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斗士”寄信再次呼吁禁查乙肝

更新时间:2024-01-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316 浏览:21198

1301封信件,23.41千克,摞起来接近1.5米高.1月26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重庆籍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乙肝斗士”雷闯在广州海珠区昌岗东路一家邮局,寄信给全国1301家甲等、乙等、丙等医院,呼吁这些医院切实遵守政府的“乙肝禁查令”,并将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对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违规开展乙肝检测项目情况的通报》寄给了这些医院.


在进邮局前,雷闯和一名志愿者特意以一人高的邮件为前景,留下了纪念照.“这可是我与十多名志愿者工作7个多小时的成果,也是第四次这么大规模寄信,邮寄的地方都是大医院集中的地方,包括北京83家,上海43家,江苏65家,湖北59家,四川54家,浙江85家,山东82家,重庆22家,河南46家,广东83家等”雷闯介绍.

在寄送完信件后,26日下午4时,雷闯又来到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黄埔区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对涉案检查乙肝的公司的调查进度,同时将卫生局对医院的处理结果交给这些单位,希望对人社局调查有所帮助.

“既然广州市卫生局已对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暗查乙肝行为作出处罚,那么相应地在该医院查乙肝的公司应该被劳动部门处以罚款.”雷闯说.根据《就业怎么写作与就业管理规定》第68条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雷闯等乙肝携带者的、联名建议和网络“围观”,违规为用人单位暗查乙肝的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终于受到了处罚,1月25日上午,雷闯从广州市卫生局领到了《关于雷闯等同志信访的复函》,确认了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违规开展乙肝检测而被暂停体检业务.

在等待广州市卫生局处罚医院的最终结果出台的一个月里,雷闯不断思考一个问题:“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的违规行为被了,而且肯定要受到处罚,可是怎么样才能让全国其他的医院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呢”在与朋友们和志愿者反复讨论后,雷闯决定,广州市卫生局对该医院的处罚决定一出台,就给国内的其他医院写信,把处罚通知转发给这些医院.

于是,志愿者们分工查好了1300多家医院(甲等、乙等、丙等及主要医院)的邮编、地址等信息,1月25日卫生局对医院的处理结果一出来,志愿者们就立即行动,从25日下午两点开始到晚上9点多,至少20多人次的志愿者参与,1301封信全部写好.

广东平等机会促进工作组法律顾问(曾写作技巧中国乙肝歧视反诉第一案、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刘建华表示,广州市卫生局能暂停医院体检资格,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能给全国的医院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按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教育部2010年2月10日颁发的《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对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的医护人员,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

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理事、在香港中文大学做客座研究的反歧视公益人士陆军表示,根据国务院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对违规进行乙肝检测的医院,情节、后果严重的,禁止其开展体检怎么写作.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明知政府的政策,却偷偷为企业大规模查乙肝,属顶风作案;而且,该医院的违规行为影响面巨大,根据广州市卫生局查实的涉及劳动者人数至少达到1086名,该医院伪造的《乙肝检查申请书》至少达到2274份;此外,该医院还告知企业:“体检结果无需公司告知本人,将由医院亲自向体检者解释”,教唆企业规避法律处罚,更是对政府政策的刻意对抗,客观后果和主观态度都极其恶劣.

(摘自《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