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竞争法上知识产权的保护

更新时间:2024-03-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327 浏览:13199

【摘 要】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财产已成为我们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有着内在的联系,知识产权的迅速发展,会促进市场主体的竞争,激励创新,给经济发展带新的曙光.但是市场竞争同时也带来了知识产权侵权和滥用等一系列问题.为了更好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竞争法出现,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规制了不法行为,稳定市场秩序,促经济了发展.

【关 键 词】知识产权;竞争法;存在问题;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6-140-01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是一种以人的智力劳动成果为客体,受法律保护一项的民事权利.它是相对于知识财产的一种私权、支配权和排他独占权.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

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性和财产权性双重属性.知识产权人类脑力劳动的产物与权利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这种脑力劳动的产物,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推动社会前进的力量是不能以金钱来衡量的.知识产权之所以具有财产权的性质,是因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权利主体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并且是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

知识产权具有非物质性,它是权利人精神产物,例如著作权以作者鲜明的个人特性为标志.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它具有一定的存续期间限制,知识产权法在这一段时间赋予权利人专有权.例如专利权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保护期限为20年,外观设计为10年.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例如有些领域的专利和商标不受知识产权保护.

二、知识产权在竞争法上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的竞争愈演愈烈.竞争法上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和知识产权滥用问题.

1.侵权问题.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也称知识产权的垄断性或独占性.知识产权法通过明确赋予知识创造者以某种专有权,让其对该知识产品享有在一定期限内的独占权,权利人对其权利的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人未经同意不得侵犯,否则构成侵权.在市场经济发达的今天,对利益最大化的追逐是各行各业最终的目标.为了在市场上占有一定的地位,很多的行家不择手段,常常无偿利用他人智力成果的“搭便车”行为.

2.滥用问题.现在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以垄断协议的方式滥用知识产权.二,利用知识产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例如搭售行为.三,专利联营行为.


三、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当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市场主体利用其获取竞争势和打击竞争对手.同时知识产权也与国家利益息息相关,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就属于政府公共政策的范畴,知识产权也被视为现代国家之间竞争的重要工具.一些国际组织把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科技竞争力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由此看来知识产权已与科技竞争、经济贸易乃至综合国力直接挂钩,成为提高和保护国家科技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武器,因而成为世界各国激烈竞争的焦点之一.在全球化高度发展的今天,知识财产的出现和合理使用会促进经济产业和文化的发展,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能够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因此我们应规制和惩罚那些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滥用行为.

竞争法的出现,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种补救性保护,当知识产权法不能有效地提供保护的情况下,它构筑了权利维护的第二道防线,克服了知识产权法在权利救济上的缺陷.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从杜绝和防范知识产权滥用以及为知识产权法对一些不法行为不能保护但又必须规制两方面提供补充或者兜底的保护,它与专门的知识产权法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两者竞合时使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它在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专门的知识产权法缺少明确规定时适用.但是对专门的知识产权法有明确规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不再重复适用.但是,当专门的知识产权法虽然有规定,但这种规定不充分或者不周延时,反不正当竞争法仍然可以继续发挥其兜底的功能,以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实际上也强化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反垄断法是反对限制竞争、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和经济活力的一类法律制度的统称.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规制.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二者在基本功能和目标上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促进竞争,鼓励创新,保护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反垄断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同时知识产权与发垄断法也存在一定的冲突,这是由知识产权的具体行使行为引起的,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行使和滥用行为引起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行使其权利的过程中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或者正当的界限,不正当地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这就需要反垄断法对其进行规制.同时知识产权具有物权性,但是它又不同于物权,知识产权的拥有受一定期限的限制,在这期间知识产权法赋予权利主体一定的权利,这时知识产权在形式上又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反垄断法既要承认和尊重知识产权法所赋予的合法垄断权,又要对知识产权的行使行为进行必要的规制,防止其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