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的宏观考察

更新时间:2024-03-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7563 浏览:80552

〔摘 要〕廉政本质上与败属于同一范畴,针对的都主要是公共权力滥用的问题,但是廉政不只是败的问题,它还有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大力倡导、弘扬和扶持廉政的正面力量.廉政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西方发达国家基于国家与政府的起源与存在合法性以及人权原则,以“三权分立”为基础的政治体系设置在很大的程度上考虑和满足了普通大众的政治参与意愿和公共怎么写作需求,有其进步与值得肯定的一面.但是,西方发达国家政权总的目的是为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怎么写作的,是为保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怎么写作的,其对廉政建设的追求仍是为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参照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廉政制度是一个人类建构物,其与公共领域的人类活动有着互相建构的作用.廉政建设日渐呈现为一个开放性的全球性问题,并且是不可回避又难以彻底解决的议题,完全凭一国之力难以解决,需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关 键 词〕廉政建设;败;制度建设;全球性议题

〔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187-(2012)03-0005-07

一部人类社会的历史,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一部人类社会治理史.在整个社会治理体系中,政府处于中心地位.对于政府,我们不仅要求它是有效率的,而且要求它能够主持社会正义,维护社会公平,促进人际和谐和推动社会发展,保证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可见,政府的责任是很重大的,西方也因此通常把政府称为责任政府.即使是当今社会的合作治理格局中,政府仍然处于主导地位.但是,政府能否担当起社会的期望,能否扮演好它应当扮演的角色,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能否做到廉政所决定的.社会的这种期望,体现在廉洁政府、廉价政府、善治政府等概念之中.当然,政府可以通过科学化、技术化的路径而实现高效,也可以通过集权的方式去强力推动社会公平和正义,但是,如果政府自身达不到廉政要求的话,政府的科学化、技术化可能会让政府在错误的方向上走得更远,它用集权所推动的公平正义可能会仅仅怎么写作于它自己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却与社会的要求相去甚远.所以,政府实现廉政可以看作是它的一切职能得以实现的保证.如果政府达不到廉政的要求,那么,一切社会期望、一切政府自己的承诺都会付诸流水.经验证据显示,没有哪种单一的方法可以奏效.成功的方法往往是范围广泛的多种策略,以尽可能做到相互配合发挥作用.“廉政是几条路线中的一条,它区别于其他路线是因为只有它才是一条正确的路线,唯有依靠这条路线,你才会永不失败.”〔1〕当前,伴随着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迅猛发展,政府越来越难以掩盖不良行为的真相,人们更易获取关于腐败行为的信息,公众对腐败行为的容忍程度也已下降,而且腐败行为趋于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廉政建设和败的形势依然严峻,成为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共同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和一项全球性的议题.

一、廉政和败:概念辨析

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廉政就是清廉公正的政治.廉政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廉政的内涵是历史的、具体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廉政制度、政策的日益完善,人们对于廉政的理性认识日益深化.尽管讨论廉政的已经很多,但是尚未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廉政”定义.在张康之看来,“廉政”一词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政府应当“廉价”;其二,是指政府工作人员应当“廉洁”.在我们关注政府廉洁的问题时,还应关注廉价的问题,仅仅做到廉洁的政府还不是一个好的政府,只有既廉洁又廉价的政府才是好的政府.今天我们谈论廉政的时候,往往是在廉洁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其实,我们应当在完整的意义上来认识廉政的问题,政府工作人员廉洁并不等于政府是廉价的,即使每一个政府工作人员都做到了廉洁,政府可能在整体上并不廉价,这也是不允许的.所以,我们不仅要提出廉洁的要求,同时也要提出廉价的要求,只有既廉洁又廉价的政府,才是我们需要的廉政形态.〔2〕

列宁阅读《逻辑学》的时候,深切地感受到,概念是成对出现的,这是非常深刻的.除了日常用语外,一切概念都有着与之相适对应的另一概念存在.与廉政相对应的就是腐败.如果没有腐败,也就无须谈廉政.这是因为,廉政建设是建立在腐败这一事实基础之上的.廉政和腐败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的统一.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的痼疾,也是社会公众十分关注的问题.“从最简单的意义上说,腐败是权力的滥用,它常常是为了个人利益或者为了个人效忠的某个集团的利益.它往往是受贪婪、保持或增大自己权力的或者是非法地获取更大利益的信念的驱使.‘腐败’这一术语虽然常用以表示政治家和公职人员对公共权力的滥用,但它描述的是一种几乎在生活中每个方面都可以发现的行为方式.”〔3〕就是说,腐败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它出现于意识形态、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水平很不相同的国家.尽管一些社会相对来说更容易出现腐败并遭受腐败的更大破坏,但当今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免受腐败的影响.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腐败也日益表现出多种形式,并且在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国家地区,腐败的影响程度和对腐败的认识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腐败很早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但是对腐败现象作大范围深入的研究,则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1993年,罗马俱乐部提出报告,把政治腐败与环境污染并列为21世纪两大难题.美国学者布热津斯基1993年在《失去控制:21世纪前夕全球混乱》一书中则断言,21世纪将出现“腐败大规模蔓延”的现象.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家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交往活动日益频繁,腐败呈现出新的特点.

研究廉政制度首先必须研究败,败和预防腐败是研究廉政制度创新的前提和基础.恩格斯曾说:“不论在自然科学或历史科学的领域中,都必须从既定的事实出发.”〔4〕腐败现象是现实社会中的“事实”,事实具有个别性、可复核性、精确性和可知性的特点.廉政建设研究正是基于这样的“事实”,为研究“事实”而形成一整套概念、原理、策略等体系.在一定意义上说,廉政本质上与败属于同一范畴.廉政和败针对的都主要是公共权力滥用的问题(尽管腐败还包括了社会其他领域的各种形式的腐化堕落现象).必须指出,廉政不只是败的问题,即不只是要否定坏的,它还有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肯定,要建设,要大力倡导、弘扬和扶持廉政的正面力量.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有时单独使用败或廉政的概念,有时同时使用败和廉政的概念.例如,国际败风暴,《联合国败公约》、《欧洲委员会败刑法公约》、《美洲败公约》、《非洲联盟预防和打击腐败公约》等国际或地区性败文件.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设立的廉政署.“透明国际”每年发布一次《全球败报告》衡量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腐败状况,它是以清廉指数和行贿指数构成的腐败指数来进行评估的.在我国,败和廉政建设经常是连在一起使用的,2010年12月我国发布了《中国的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更多的时候,我国是使用“建设”这一较为简洁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