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跨境人民币融资的机遇

更新时间:2024-01-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841 浏览:15245

摘 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中伴生的跨境人民币融资行为一度引起监管机构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文描述了跨境人民币融资产生与发展的政策背景和市场环境,并着重分析了跨境人民币融资与跨境人民币结算、境内货币政策以及《巴塞尔协议Ⅲ》的关系,认为在全球推行宏观审慎管理理念的背景下,银行应将有限的资源用于开展具有真实交易背景、质量较高、满足实体经济需求的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

关 键 词 :跨境;人民币融资;政策背景;市场环境;经济效应

中图分类号: F8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01-0023-05

2009年7月,跨境人民币结算作为试点业务在上海和广东省正式启动;2010年6月,试点范围扩大至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8月,该业务由试点向全国推广.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两年来,业务广度不断扩展,参与业务的银行、企业以及境外涉及区域的数量不断增加;同时,随着结算量的增长,业务深度也有长足发展,业务种类不断丰富,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逐步形成良性循环,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互相促进的可持续发展局面正在形成.

近期,市场相继涌现出一系列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融资产品,引起经济主体及监管部门的广泛关注.这一方面反映了市场各方主体对跨境人民币融资产品的客观需求,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模式已开始从单纯结算向提供相关配套金融怎么写作转变.

一、跨境人民币融资产品的现状

从相关业务的发展情况来看,目前市场出现的跨境人民币融资形式包括以下四大类:一是境内外银行基于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提供融资;二是以跨境人民币股东贷款的方式开展;三是境内企业在外债额度内借入海外人民币融资开展境内业务;四是境内企业以自身人民币资金为担保为境外关联方获得海外融资.

(一)贸易融资类

从本质上来看,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只是在传统贸易融资产品中使用人民币为计价、结算币种,主要的贸易融资方式包括信用证、托收(代收)、海外代付以及贴现、福费廷等再融资行为.一般情况下,跨境人民币融资产品对应的贸易单据也使用人民币计价.但在一些情况下,境内外银行也可能就外币货物贸易合同提供人民币的贸易融资怎么写作,银行和企业可在该融资模式下同时获得境内外汇差和利差两方面收益.

除上述典型的贸易融资方式外,境内外关联企业还可能通过组合类贸易融资产品(如信用证融资叙做人民币NDF业务),实现整体收益最大化.这种组合类贸易融资业务较适合于贸易背景下在境外有关联公司的进口商,在进行正常贸易往来和结算的同时,使交易对手(境外关联公司)在境外低成本获取融资,形成双赢局面.

(二)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类

自2011年《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境外主体可申请使用人民币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为其注资等.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可在一定额度(如“差”)范围内向其境外母公司或关联方公司借入人民币贷款,弥补资本金不足的状况.同样,根据《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境内母公司和境内银行可为“走出去”企业的境外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

(三)借入外债类

自2010年7月以来,基于数千亿规模的人民币存量,中国香港逐渐形成了人民币债券市场,俗称“点心债”.发行者既有香港本地企业,更有在我国境内有投资业务的跨国经营企业.这些企业利用香港市场人民币利率较低的条件发行债券募集人民币资金,在额度允许范围内汇入境内供其关联企业使用,债券到期后以境内获得的人民币收入偿还.

(四)内保外贷类

境内外关联企业、跨国公司,以及有境外投资、设厂等需求的“走出去”企业,利用境内外利率和汇率的差异,配套相关的产品,达到锁定汇率风险并实现融资、理财的目的.首先由境内企业的境外贸易对手或关联机构在境外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待额度获批后,境内银行通过授信或保证金形式为境内企业开立跨境人民币备用证或保函,由境外银行对境外企业提供外币融资,并境外理财锁定远期售汇.融资到期日,境内企业可通知境外关联方偿还外币贷款,或汇出人民币资金跨境购汇偿还境外融资.

二、跨境人民币融资产生的背景及原因分析

(一)境内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强


从目前跨境人民币融资的发展状况来看,贸易融资在所有融资业务中占主导地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本身是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开始的,并逐渐扩展到其他经常项目及资本项目业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0号)及其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产生的人民币对外负债只做统计,暂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该表述从2009年便为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的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规依据.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进一步明确,跨境人民币贸易项下相关人民币负债(包括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协议付款、预收延付等)只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中登记,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银行为客户的境外工程承包、境外项目建设和跨境融资等提供的人民币保函业务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5号)明确指出,境内银行可为境内机构“走出去”过程中开展的各类境外投资和其他合作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在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23号)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可向其境外母公司、关联方公司或境外银行借入人民币贷款,但其规模受“差”限制,并按流量(而不是余额)进行控制.而在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明确境内母公司和境内银行可为境外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且未对规模和期限做任何限制. (二)境外的政策障碍日趋弱化

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稳步发展,境外货币当局及市场投资者对人民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不断提高.继香港全面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后,新加坡和伦敦也有意成为重要的人民币离岸中心.2012年1月16日,香港金融管理局与英国财政部宣布成立合作小组,进一步推动香港地区与伦敦在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方面的合作.以香港地区为例,陆港之间的人民币融资占所有跨境人民币融资的比重超过半数.从2011年底到2012年上半年,香港金管局针对人民币业务推出了多项宽松化政策举措:

一是提高人民币净敞口限额.2012年1月17日,香港金管局将认可机构(香港地区人民币业务参加行)的人民币净敞口限额由10%提高到20%,且享有5000万元的豁免额.2012年5月22日,人民币净敞口限额进一步放松,由认可机构自定(但需向金管局报备),且享有1亿元的豁免额.二是放松人民币风险管理限额.2012年1月17日,香港金管局将认可机构的风险资产计算范围,在人民币、在人民币清算行的存款、托管账户存款三项基础上,增加财政部在港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在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持有的人民币债券两项.2012年6月14日,将人民币流动资产比率替代人民币风险管理限额,使认可机构对人民币风险资产的计算更具弹性,能更准确地匹配人民币短期负债期限.三是加强人民币流动性安排.2011年11月22日,香港金管局与人民银行续签人民币互换协议,人民币互换协议规模由2009年的2000亿元增至4000亿元,期限3年.2012年6月14日,香港金管局为需要人民币流动性支持的认可机构提供了相应的抵押品列表.四是放松非居民人民币账户限制.2012年7月26日,香港金管局发布通函,自8月1日起,香港地区银行可以向非本港居民提供人民币怎么写作,包括设立人民币账户、存款、贷款、发出人民币结算扣账卡及信用卡等怎么写作.

(三)境内外金融市场存在差异

除上述境内外政策方面的影响外,境内外金融市场存在的差异也在客观上为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套利空间.在境内外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商业银行以境内外联动的方式充分发挥发现的功能,推出各种传统和组合类贸易融资产品.以大陆和香港金融市场为例,两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美元兑人民币的即期汇率、远期汇率以及人民币利率三方面.

美元兑人民币即期汇率的境内外差异(见图1)将直接影响购汇、结汇行为的境内外市场选择.例如:2010年第三季度,银行倾向于境内结汇、境外购汇;2011年第三季度,银行则倾向于境外结汇、境内购汇.同时,尽管几经交替,境内外一直存在美元兑人民币的远期汇率差异(见图2).此外,在境内外人民币利率差异方面(见图3)①,2012年以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随境内进入降息周期呈持续走低态势,香港人民币同业拆借利率(以中银香港报价为参照)因人民币存量下降而持续攀升,但两个市场的利率差异仍存在一定套利空间.

三、跨境人民币融资的宏微观效应

(一)跨境人民币融资与跨境人民币结算相互促进

实际上,在人民币逐渐成为国际结算重要币种之前,国际结算就与融资行为相伴相生.境内外相关配套政策的相继出台和境内外金融市场差异的存在,促使人民币融资产品在跨境结算中蓬勃发展.就境内而言,早在各项政策法规出台之前,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人民币出口写方信贷、人民币境外项目贷款、人民币跨境担保等资本项下业务就以试点的形式在各地相继开展.而类似于人民币信用证、福费廷等基于货物贸易背景的传统贸易融资行为,不再需要相应政策文件的出台来赋予其合规性.目前,境内资本市场正沿着“先债券后股票”、“先机构后个人”、“先金融机构后非金融机构”的方向有序开放.在条件成熟后,还将开放其他跨境人民币证券投资、跨境人民币债券发行、跨境人民币股票发行等资本类业务.这一方面有利于为境外主体提供人民币来源,缓解其人民币资金短缺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丰富境外主体的投资工具,提高其持有人民币资产的积极性.以跨境融资为重要内容的资本类业务的不断扩大,将最终转化为货物贸易、怎么写作贸易等经常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形成资本类业务和经常类业务互相促进的可持续增长局面.

(二)跨境人民币融资对货币政策的影响效应为中性

自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三年多来,跨境人民币业务对境内货币政策的影响一直处于纷争之中.众多观点认为,从迄今为止仍处于人民币净流出的局势来看,使用人民币替代外币(主要是美元)对外支付减少了原本可以消化的部分外汇储备;相反,体现为净流入的跨境人民币融资(如贸易融资)及由此促进的部分人民币出口收入又增加了境内人民币的货币供应量.

由于跨境人民币融资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归根结底是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本文以跨境外币结算为参照,比较分析跨境人民币融资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1. 人民币贸易结算兑换导致的外汇储备增加不需要完全对冲.以香港地区为例.自2009年7月起,中银香港作为香港地区人民币清算行获得人民银行每季度40亿元的人民币贸易结算兑换额度,2011年第四季度,该额度调整为每季度80亿元.检测设每季度该兑换行为全部体现为中银香港的人民币净写入,其规模约为680亿元.截至2012年9月底,根据香港金管局数据,香港人民币存款余额5457亿元,较2009年6月底的544亿元增加了4913亿元.可见,由于人民币兑换导致的香港人民币存款余额增加规模有限.同时,香港人民币存款的很大一部分(尤其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初期),以存款的形式存放在中银香港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账户上.这部分人民币头寸实际上已经退出了境内的人民币流通渠道,相当于境内人民币货币供应量的相应减少.相对而言,出口收汇导致的外汇储备增加,需要央行使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加以对冲.

2. 人民币跨境融资对境内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各异.人民币以融资形式回流对境内货币供应量的影响途径各不相同,具体分析如下: 如果人民币以贸易融资形式回流,进口项下的人民币贸易融资并没有发生实际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例如进口海外代付,代付行为发生在境外).出口项下的人民币贸易融资,虽然在融资流入环节确实通过乘数效应增加了境内的货币供应量,但这只是替代了外币结算时原本需要使用的外币贸易融资,与之相比并没有额外的货币政策效应.

如果人民币以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的股东及关联方贷款或境外金融机构贷款形式回流,只是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获得直接投资的新渠道,替代了原本以外币形式流入的直接投资需要.目前,境内政策允许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在原有外币差内借入人民币形式的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此外,商务部门已从2012年开始批准并颁发以人民币计价的“外商直接投资批准证书”.

如果境内企业本没有外币的外债额度,而获得了人民币的外债额度,以贷款或境外发债回流的形式跨境借入人民币资金,将会以乘数效应增加境内的货币供应量.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支持人民币用于贸易融资和替代外币形式的外商直接投资,同时鼓励境内金融机构对外提供人民币融资,既扩大了人民币在跨境结算中的使用,又避免对境内货币政策造成负面影响.

(三)新监管理念下跨境人民币融资发展需另辟蹊径

针对本次全球金融危机暴露的金融监管漏洞,2009年9月的G20匹兹堡峰会专门指出,2010年底要完成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改革,主要经济体应于2011年底前开始实施《巴塞尔协议II》,并从2013年开始实施新的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标准,即《巴塞尔协议III》.我国监管机构也相应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拟于2013年开始实施.

《巴塞尔协议III》一方面重视微观审慎监管,强调金融体系稳定的微观基础;另一方面则引入宏观审慎理念,主张将系统性风险纳入金融监管框架.《巴塞尔协议III》创新性地建立了两个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流动性覆盖比率、净稳定融资比率)和系统性风险监管指标(杠杆率)②.其中,在流动性覆盖比率的分子中,高质量流动资产的第一层次包括、银行储备、国债和央行票据,第二层次包括高评级的公司债券和抵押债券,将融资类资产排除在外.在杠杆率的分母中,表外业务(如跟单信用证)的风险权重转换系数(除无条件可撤销承诺为10%外)均为100%.这意味着银行开展融资类资产业务的成本将大幅增加,或者融资类资产业务的扩大将受到一级资本规模的限制.

在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中,首当其冲受此限制的是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类业务.就在2012年8月20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同业代付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银行开展同业代付业务应遵循“三真实”原则,即具有真实贸易背景、进行真实会计处理以及体现真实受托支付;对于2012年底后到期的业务,要求于2012年年底前入表.其核心条款是委托行和代付行都需要把同业代付纳入资产负债表内进行管理.虽然同业代付新规是针对所有币种的同业代付行为而言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外汇占款持续增长的压力,同时限制了虚检测贸易背景的信贷增长规模,但对于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而言却颇有几分被“错杀”的意味.实际上,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一般期限较短(一年以下居多),违约率极低,是质量较高、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业务,更肩负着金融怎么写作实体经济的重要使命.

因此,在响应宏观审慎管理理念的背景下,要保障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一是要严格把关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保证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的质量和流动性;二是要采取措施构建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二级市场的交易环境,为流动性供给双方营造双赢局面;三是充分利用央行间货币合作机制,使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成为境外央行和银行获得人民币流动性的有效来源,怎么写作于跨境人民币结算.

四、结论

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至今已三年有余,伴随业务种类的不断丰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各类跨境人民币融资产品.从跨境人民币融资的具体业务流程来看,这些融资产品并非前所未有的创新品种,只是在传统国际业务中将结算币种替换成了人民币.同时,跨境融资产品的出现得益于境内外相关政策的支持,而其发展又与境内外金融市场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直接相关.跨境人民币融资与跨境人民币结算相伴相生,并相互促进.如果跨境人民币融资是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开展的,且反映了市场的实际需求,跨境人民币融资对境内外汇储备以及货币供应量并不会造成负面影响.

针对本次全球金融危机暴露的金融监管漏洞而推行的《巴塞尔协议III》,提出了新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杠杆率标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银行开展的各类融资业务.因此,为顺应宏观审慎管理理念在全球范围内的实施,监管机构应鼓励银行将有限的额度资源用于开展具有真实交易背景、质量较高、满足实体经济需求的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并采取措施引导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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