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能源法律制度的

更新时间:2024-03-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227 浏览:14456

摘 要 :随着全球经济的飞快发展,能源消费快速增长,由化石能源的大量消费导致的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创能源供应新模式势在必行.本文从我国新能源的立法现状分析了有关新能源法律制度的不足,提出了几点完善新能源法律制度的建议,使新能源能在更好的法律环境下发挥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作用.

关 键 词 :新能源, 现状, 不足, 法律制度

一、新能源的概述

新能源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又包括风能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海洋能以及核能等非化石能源,特点是资源潜力大、可永续利用、环境污染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发展新能源成为很多发达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也迫于国际气候变化的压力和经济增长内因开始大规模推进“新能源”产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

二、我国新能源立法现状与发展障碍

(一)现状

我国2006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能源法》,为新能源的利用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与之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能源法实施细则》明确了上网电价和分摊机制等关键环节. 2007年8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在2010年将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耗中的比例增加到10%,2020年达到15%,2050年达到30%,其总共投资需要大约为2万亿人民币.国家逐步加大对新能源的财政资金投入和税收优惠支持力度.制定了支持风电、垃圾发电的税收减免政策和发展生物液体燃料的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和地方财政在无电地区的电力建设、新能源技术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给予了较大的资金支持.

(二)新能源产业发展障碍

(1)许多政策法规还不配套

加快发展新能源,必须要借助国家的政策支持,建立具体、明确、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能源法实施细则》、《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及费用分摊管理办法》,对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但从总体上看,目前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优惠政策还比较少,体系不完整,支持力度明显不足,而且政策的协调性、稳定性也较差,还没有形成鼓励新能源持续发展的经济激励机制.

(2)融资机制不健全

新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除了需要有政府的扶持政策外,还需开拓确保资金需求的融资渠道及其融资方式.为加快推进新能源发展,国家己设立了新能源发展专项基金.但从总量看,国家对新能源的投入仍然不足,尚未形成稳定的政府资金投入机制.另外,目前国家对新能源的发展尚缺乏必要的金融政策支持,这不利于一次性投资较大、短期内难以获利的新能源项目的建设运营.

(3)研发能力弱,装备制造技术水平较低

目前,我国己安装的风电机组大部分要进口,另外受体制、系统接入、成本等方面的制约,风力发电的产业化程度较低;小水电装备制造业设计规范陈旧、设备使用率低、寿命短,加之存在公平上网、电价等问题,对小水电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太阳能热利用市场庞大但技术单一,企业众多但科研投入少,有关政策尚未到位,难以与国际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水平接轨,系统技术水平低,缺少系统设计软件技术.

三、完善我国新能源法律制度的措施

(一)细化或补充配套法律制度

除了已经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及费用分摊管理办法》以及各项税收财政倾斜的措施以外,我国近期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研究和制定下述一些行政法规或规章、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划,包括: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及相应规划;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技术标准及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国家标准;有关财政贴息和税收优惠的政策规定等等.

(二)协调相关政策法律措施之间的关系

我们应当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法律原则和规定,及时对现行的行政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规划、计划进行清理,并注意整合各项相关政策法律措施.此外,我们还应当注意保持法律制度目标的一致性,在今后制定《循环经济法》,修订《电力法》、《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的同时考虑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各项要求,在其他相关法律中体现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各项目标.

(三)落实现有的政策法律措施

许多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政策法律措施的可执行性比较差,有些法律制度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难以完成“十一五”规划的指标要求.因此,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划、政策的规定是保障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重要方面.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依法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列入议事日程,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规划的要求,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各项优惠措施要确保到位.

(四)评估政策法律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法律措施

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我们需要对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做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和其他主体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可再生能源法》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规划、计划实施效果的评估. 要通过执法检查和法律实施效果的评估,发现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规划、计划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修改并调整相应的法律措施,以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