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审查证明

更新时间:2024-03-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626 浏览:8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关于博士生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

本学科博士生预答辩前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含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并且至少1篇为外撰写的论文.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1篇为SCI论文,但影响因子不小于1.5,

(2)至少2篇为SCI论文(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不小于0.5),

(3)至少1篇为SCI论文,另有2篇EI(或ISTP)论文,

(4)至少1篇为SCI论文,另有一项的发明专利(应与博士论文直接相关,且在排名中位于学生发明者的第一名),

(5)至少1篇为EI论文(哈工大三种期刊之外).此项只适用于保密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有学校科研处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证明.2.0以上,

(2)博士生导师与本学科教师有国家级项目或国防项目的合作.

有关补充说明:

博士生发表的符合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即至少3篇)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通讯作者为导师或副导师,或导师与校外合作导师为双通讯作者(副导师资格需经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校外合作导师须提前报学科批准,备案,通讯作者为副导师时,导师须为作者之一),


(2)论文必须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投稿前须经导师和通讯作者审阅同意.论文的署名次序由博士生与导师,副导师(或合作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中博士生必须是所发表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或副导师或校外合作导师),且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1篇.

(3)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时,至少应有1篇文章已刊出,博士生需同时提交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原件或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书原件,版面费收据及文章复印件(国际期刊论文需提供正式录用证明,正在申请专利需提供受理通知本规定自20年月日起开始执行(以答辩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