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的现状与

更新时间:2024-03-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516 浏览:19594

摘 要: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我国传统法学教育太忽视法学实践,过于侧重法学理论教育.为了适应社会的快速变革与发展,我国的法学教育必须提高学生的培养能力,加快教学改革,不能片面的注重法学理论教学,而应该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双管齐下,这样才是法学教育长久发展之路.

关 键 词:实践教学;必要性;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8-0175-02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无实践则如同“盲人摸象”般,不能真正领会法律的内在精神与现实适用性的意义,不能熟练灵活地运用所学的法学知识解决社会的纠纷.正是如此,我们要求法学学生既能把理论烂熟于胸,也能将理论运用自如.因此,理论与实践的能力是必备的.传统法学教育太忽视法学实践,基本完全侧重于法学理论教育.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纠纷随时都可能出现,这势必要求我国的法学教育必须提高培养能力,加快教学改革,不能片面的注重法学理论教学,而应该理论与实践双管齐下,这样才是法学教育长久发展之路.

一、重视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大多是经过我国早期的改革,前辈们抛弃了固守自封的思想,大胆的学习西方的先进思想,尤其是学习西方的法律制度之后逐步发展而来.正是由于这些伟大的先辈们,才出现了一些对我国历史有深远影响的法律历史事件,如,戊戌变法、中华民国颁布的临时约法等.正是由于这些重要的事件,使得自由与的观念一步一步的深入人心,这也使得人们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放眼当前,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这使得国家的稳定与社会的发展就备受人民的关注,因此,我国提出了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管理方略.由于这些依法治国的方略的提出,更加地刺激了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也刺激了社会对法律精英的需求.西方发达国家法律职业是被认为实践性很强的职业,所以他们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如英美国家,他们设置了将基本职业技能如法律文书的制作都规定在一年级的必修课程中.法律精英基本上是按照这个思路来体现自己的理念和主张的.法律精英就是法官、律师、检察官和法学家所构成的共同法律人.而这种权利的捍卫使得法律精英往往与社会上的弱者站一起,为的就是解决尖锐的社会纠纷,就像古典绅士一样成为庇护弱者捍卫公正的道德象征.

二、我国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现状与弊端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法律精英的培养只靠理论来装满法学学生的大脑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他们大脑中只是装满法学理论知识却不知道如何运用,那么这样的学生怎么算是法律人才.所以法学教育不仅仅让理论装满学生的大脑,更加重要的是他们能够把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中.要想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在社会中运用自如,那就必须让学生在更多的实践掌握.我国的填鸭式教学目前依然基本保持原状,在教学中,老师不停的将书本上的那些概念解释了一遍又一遍,将书本上的内容一板又一板的概括在黑板上,正是由于老师教学只注重理论,学生也只能把那些抽象的东西硬装进自己的大脑中.由于老师注重理论教学,而学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很重,导致法学学生在理论与实践上脱节严重,无法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现实社会中,这样就势必无法培养出法律精英来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目前,许多的高校已经意识到法学填鸭式教育的严重弊端,所以部分高校一反常态的接受了法学“诊所式”教育方式,由此他们开展了模拟法庭、课堂上上开展案例分析、建设法学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等活动,让学生充分发挥其自主性,深入了解法律职业这一工作和了解当前的社会,以备以后更快或者直接融入这一职业.但由于施加的力度不足,其效果也并不是非常的明显.老师只是扮演指导者、配合者的角色,在最后学生都已经完成了自己该做的事情后,老师就需要总结,并且帮助学生解答一些困惑.由于上述一些原因,我国法学实践教学方面始终不甚如人意.


三、增强法学实践教学的力度,是培养出法律精英必由之路

法学教育是关乎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的学科,与人们的生活利益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既然法学与人们的生活与社会稳定、发展如此的重要,那么我国的法学教育就应该对法学学生要求更加严格,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高品质高水平,对当事人负责的具有高度责任感的法律精英,这样的法律人才才是社会渴求的,这样的法律人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因此,我国法学教育必须增强一下几方面的投入:

1.加强法学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教师除教授学生理论知识外,更加重要的是讲一些社会生活中具体的新鲜的案例,亦或是把自己在从事法律这一职业或者从事与法律这一职业有关的经验等讲授给学生听,以开阔他们的视野,并弥补他们的生活阅历少、经验不足的问题.如此,就要求老师必须是在法律事务部门工作的律师,在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相关法律人士,或者是在律师事务所或挂职的,只有这样的老师才能具备足够的经验为学生解疑释惑,使其明白该职业的具体性质和工作内涵.

2.学校积极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模拟法庭是一个几乎真实的法庭,在这里法学学生可以切实感受到审理案件的全过程,使学生们了解进行案件审理的步骤,并且能够让他们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扮演案件审理的各个角色,如法官、辩护律师、当事人,以一种更近乎真实的感觉,使得学生提前感受到在从事法律工作时的感受,以激发他们学习的热情,发挥其创造性,如此,可以帮助学生增加工作经验,在毕业后更快的融入所从事的法律职业.

3.贯彻落实学生开展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要求法学学生融入社会,与社会各个层次的人进行交流,这样有利于提高他们的交际能力与人际关系,再者又可以提高他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但是部分高校要求学生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却效果不佳,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学生主关方面的偷懒,但是学校也有责任,因为他们只是提出了要求,却并未真正监督学生进行的怎么样,所以,学生也必定会偷工减料.因此,学校必须要提高监督力度,让学生彻底贯彻落实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4.提高学生实习的效果.当学生去相关的法律部门实习时,一定要其秉持端正的态度,认真、诚恳地进行实习,同时,高校应与学生实习的相关部门达成协议,以保证学生在实习中能够有所收获.

5.保证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毕业论文是学生在大学四年的一次对于自己所学知识有力的体现,从这样的论文中能够看出学生在大学四年所学知识的情况,所以必须要求学生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待,以确保其毕业论文的质量.

我国的法学教育如果一如既往的坚持只注重理论教学,而漠视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如此培养出来的法学学生只能是“纸上谈兵”的理论型人才,而绝非我们法学教育所追求培养的理论与实践都造诣颇深的法律精英,这样有悖于法学教育的初衷,因此,要想改变我国法学教育的尴尬境况,必须在法学重理论的基础上,让实践教学也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此双管齐下,法学教育才能培养出法律精英.

基金项目:本文系吉首大学2013年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法学专业辩论技能的培养与创新》与吉首大学2013年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创新体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杨佶(1981-),女,湖南吉首人,在读博士,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