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学高级生物教师职称人员
论文交流会的通知
现定于第19周星期五(6月24日)下午3:00时在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中学部(花地大道鸿雁路1号,红棉小学内)三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申报中学高级生物教师职称人员的论文交流会.请有关的老师准备好宣读的论文(一篇),依时参加交流活动,并于会后提交论文打印稿.
参加论文交流活动的老师请提前在第18周三前或短信报名.
联系人:翁兰穗
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16年6月3日
附:申报中学一级,高级教师职称提交论文的条件
中学一级教师: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独立完成).(二)论文2篇(独立完成).
(由于申报一级教师没有要求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故本次论文交流只限申报中学高级生物教师职称的人员)
中学高级教师:
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着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着作1部(主笔或第一作者).(二)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专业论文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注:本次论文交流只限于论文没有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的申报中学高级生物教师职称的人员,且每人仅限交流一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