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捞尸”调查之后三大追问

更新时间:2024-02-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8769 浏览:132826

近日,荆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调查认定整个事件不存在“见死不救”情况,至于公众关注的“天价捞尸”,调查组认定“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目前机关已依法对其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荆州市政府关于调查的诸多解释仍不能消解人们心头的种种迷雾,尽管当地有关部门一系列的调查已经结束,但公众的追问才刚刚开始.

追问一,八凌公司2008年6月在工商部门注册,但是公司成立一年多了,为何没有交过税白天捞尸一次就1.2万元,晚上更高达1.8万元,如此暴利为何却不用纳税缴税有关部门是否监管过其背后是否还隐藏着其他另外,八凌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是打捞沉船和沉物,工商部门并没有赋予其打捞尸体的资格.而打捞尸体,是否存在超越打捞范围,值得法律界定.

追问二,八凌公司总经理陈波,趁学生处于弱势的情况下,向师生索要额外的价值300元的烟、矿泉水钱,写来之前不开工,由此耽误了30分钟.很明显,在场面极度混乱失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海事、消防等所谓的“有关部门”在现场,究竟做什么是否进行了劝阻是否存在渎职情况显然用毫无过错,甚至堪称“及时得当”、“救援积极”解释,难以消解人们心头的疑惑.

追问三,“天价捞尸”究竟责任主体是谁事发后,荆州海事部门、消防以及水上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但在错过最佳救援时机后,为何这些部门没有主动承担起打捞尸体的责任反而最终让一个民间的打捞公司在众目睽睽下,上演一出“挟尸要价”的人间悲剧.透过这起事件,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深思,谁该承担起救人和善后的责任

(摘自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