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煤矿防治水安全工作的

更新时间:2024-01-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633 浏览:9257

【摘 要】本文对煤矿水害事故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关于加强防治水安全工作的几点思考,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 键 词 】煤矿;水害;防治水;安全体系

一、煤矿水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

通过对我国历年来发生的煤矿水害事故进行总结分析,可以看出煤矿水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一些矿井对防治水工作不重视,防治水机构、探放水设备、防治水技术人员不到位;防治水基础工作薄弱,没有查明矿井和周边矿井老空水分布情况,造成水文地质资料不清;防治水措施和雨季“三防”工作不落实,盲目开采急倾斜煤层;防隔水煤(岩)柱留设不合理,矿井排水系统不健全,违规建设井下防水墙,非法、超层越界开采;出现透水征兆时或暴雨洪水期间不严格执行停产撤人制度等.

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安全建设的几点措施

(1)超前防范,源头治理,消除系统缺陷.我国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施“三同时”制度,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这就要求煤矿防治水工作要从源头抓起,煤矿防治水系统必须与煤矿的水文地质类型和条件相适应.因此,要求设计部门对设计负责,防治水系统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要求建设单位按标准建设,监理单位严格把关,确保防治水系统符合标准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而对于那些由于水文地质类型发生变化,现有的防治水系统达不到要求的矿井,必须下决心整改,完善防排水设施和系统.(2)健全防治水机构,完善岗位责任制,配备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和抢险救援设备.煤矿企业要形成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的管理体系,同时建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完善水害防治的管理制度、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制度,并要配备专用的探放水设备,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3)逐月进行预测预报和水害隐患排查,实施水害“零”报告制度.煤矿企业要在每个月的中下旬对下个月的防治水工作进行排查,对水害进行预测预报,不管下个月的生产区域是否存在水害隐患,都要作出并发布水害预测预报报告,即实施水害“零”报告制度,而不能因为没有水害预警就不提交报告.每个月进行的水害隐患排查的内容是:一是当月防治水工作和计划的落实情况;二是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三是井下积水区域是否标定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是否标定了探水线和警戒线;四是下个月的工作区域是否存在积水区域,是否需要探放水;五是下个月的工作区域是否存在含水构造;六是制定下个月的防治水计划,与生产计划一并贯彻和落实.(4)严把探放水设计关,确保探放水措施的针对性.在需要进行探放水时,必须提前制定探放水设计方案,并且探放水设计方案及措施要经过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的专题会议进行会审,会审人员包括编制部门、安全检查部门、生产技术部门、探放水队伍以及生产区队等单位人员.能够采用直接排水措施的优先选择直接排水;选择探放水的必须还要考虑其他因素的制约;不得不采用留设安全保护煤柱的,必须要确保煤柱留设的安全性.(5)严把探放水的复核关,并根据复核结果及时调整探放水方案.在进入探水警戒线并开始探放水时,必须要测定水源的静压力,计算积水的水位,并复核水量的大小.但由于钻孔流量受钻孔长度、孔径以及杂物、淤泥的影响,不能直观地反映积水的情况,有时会对探放水工作产生误导,因此对复核的水量与预测水量偏差较大的情况,必须要及时调整探放水方案.(6)严把探放水的实施关,确保探放水的安全进行探放水时,必须确保探放水人员和装备的安全.当水压大于0.1MPa时,必须设置封孔管,以便在出现危险时及时关闭放水孔.整个探放水过程,防治水管理机构的技术人员必须在现场跟班,并记录探放水数据和情况,处置突发情况.(7)严把探放水的验证关,确保探放水的效果.探放水工作结束后,必须要对放水效果进行验证和评估.对于仍有水轻微流出的放水孔,可以采用测静压的方法,验证是否达到了放水的预定效果,还是因为杂物、淤泥堵塞造成水流不畅;或者采用重新打孔,通过检验孔是否有水流出,评估其放水效果.(8)恢复施工或生产,实施“复工通知单”制度探放水工作经过评估,认为恢复施工或生产无风险后,应当由防治水机构出具“复工通知单”,通知生产区队和相关管理部门恢复施工.“复工通知单”应当告知每一名从业人员探放水的情况、可以恢复施工的区域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防范措施等.(9)探放水工作必须通过“探放水工作总结”的方式予以闭合探放水工作结束后,必须进行工作总结,即对探放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然后将探放水各个阶段和环节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另外,每个月的防治水工作也必须进行总结,然后回到预测预报、水害隐患排查的下一个循环的起点,使防治水工作体系形成一个不断循环、循环上升的闭合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