酯长纤面料出口欧盟影响仍是巨大的,根据联合国数据库数据显示,立案后一年该类产品出口欧盟贸易额较立案前下降了57%.

二、发展中欧纺织品服装贸易的对策建议

由于中欧双方在博弈过程中力量的不均等,中方处于明显劣势,再者,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出口市场相对分散,而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市场则比较集中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因此中方实行贸易报复对中国和欧盟各自整体经济的影响不可同日而语,显然,中国如采取贸易报复会使中国的损失更多.因此我们只能采取积极应对的态度来争取争端的化解,使得欧盟内部反对派利益最大化表达就有可能获得尽可能大的利益.这才是我国政府、行业和企业应需努力的目标.

(一)政府层面的对策

首先,建立和逐步完善纺织品出口预警机制和预警系统,减少贸易摩擦.2005年商务部公布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输欧纺织品数量的分配原则将是按照企业的出口业绩,而不是以出口金额来判定,这样可以尽可能地避免“量增价跌”的现象.在必要的情况下,如企业不自律,政府可采取有效措施,如提高出口关税、总量出口限制等方法防范于未然.

其次,在政策上扶持先进纺织服装企业,确保纺织业顺利完成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政府的政策应从各方面支持企业研究创新,优化结构;扶持企业国际化经营,加强纺织企业出口生产集群综合竞争力;鼓励企业扩大高附加值绿色纺织品出口.同时加快与世界纺织业标准接轨的步伐,不断完善纺织业的技术法规,用市场化手段来设立出口门槛,限制低端的加工贸易无序发展.

再次,在W70框架下完善贸易保护政策体系.根据世贸组织的要求,各国的关税水平要不断降低,因此关税的保护作用会不断削弱.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非关税保护措施.中国只有构建包括反倾销和技术壁垒在内的较为完整的贸易保护政策,才能在纺织品贸易摩擦中有更多的策略选择.

(二)行业层面的对策

我国纺织品服装行业协会应继续充当好我国政府和企业界的桥梁.后配额时代,要充分发挥行业的沟通协调和引导作用,建立良好的外贸秩序和自律机制,防止企业低于价值的不良竞争行为,提高纺织行业整体自觉性,避免在欧盟市场上形成不正当竞争从而招致限制.同时,应积极开展行业外交,加强与国际行业组织的沟通交流,对一些不合理的贸易保护和贸易限制,行业组织要代表企业整体利益,积极应诉,进行交涉,共同维护正当的出口贸易行为.

再者,协会应善于通过民间国际商事专门调节机构解决与欧盟纺织生产行业的贸易争端,使之避免因把跨国企业间的矛盾上升到国际层面而导致贸易环境恶化.

最后,行业协会要在纺织品服装出口预警机制中发挥主要作用.关注欧盟市场纺织服装供求变化、相关产业欧盟内竞争状况的变化以及欧盟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与变化,并将上述情况及时通报政府部门和企业,为企业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使企业能够在出口方面及时做出调整,减少贸易制裁对我国出口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企业层面的对策

首先,从国家利益也是自身利益出发,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开发研制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绿色纺织技术及产品,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纺织服装产品档次,努力创立自主品牌,重视非竞争方式,避免低价倾销和恶性竞争,争取实现从比较优势到竞争优势的转变.

其次,制定国际化经营策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企业应从战略的高度理解和更新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内涵,真正减少对外部单一市场的过分依赖,在巩固欧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和拓展新市场,包括东南亚、中东市场等等,促使出口市场多元化,这将极大的有利于我国纺织服装贸易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同时制定国际化经营策略,例如有实力的企业可以实行“走出去”的方针,与国外企业建立经济技术合作或直接投资办厂,建立全球化的纺织品服装的产销渠道.

再次,积极应对欧盟市场的各类贸易保护手段.我国纺企应尽快熟悉和掌握欧盟各类贸易保护手段的法律规则,研究如何利用法规的具体要求和成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