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

更新时间:2024-02-2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3302 浏览:155173

尽管各个发达国家进入人口老年型社会的时间有早有晚(法国最早为1865年,日本最晚为1970年),各国的老年人口比重有高有低,但是他们在将近一个半世纪的风风雨雨中,并没有被日益严重的老龄化拖垮.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各国所采取的基本对策和措施大致是相同的,其中主要有:

设立老龄机构很多国家的政府设立了老龄工作管理机构,在议会成立咨询委员会,在社会上建立老年问题学术团体,把老龄工作纳入国家发展规划.英国政府由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和社会怎么写作部分工负责老年人的养老、医疗和怎么写作工作.内阁设有“补充给付委员会”,下设区域分会和地方基层分会,负责申请、调查和发放老年救助金.政府通过老龄问题学术机构定期召开老龄学术研讨会,促进学术专家、政策制定者与实践者的交流与合作.日本总理府设有“老龄问题研究室”,厚生省设有“老人对策室”,都、道、府、县、町、乡设有“福利事务所”,主管老年福利事宜.各级政府把老龄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计划,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参加“老龄政策和老年工作研究会”.

立法保障权益保障老有所养是老龄社会的首要任务,先期进入老龄社会的发达国家在应对老龄化挑战中普遍通过立法来保障老年人的养老生活.七大工业国家中政府首次为养老保险立法的时间分别为:德国1889年,英国1908年,法国1910年,意大利1919年,加拿大1927年,美国1935年,日本1941年.此外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老人福利法》《老人健康法》,美国还制定了《美国老人法》和《禁止就业年龄歧视法》.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各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一项重要措施.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为了防止老年人陷入贫困,避免退休金制度崩溃,不断改革国家养老金计划.有些国家还最大限度地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并对退休人员无退休收入的配偶发给家属保险津贴.例如:美国的《老年人和遗属保险》对供养亲属津贴的标准规定:退休工人65岁及以上不享受养老金的配偶,依法领取相当于受保人退休金50%的亲属津贴,受保人死亡后,其65岁及以上的配偶,领取受保人100%的年金.

鼓励延缓退休20世纪70年代,国际石油危机和失业率居高不下,以及老龄化进一步的发展,导致发达国家社会养老保险出现了基金困难的局面,部分国家甚至陷入了养老基金入不敷出的困境.为了保持收支平衡,保持养老保险制度持续发展,一些国家相继采取了提高领取退休金法定年龄,鼓励延缓退休的措施.


据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统计,近几年来已经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提高领取退休金法定年龄的计划,其中美国每年提高2个月,计划到2010年提高到67岁,日本争取在2025年前后把领取退休金法定年龄提高到7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