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扣”“明扣”,不如无扣

更新时间:2024-01-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753 浏览:20434

国务院医改办将出台《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意见”拟将“暗扣”变“明扣”.“暗扣”是指药企给医生个人的提成,“明扣”则是将暗箱操作变成医院与药企之间的讨价还价,医院将这笔收入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

药品虚高,是医改意见最为集中、共识最多的领域.其中流通环节过长、食利者太多——医院、医生、药企、销售、广告、官员等,是药品虚高最为重要的幕后推手.“意见”从流通领域入手,鼓励流通企业并购、保护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利润、限制医院处方保密等等,缩短利益链条,理顺利益关系,给药品清理创造空间.

“暗扣”变“明扣”将医生的灰色收入“洗白”,成为医院收入,并通过绩效考核进行重新分配.若能顺利实施,药企支付给医院的费用可以实现公开、透明、可控,或许还能出现一定的降幅,最终传导到药价上,让广大患者受益.

将医生的回扣“弃暗投明”,忧虑也是有的.一者,医生收受回扣本来就属于商业贿赂行为,为法律所不允许.管理部门也曾经多次发文明令禁止,甚至采取过专项行动整治医生收回扣现象.如将“暗扣”变为“明扣”,由医生收变成医院收,是否意味着行为的性质就发生了改变呢?至少在法理上,这是有商量余地的.


二者,将“暗扣”变成“明扣”,结果会不会变成“双扣”——“明扣”出世,“暗扣”不死?毋庸讳言,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一个厂家成功中标,仅意味着他们生产的药品获得进入医院的资格,但具体到某家医院用不用该药,用量大还是小,最终还得听医生的,药企对此不可能置之不理.因此,极有可能出现的情形是:药企既给医院“明扣”,又要派人去“维护”,给医生“暗扣”,因而出现“双扣”.如此一来,药价的下降空间也会因此受到挤压.

药价虚高,根子在于“以药养医”,因此改革要从这里找到突破口.只要医药分家,“以医养医”,取消药品加成制度,实现市场化,药价自然就能降下来.

(摘自《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