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多重补贴鼓励创业

更新时间:2024-04-0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2827 浏览:105968

《贵阳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意见》日前正式出台,《意见》完善了政策体系,鼓励广大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重点帮扶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创业,给予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多重优惠.


根据《意见》,从2009年至2010年,我市将组织实施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3261”工程,即全市筹集3000万元创业引导资金,收集200个创业项目,培育6个创业孵化基地,培训1000名创办微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创业者.

《意见》放宽“小企业”准入门槛.对初创的小企业,按照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实行名称登记注册即时制度,减少了注册登记审查环节,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材料要求.

实行创业补贴政策.自2009年起在劳动部门登记首次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且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经认定可享受政府提供的3000元一次性创业扶持奖励资金.同时,失业人员首次自主创业,最高可享受每年2400元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此外,设立创业见习(实训)补贴,主要用于实训学员生活费、实训带教费、实训学员综合保险费等事项.

《意见》扩大了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劳动者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符合条件的,政府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按照《意见》,政府将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对投入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给予项目开发者奖励,建立专家志愿团,专家志愿团对推进创业项目取得实际效果的,颁发“创业指导优秀专家志愿者”荣誉证书,给予奖励,对为社会创造就业岗位成效优异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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