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财务报表《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

更新时间:2024-04-0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3676 浏览:149863

摘 要:《小企业会计准则》有效地解决了由于小企业业务简单带来的会计处理问题,不仅简化了核算,也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做出的简化调整,在财务报告组成上,未强制要求小企业对外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报表内容上,针对发生可能性很小的业务,删减了25个科目等.从财务报表方面分析《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

关 键 词 :《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比较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3-0174-03

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相关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这是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并有效实施之后企业会计标准建设的又一项重大系统工程.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都作了简化与调整,本文通过对财务报表方面的比较分析其异同.

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企业中占大多数,是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所以为小企业在财务核算方面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势在必行,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恰恰符合这一标准.而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而企业财务报告的主要信息载体是财务报表,下面从财务报表方面总结其简化措施.

一、资产负债表的比较

在资产方面,第一,《小企业会计准则》未使用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概念,而是按投资对象的可变现性和投资目的,将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基金投资等)和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并且省去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科目;第二,在核算上,按照税法规定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条件确认,当资产减值损失切实发生时,采用直接转销法,直接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不得提前计提减值损失;第三,为简化长期投资核算,长期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在债券存续期内确认相关利息收入时,采用易于操作和计算的直线法摊销,不采用实际利率摊销法;第四,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期间,只采用成本法计量;此外,取消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简化了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负债方面,删减了“交易性金融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等科目,这些会计项目的减少主要是和小企业融资方面有关,这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除此之外,简化了长期借款资本化的处理.

所有者权益方面,主要是简化了资本公积的核算和缩小了资本公积的范围,《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如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而《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资本公积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即只包括资本(股本)溢价,并且明确规定小企业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二、利润表的比较

从利润表结构来看,两个准则没有较大差异;从内容上看,《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在利润表中,减少了“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综合收益总额”等会计项目.

会计处理的变动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两个科目所涵盖的内容都扩大了,具体表现为“营业外收入”增加了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财务费用的汇兑收益、原调整坏账准备的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原冲减所得税的所得税退税以及未予规范的其他所有退税(不含出口退税)等内容;“营业外支出”增加了资产损失(包括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长期股权投资损失等).

利润表“上期金额”栏填列部分,《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需要区分月报和年报.月报上,“上期金额”反映的是本月实际发生数;年报上,“上期金额”反映的是上年全年实际发生额;《企业会计准则》下,不需要区分月报还是年报,“上期金额”反映的均是上年该期利润表“本期金额”栏内所列金额.

三、流量表的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中流量表主要内容包括流量表格式、流量表附注并具体规定了流量表格式(流量表格式分别针对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企业类型予以规定)及附注具体披露格式.此外,流量表的编制基础为,未提及等价物,不再列有汇率变动对的影响这一项.无须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流量、当期取得或者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也无须披露“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流量”的过程.

四、附注的比较

附注,是指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只具体规定了附注的披露顺序,却没有具体规定需要披露的内容.附注的披露针对性很强,比如《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规定“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方案”,这主要是考虑到小企业规模较小、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差,可能会出现严重亏损,甚至资不抵债而致破产清算的情况,从而对职工、税务机关、债权人、投资者等相关方面带来不利影响.另外,附注变动最明显的一点便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对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披露”,这体现了该准则会计核算向税收趋同的原则.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报表附注披露内容大大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

小企业由于受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制约,形成规模小、结构简单、经营活动单一的特点,其业务范围及业务复杂程度远不如国有大中型企业,所以其会计核算也相对简单,如果采用比较简化的会计准则将有助于减少遵循准则的成本和负担;而且小企业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相对较低,注重简单性和可操作性.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银行和企业管理者,这就要求小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更能简明扼要地反映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及时做出正确的决策.《小企业会计准则》则充分考虑了这些情况,切实满足了报表的使用者的实际需要,对有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较大的简化,便于小企业会计人员能够快速掌握和应用,增强了可操作性,更有利于促进小企业提升内部财务管理水平,优化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包括税收征管、融资、监管环境.《小企业会计准则》既针对小企业的特点做出简化调整,也为外部使用者提供了便利,是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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