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纷争谁之过?

更新时间:2024-02-2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9914 浏览:142190

有人会问,标准文本和法律法规都摆在那儿,为什么两方就是达不成共识呢?因为标准太多,涉及到的法规太多,且不说普通公众看不明白,即使是专业人士也可能各持己见.何况是,有时候大家并不是正儿八经地进行“标准学术研讨”,而是带着太多情绪在质疑对方.

浙江地标低于国标,在于未及时修订

在《京华时报》的系列文章中,始终咬住不放的一点是,农夫山泉瓶身上标示的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净水》确实有5项指标低于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过在文章中用的是更为吸引眼球的概括: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这也是农夫山泉所称的“致命的打击”.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评专家顾问王占生告诉记者,被指出更低的这5项指标,包括砷、铬、硒等确实是关乎健康的重要危害指标,但并不是如媒体最初所指责的,是农夫山泉等单位制定了一个比国家标准更低的浙江地标,而是因为国标进行了修订后,浙江地标没有跟进.

对比这几项标准,浙江地标(DB33/383-2005)修订于2005年,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最早标准发布于1985年,并在2006年进行了修订,其中卫生、感官及污染物指标全面提高;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随后也在2008年做了两个修改单,对多项指标进行了修订.不过,令人费解的是,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83-2005并没有跟进修订.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标准化法》的相关标准,浙江地标中的任何指标都不能低于相关国标,否则标准就会面临失效.在这种情况下,浙江省地标DB33/383-2005的相关归口单位理应提出修订申请,而浙江省质监局也应对该地标进行复审.记者查阅到的资料显示,浙江省质监局曾经在2010年11月24日发布公告(11号公告),废除一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其中就包括DB33/383-2005,但不知为何,12月31日又发布公告,撤销了前一废止的公告.记者已向浙江质监局传真询问其中原因,不过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回复.

对于浙江地标为何没有跟进修订,各方猜测不一.有观点认为可能是新修订的这些指标可能会影响到农夫山泉的水源质量(DB33/383-2005规定了水源要求),所以农夫不愿意跟进;也有观点认为,由于2010年前后,相关部门准备修订《瓶装饮用天然净水》的国家标准,所以浙江省认为再费时费力修订该项地标没有必要,但没预料到国标一直没有出台.

王占生认为,由于我国的标准体系一直处于不断修订、完善中,所有不同的国标、行标、地标制修订总有个“时间差”,农夫山泉所标示的浙江地标“慢一拍”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况且企业的产品品质是达到国家标准的,所以农夫山泉只要大方地把问题讲清楚就可以,却不知为何一开始没有解释;而最令人怀疑的,其实是浙江地标《瓶装饮用天然净水》2005年版比2002版有几个指标还宽松了.“按道理,这些指标应该是越修订越严格的”,王占生认为.

用地方标准还是用企业标准?

在此次事件中,农夫山泉备受争议的还有它在广东、湖北、吉林等地生产的产品也使用浙江标准.同济大学教授,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孙效敏认为,相较于标准的“高低”,这才是一个核心的问题.

事实上,在《京华时报》的报道中,已经引述了浙江省卫生厅的回复,认为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所以地方标准仅适用于本省.

孙效敏告诉记者,根据《标准化法》第6条的类似规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效力范围只限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管辖范围,有关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地域管辖原则所决定的.如果不遵照这个原则,将会给跨省的监管带来问题,“如果在湖北用浙江的标准,你说你实际上执行了高的标准,但我不一定知道啊,我只看你标识的标准.”

不过,也有极少数人对于农夫山泉“适用地方标准”表示支持.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杭州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吴有水对记者说,法律适用的原则应该是“非禁止即允许”,如果仔细研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它说企业应该依据该省的地方标准组织生产(在没有该产品国标的前提下),但并没有说到在该省没有该类产品地方标准怎么办,比如农夫山泉的饮用天然水,如果广东省有该类标准,那么应使用广东地标,如果其它省没有,应当可以采用浙江地标.

在农夫山泉的发布会上,钟睒睒重点表述了“国家标准是强制标准,标不标准都要执行”、“虽然标注的是地方标准,实际上国标地标都在执行”以及“事实上产品是合格的”等观点.不过,孙效敏对此有不同看法,他认为农夫山泉的标准不在于影响到实际的企业执行,而在于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

各方面专家比较一致的观点是,目前情况下,最恰当的解决方案是农夫山泉使用企业标准.

标准争议折射监管问题

孙效敏表示,此次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是相关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甚至是不作为所导致,如果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及时发现农夫山泉瓶装饮用天然水标识问题,并及时予以提醒纠正,就不会有今天的争议.而在令人颇费脑筋的标准条文之争后面,是标准体系的繁杂,以及标准制修订、标准清理工作欠账太多.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一直是由多个部门、多个层次共同管理食品安全,除了大家看到了国标、行标、地标、企标之分,还存在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这两套体系,由于标准出于“多门”,标准之间不科学、不协调的现象时有发生.所幸的是,近年来国家已经加快了标准的修订和清理工作.

孙效敏介绍说,美国虽然也有国家标准,由于他的行业协会非常发达,所以它制订的行业标准一般都会得到广泛的认可.此外,由于各州高度自治,本州也制定一些不同的规定,但跨州销售的产品不允许使用“地方标准”.更为重要的是,美国的标准体系已经比较完善,不会再有频繁的更新,企业内控也非常严格,再加上负责任的监管,很少会出现这类标准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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