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探析

更新时间:2024-03-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252 浏览:12830

尽管税务筹划和“偷税”、“逃税”或者“避税”的目标都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纳税额,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但是,其却是一种正向的、积极的、合法的管理活动.税务筹划具体是指: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利用各类合法的筹划方法,对企业的经营、投资以及理财等方面进行优化管理,从而达到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的目的,进而促使企业的税后收益不断增加.从企业层面上来看,税务筹划的有效实施能够更好地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获取更高的利益,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具体来讲,主要体现在:降低企业的纳税基数,有效增加其股本回报率,为企业创收;递延企业的纳税时间,增加企业单位时间内的流动资金量,使得企业的资本配置更为灵活;有助于企业选择正确的实体投资,最大限度地实现税后利润优化;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以及财务运作能力.从国家层面上讲,企业税务筹划的有效实现,可以促使企业的资源配置以及投资更为科学、合理,产业结构升级速度更快,最终实现国家总体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加.从社会层面上讲,加强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可以引导企业纳税人形成主动的纳税意识,并为税收写作技巧行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由于国家的税收制度本身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致使企业的纳税人长期处于被动的纳税状态,其纳税意识淡薄,对税收政策缺乏关注,但是,企业又确实需要通过有效的“税务筹划”,优化企业的纳税结构.为了有效解决这一矛盾,税收写作技巧行业蓬勃发展起来,其为企业提供了更为专业的“税务筹划”怎么写作,切实提高了企业的纳税质量,节省了大量的经营成本.从税收环境方面看,随着企业纳税意识的不断加强,我国的税收法律观念在国内企业中会更加普及,进而获得更多的企业客体支持,从而能够更快地构建出良好的社会税收环境.


一、税务筹划在房地产企业中的具体应用

(一)准备阶段的税务筹划

(1)选择恰当的组织形式以及结构.个人独资、合伙制以及公司制是目前房地产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前两者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而公司制则需要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税务机关还要对股东的股息红利征收20%的税.尽管从缴税方面考虑,前两个组织形式对促进企业的发展更为有利,但是,在财务管理以及公司治理方面却也是各有利弊.因此,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要根据自身的战略发展需求进行合理选择.企业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子公司和分支结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相关税额由总部统一缴纳,总部可以利用分支机构的亏损抵扣部分盈利所得,从而实现降低纳税额的目的,但是,总公司却是要为分支机构承担部分连带责任.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在税款上需要自行缴纳.总公司无法借其实现纳税额降低,但亦不需要承担过多的连带责任.所以,在选择组织结构时,需要根据实际的运营情况以及产业关联等因素慎重选择.

(2)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具有经营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等特征.这些特征使得企业的融资难度加大.目前,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银行信贷、吸引外资、资本市场融资等.其中,最主要的两种融资方式有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前者无需偿还,但是,要分给投资者股利,相对筹资成本偏高;负债筹资虽然筹资成本低,但是,需要向投资者支付大量利息,但利息可以用来抵税,不过容易引发企业资本结构或者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另外,融资租赁也不失为一个好的融资方式,其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并且,还能使得该方式下购写的固定资产用于“双重抵税”.因此,房地产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时,应根据自身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求等进行全面考虑.

(3)选择适当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选择,主要从地址以及规模两方面进行考虑.目前,在我国的土地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当纳税人建造商品房出售时,其增值额尚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时,并不征收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这一优惠政策,为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单位面积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并为税务筹划人员提供了广阔的税务筹划空间.

(二)项目建设阶段的企业税务筹划

(1)选择合理的建设方式.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房地产项目的建设方式可选性较强,例如:代建方式以及合作开发等.选择合作开发模式时,如果是甲方出资,乙方出地,项目建成之后,双方按照之前的约定分配房产,土地增值税暂免征收.同时,对于以不定产投资入股的一方,税法规定其亦是需要与合作者共同承担投资风险,但其在转让股权时,不需要缴纳营业税.选择代建方式时,代建方向客户收取一定的代建费,由于房地产权属并没有发生转移,所以,其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2)成本费用以及利息的合理扣除.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其应该充分借助“利息费用可以资本化计入成本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地将负债筹资中产生的利息算入到抵税额中.税法中对房地产企业的成本费用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例如: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在计提折旧或者摊销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费用可以进行全额扣除等.像“业务招待费”等限额扣除的成本费用,企业应尽可能将其控制在限额范围内.像“广告费”之类的在限额扣除之外的部分可以递延扣除的成本费用,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需求合理安排其活动费用使用量.像“罚金”等无法进行税收抵扣的成本费用,房地产企业需要尽力避免引发罚金缴纳行为的事件发生.

(三)销售阶段企业的税务筹划

(1)确定最优的销售.房地产销售直接关系到房地产企业的利润获取量,但是,在税收等因素的影响下,并不是定得越高,企业的获利越大.从税收缴纳方面来看,房地产企业进行销售确定时,要将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条件作为重要的制定参考依据.表1为我国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2)企业销售收入的税务筹划.按照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企业销售收入的确定上可以进行如下几种税务筹划:一是组建单独的销售公司,对“收入”进行有效分解.成立的销售公司可以借助转销或者代销等方式对收入进行分解.其中,代销过程中,房地产企业向代销公司支付的代销费用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并作为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抵扣项.而代销公司的代销收入亦是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扣项,从而达到合法降低企业纳税额的目标.转销过程中,房地产商的销售可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压低,从而降低土地增值额,进而达到节税的目标.二是分签合同,达到分解“收入”的效果.尽管精装房的装修费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但是,大幅度增加的销售同样会使企业的增值税大幅度增加.在这一情况下,房地产开放企业可以采取转包“装修项目”或者自设装修公司的方法,达到降低应税收入的目标.同时,还可以借助“差额方式”达到降低营业税负担的目标.三是借助促销方式,分解“收入”.类似于“折扣”的促销方式,能够为企业实现应税收入降低的目标,进而促进税负降低.但是,这类方法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遵照相关税法规定,否则,很可能引发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四)保有阶段企业的税务筹划当房地产企业的库存出现大量积压时,很多房地产公司都会选择租赁方式来加大企业的经营效益,进而减轻因产品积压而引发的资金压力.借助科学的税务筹划在很多时候能将这一行为产生的利益最大化.

(1)选择合理的出租方式.税法规定,房地产企业因存量房出租而获取的资金也是需要缴纳各类税款的,例如营业税、房产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这同样增加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如果房地产企业将原先的“出租”改成经营“投资”,则仅需要缴纳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如此,企业的税负压力将大幅度降低.

(2)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面,会计准则中的处理方法主要有:成本法,该方法对企业的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在规定的年限内可做计提折旧处理.权益法则是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由公允价值变动决定的,不进行计提折旧.相对于权益法,成本法更适合房地产企业,因为,其可以将资产的折旧费用作为税前抵扣额,从而有效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税负.

二、房地产企业在不同阶段税务筹划的风险对策

(一)准备阶段房地产企业在准备阶段主要涉及到组织形式的选择以及融资方式的确定等工作.相对来讲,税收征管部门在房地产企业分公司的监管力度上还是要弱于对子公司的监管,同时,分支机构一旦出现亏损,出现的亏损额也是可以用来进行母公司利润抵消的.所以,房地产企业在决定是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时,要对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分析;房地产企业获取土地的方式主要有并购和直接购写.如果是直接购写,企业则必须缴纳一定的契税,但是,采取并购方式则因未发生土地转移而不用进行契税缴纳,这样便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的税款.目前,国内多数的房地产公司都是按照“先写地,再创建项目公司”的传统流程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如此,便会因为出现了土地权属转移而使房地产企业增加大量的契税负担.所以,房地产企业应该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指出:子公司拥有所有的权利,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把子公司的名字填写到土地财政票据抬头处,并用其名义进行土地使用证,如此便不会产生与“票据不合规”相关的风险;多数情况下,银行贷款都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在银行贷款政策日益“苛刻”的情况下,企业的贷款难度显著增加.所以,更多的企业将融资的关注重点转向了非金融机构,而在融资过程中,合规的单据则成为了税前抵扣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所以,房地产企业要积极与征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并严格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从而将结算利息费用充分利用起来,以实现有效降低企业税负的任务.

(二)开发建设阶段在该阶段,房地产的开发成本费用归集对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额多少具有重要影响,所以,房地产企业应该在遵循税法规定以及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根据企业该项目的预征利润率,选择合理的成本费用核算方式,尽量为企业获取“节水效益”,从而促进企业的资金供应链周转正常.同时,房地产企业在制定投资计划时,要对企业所得税的转回问题进行全面性的综合考虑.如果施工项目外包给其他企业,在合同签订时,要明确规定合同价款以及的取得方式,从而有效避免不合规风险的出现.

(三)销售阶段该阶段,税务筹划的主要任务就是如何确定销售收入,进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增值额.房地产企业应该根据上文给出的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规定,合理进行销售制定.在开发项目整体转让过程中,房地产企业应该对企业执行的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真能达到节税作用进行综合测算,从而有效避免其他税种税额增加值超出某税种的节税额的情况出现.

(四)保有阶段在这一阶段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常是同时进行房产的租赁和投资联营活动.其在物业费、经管费以及租赁费的制定上不仅要以市场为基本依据,还要积极地与相关的税收征管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并尽可能争取征管部门的认可与支持.在将“租赁”转为“承包经营”时,房地产企业要相应的营业执照,并将这项经营活动作为自身经营范围内的一部分,同时,将“经营人”的角色赋予“承租人”,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

三、实例应用

(一)对房地产的增值率进行适当控制该房地产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其严格遵循国家的相关税收法规,合理制定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其在实际的生产与经营过程中,主要涉及到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房产税等.目前,我国的土地增值税主要是采用四级超率累进模式,该房地产公司在进行房价制定时,对土地增值税临界点进行了充分的考虑.例如:税收因素对销售利润的影响等.具体分析如下:对房地产进行合理制定.某期工程可作为商品房出售的总面积为20357平方米,需要支出的费用(包括税金)为3619万元.有两种销售方案,第一种,每平售价为2110元;第二种是每平售价2210元.如果按照售价2110元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收入为:0.211×20357等于4295.327万元,增值额为:4295.327-3619等于676.327万元.增值率为676.327÷3619等于18.7%,未超过20%的临界点,企业的最终利润为676.327万元.如果按照2210元一平进行商品房销售,则销售收入为:0.221×20357等于4498.897万元.营业税增加额为:(0.221-0.211)×20357×5%等于10.1785万元.教育附加费增加了10.1785×3%等于0.305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加了10.1785×7%等于0.7125万元.最终的增值税额为:4498.897-10.1785-0.3054-0.7125-3619等于868.68万元.增值率为:868.68÷3630.1964等于23.9%,超过了临界点20%,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868.68×30%等于260.60万元.企业的实际利润为:4498.897-3630.1964-260.60等于608.10万元.通过比较两种方案的获利情况,该房地产企业应该以每平2110元销售商品房.(二)该房地产租赁业务的税务筹划该房地产企业在从事房地产的投资、开发与销售的同时,出于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和发展规模以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目的,对部分房屋进行对外出租.该房地产企业准备将一栋闲置的写字楼租给某商贸企业,租期为6年,租金为600万元/年,其中包括一些家具和电器费用,还有费、水电费.房地产企业当年购置这些家具、电器的不含税为54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且每年所支付的费为24万元,水费为18万元,电费为24万元.则房地产企业应缴纳营业税600×5%等于30万元;房产税600×12%等于7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7%等于2.1万元;教育费附加30×3%等于0.9万元.家具、电器的成本为54+54×17%等于63.18万元;每年的使用成本为63.18÷6等于10.53万元;费、水电费成本为24+18+24+18×13%+24×17%等于72.42万元,则房地产企业每年的利润为600-30-72-2.1-0.9-10.53-72.42等于412.05万元.现对企业进行如下税务筹划,将写字楼的租金减为一年510万元,家具和电器卖给商贸企业,每年支付费用15万元,费和水电费改为代收.筹划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情况如下:应缴纳营业税510×5%等于25.5万元;房产税510×12%等于61.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5.5×10%等于2.55万元.房地产企业的利润为510-25.5-61.2-2.55+(15-63.18÷6)等于425.22万元.对于商贸企业而言,购写家具、电器所包含的增值税可以扣除,所缴纳的水电费中包含的增值税也可以从中扣除,因此,商贸企业每年所需费用为510+15+24+18+24等于591万元,每年增加进项税额15×17%+18×13%+24×17%等于8.97万元.经过筹划,房地产企业的利润每年增加425.22-412.05等于13.17万元;商贸企业每年节约租金600-591等于9万元,进项税额增加8.97万元,是交易双方都获得了明显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