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一张牢不可破的助学网

更新时间:2024-04-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3030 浏览:106446

2013年年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了《2012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幼儿)、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共8413.84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营养改善计划资助人数),比2006年增长2.16倍.累计资助金额1126.08亿元,比上年增加146.68亿元,增长14.98%,比2006年增长4.76倍.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营养改善计划资助资金共计372.3亿元,惠及义务教育中小学生1.3亿人次.“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政府资助为主,社会各界参与’的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全覆盖,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张光明指出:“群众对民生问题非常关心,教育关系民生,也关系国家发展.我们认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教育的责任,也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家里经济困难,孩子上不了学,教育公平就无从谈起,所以我们说保证孩子们上得起学是最基础的教育公平.”

“一直以来,党、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经过长期的努力,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了包括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较为完善的教育资助体系.”张光明展示了2013年度全国教育资助工作情况.

“每一个教育阶段资助的情况都不一样.”张光明说,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补助”的原则,对在园幼儿给予资助: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在过去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两项资助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承担.同时,支持地方试点,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以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普通高中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资助面约为全国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总数的20%.

高等教育阶段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进行资助.2012年,财政部、教育部支持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在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一次性提供从家庭所在地到录取院校间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扩展了资助领域,实现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过程资助.同时,出台了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学费减免;经济上有困难的,纳入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范围.

现行体系呈现立体式、多元化资助局面

我国现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投入最多、资助范围最广、资助力度最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实惠最多的一项制度安排,“呈现出制度设计系统全面、政府投入占主体地位、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政策导向作用明显等主要特点.”张光明说.

从资助领域看,政策体系实现了全覆盖,形成了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各个教育阶段的较为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从资助方式看,呈现立体式、多元化资助局面.既有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奖优资金,还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困资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困与育人相结合的资助方式.从资金用途看,不仅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需要,还解决其就读期间生活需要.从资金来源看,有财政投入、学校资金、社会捐助、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

“学生资助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张光明说.2012年,财政投入资助资金共824.74亿元,占当年资助总额的73.24%.财政投入比上年增加126.32亿元,增长18.09%,比2006年增长13.4倍.其中,财政432.73亿元,比上年增加36.69亿元,增长9.26%,比2006年增长19.26倍;地方财政392.01亿元,比上年增加89.63亿元,增长29.64%,比2006年增长9.92倍.

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爱心助学,张光明算了一笔账:2007~2011年,学校和社会资助资金亦呈增长趋势,累计投入1094.46亿元,占全国累计资助总金额的31%,成为资助资金的重要来源.学校和社会资金由2006年的138.19亿元增至2011年的295.04亿元;2012年,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支出,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等各类其他资助资金共301.33亿元,比上年增长20.36亿元,增长7.25%,较2006年增长1.18倍.充分体现了以国家投入为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理念,形成了政府和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帮扶弱势群体的共识与合力.

政策导向作用明显.通过加大中职学生资助力度,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促进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优化.在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向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倾斜.通过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到部队服义务兵役,促进我国人才资源的合理分布.发挥与地方经费分担比例的杠杆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严格管理流程,使“读书钱”真正用于困难孩子

为了新的助学政策体系的落实,和地方已经投入了巨额的资金.如何把这笔助学资金真正地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这是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学子们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

“首先,要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工作.”张光明解释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概念,就是个人及其家庭,包括其他方面所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和学习的基本费用.

事实上,财政部、教育部就联合下发了包括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在内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如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严格了奖(助)学金的管理使用,明确要求这笔钱要专户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通过严格规范的认定程序,我们争取让每一名贫困生不被遗漏,也避免冒充贫困生现象的发生.”张光明坚定地说,“在具体实施国家助学政策中,公正、公开的原则贯穿始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评审以后都要在全校公示.国家助学金没有要求进行公示,因为国家助学金是一种基本的生活保障,只要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去申请.”

张光明最后特别强调,为确保资助公平、公正,不出问题,从教育部到各地各校都建立了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教育部要求学校和地方财政、教育部门接受审计,经得起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真正使“读书钱”用在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