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撤资的背后……

更新时间:2024-02-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452 浏览:6306

韩 燕

经济学博士

商务部研究院

2008年1月12日,位于山东烟台的韩资企业世刚纤维的40余名韩国管理人员上演了一出“半夜集体大逃亡”,创造了职工人数最多的韩企半夜“逃亡”纪录.这不由得让我想起近年来时有发生的外资企业撤资甚至非法逃离的现象.难道真像有人说的那样――这是中国的引资环境不再适合外资企业生存的体现吗?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开始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到2007年,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47.68亿美元,连续15年位居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首位.当前,外资企业创造了我国约1/3的工业产值,提供了全国超过1/5的税收,雇佣了2000多万名员工,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长期以来实施的数量扩张型引资战略,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而放松对外资企业的审查和监管,甚至在税收、贷款等方面大开绿灯,使我国利用外资出现了诸如外资投向不合理、技术水平不高、污染环境、加剧资源约束瓶颈等负面效应,大大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利用外资的内外条件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对外资的需求也逐渐转向高质量型.为了适应新的需求,我国积极采取措施,包括两税合一、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和加工贸易政策、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等,着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利用外资的战略重点逐渐由数量扩张型的“引资”向追求质量和效益的“选资”转变.

随着“选资”政策的相继实施,加上2007年物价和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人民币快速升值预期以及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许多外资企业感受到越来越大的成本和政策压力.那些依赖中国廉价劳动力和优惠政策的皮革、成衣、玩具等加工型中小企业受到巨大冲击,于是一些企业选择撤出中国市场,转向其他成本更低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这是资本在全球范围内重新配置进而导致产业转移的自然现象,同时也是我国实现产业升级、向贸易强国转变的契机.尽管其间会有“撤资”等阵痛发生,但是只要我们致力于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对内外资企业妥善加强引导,在我国经济发展前景长期看好以及大量熟练技术人员和强大配套能力的背景下,我国仍将对中高层次技术水平的外资具有强大吸引力.关键在于我们如何与外资企业共同努力,营造和谐的投资环境,以实现中国经济与外资企业在新形势下的双赢发展.

具体而言,外资企业应适时调整投资心态和投资策略,随机而变.近年来,中国政府更加关注民生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利用外资的重点也必然由“引资”转向“选资”.在这种形势下,外资企业要想继续在中国市场站稳脚跟,就应学会适应中国市场和政策环境,抛弃单纯为了廉价劳动力和优惠政策的投资心态,调整中国在其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凭借技术优势或特色优势在细分市场谋求发展.这既是中国当前投资环境的要求,也是外资企业自身在激烈的国际竞争形势下继续生存发展的需要.

对于时有发生的撤资事件,我们也不必过于担心,应以正常心态看待和处理这种现象.首先,切实将外资政策由“引资”转为“选资”.细数合法或非法撤资的企业,基本都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型企业,技术含量低,主要依靠我国低廉的劳动力及原材料成本占领市场,一旦引资政策发生变化,这类企业将无法生存.因此,我们在引进外资时要加强对外资的筛选,并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投资政策,将投资优惠由所有制倾斜转向产业和地区倾斜,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节能环保企业和现代怎么写作业,鼓励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并采取适当优惠措施兼顾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使我国利用外资顺利地由“引资”时代过渡到“选资”时代.这是我国实现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实现这一目标的现实选择.


其次,妥善处理外商撤资事件.我国是发展中大国,世界影响力不断增强,投资环境也备受关注.对于外商撤资、尤其是非法撤资现象,我们应以大国风范妥善处理,避免因处理不当而影响我国的国际投资环境.如采取适当政策措施帮助受冲击企业渡过难关,合理安排政策调整的过渡期、引导受较大冲击的企业将资金投向中西部等仍具投资吸引力的地区;简化撤资时的清算程序,适当降低企业的退出门槛,不要因程序繁琐而使意图撤资者心存芥蒂,甚至采取非法逃离的方式,从而给我国带来更大的损失;对受政策调整冲击大的产业和企业实施预警及有效监管,减少非法撤资现象的发生,并就非法撤资事件与投资国相关部门进行交涉,促使双方共同采取措施消除非法撤资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保障投资各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