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外出务工,转包土地给村民有效吗?

更新时间:2024-04-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6334 浏览:119550

案情简介

王某2002年12月与村委会签订了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但近二年来王某一直外出务工,没有时间打理土地.2011春天王某与邻居李某协商后,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将承包土地转包给李某经营,李某给王某每年800元租金.村委会得知此事后,以没有征得村委会同意为由,认定转包协议无效,并要求王某如不承包土地,村委会就要提前收回承包土地.双方争执不下,王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保护其承包土地的转包权.


法院判决

王某与李某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有效.

律师评析

本案中,王某与李某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王某与邻居李某签订的是土地转包协议,不必经原发包方即村委会同意,只要报村委会备案即可.村委会以王某不承包土地就要提前收回承包地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作者简介

王晓路,吉林创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党员,吉林大学法学硕士.自2003年执业以来,先后案件数百件.在涉及房地产、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人身损害等各个领域,王晓路律师具有专业的办案能力与丰富的办案经验.参与多起企业并购,重组改制,并且具有大型企业IPO项目的经验.在发行上市及上市后收购、重组等金融证券业务中具有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