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办学成本核算难点

更新时间:2024-02-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8302 浏览:33339

独立学院是利用其本部学校的办学资源,靠自收自支来维持其办学过程中各种经费需求的一种新型高校.独立学院的最大特点是不享有国家财政拨款.因此,为使独立院校能够长期稳定地发展,实行办学成本核算,加强办学成本的有效控制十分必要.

一、独立院校办学成本的基本内容

独立学院的办学成本是指学校在传授学生知识、培养技能及综合素质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经费.按计入成本的方式,办学成本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高校在培养学生过程中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到高校办学成本计算对象中的那部分费用.例如直接从事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奖金;实验室各种仪器仪表、设备的使用费、损耗费、维修费;学生的奖学金、助学贷款的利息补贴、学生活动经费等等可以直接计入办学成本的支出.间接成本是指学校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办学成本的费用.如行政管理费用、后勤怎么写作费、校园固定资产的使用费和修缮费等等,这些费用必须采用适当方法分配计入办学成本.

二、独立院校办学成本核算的难点

(一)我国目前健全的独立院校成本核算制度

我国《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把会计科目设置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并没有设置有关高校教育成本计算的会计科目,而且《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对高等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内容只字未提.虽然我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以后为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但是现行的制度在实践的过程中并无实质意义上的可操作性.如责权利一体化的培养成本核算方式与收支分离的经费预算方式存在矛盾;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不能达到合理进行成本核算的要求;教学成本、累计折旧、待摊/预提费用等这些成本无法体现等

(二)独立学院对办学成本核算的意识不强

独立学院是近些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型办学模式,但因学校刚成立要应付的东西太多,所以根本没把精力真正地投入到成本核算的实际行动中来,投资者在短期内不要求取得经济上的回报,核算教育成本就显得不是很迫切、很必要.独立学院虽然是企业投资负责的,但是独立学院的教学管理者,基本上都是主体学校的领导委派过去的.主体校区一般大都是靠国家财政拨款,在他们的观念里,资产都是国家的,根本没有企业管理的经验,也没有成本核算的意识.此外,在民办教育政策和运行机制尚未普遍确定的情境下,核算办学成本在教育政策上是行不通的.

(三)公共费用的分配

直接费用少、间接费用多是教育成本核算的明显特点.间接费用的分配是很灵活的,需要在不同类别的学生之间分配,因为培养一名本科生和一名专科生教育成本是不等的.因此,间接费用在分配时不能简单地按照学生的人数进行平均分配.我们专家认为可以结合课时数、学生人数、教师工资、设备使用时间等进行分配,也有专家建议按照企业会计中的约当产量的方法进行分配,但是目前还没有出现一个统一的标准.

(四)科研支出是否计入办学成本

科研支出是否计入办学成本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有的学者认为,科学研究费用不应该计入办学教育成本,如研人员费、科研活动费以及为科研购置的设备费等,这些与培养学生没有关联;而有的学者则认为科研是为教学怎么写作的,学生是科研的最终受益者,它应该属于学校教学活动的范畴,应按一定比例扣除计入教育成本.但是具体到哪些科研支出应当计入教育成本以及以怎样的比例计入教育成本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

三、关于独立学院办学成本核算难点的相应对策分析

(一)树立办学成本核算的意识,加强效益观念

在学校教职工中普及成本核算管理的意识,加强现代管理理论的学习.独立学院是企业负责投资的,它属于一种盈利性机构,学院领导应该考虑如何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办学成本提高效益.只有加强办学成本核算管理,才能使学校获得长远的发展.


(二)以权责发生制为标准核算成本

学校在培养学生期间的教育投入与受益对象的培养往往不是同步的.例如,学校通常会一次性的投入大量的资金购写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但是这些投入可以培养很多届的学生.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不能将这笔投入直接计入当年的教育成本中,而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入到各后期的教育成本当中去.因此,在做账的时候,需要开设“待摊费用”、“预提费用”.

(三)合理分配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的分配很复杂,但是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本着谁受益谁负担、受益多少负担多少的原则.分配标准应该结合收益人数、授课时数、教师工资等.例如,图书馆发生的各类费用支出,可以按照个转学生到图书馆节约的人数次数来分配;电教中心发生的各类开支,可以按照专业课时数来分配等等.

(四)科研成本合理计入教育成本

我们应该对科研成本进行细化,分为与培养学生有关的项目的科研支出和与培养学生无关的项目的科研支出.例如学校有些科研项目是与校外的企业合作的,这些就属于与培养学生无关的,不应该计入教育成本.而与培养学生有关的教育成本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的计入教育成本.

总之,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独立院校办学成本的核算制度,对其还是停留在理论探讨的过程中.独立院校有别于其他类型的高效,其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独立院校在办学成本核算过程中必然会存在许多问题.笔者给出的以上解决对策可能还有一些考虑得不成熟或是不完善的地方,今后尚需更多的人进行更加细致、更加深入的研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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