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者回归社会的

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9712 浏览:42297

[摘 要 ] 生活小康社会的市民如果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念作指导,那么富裕后自身会出现各种消极的不良生活方式,而吸毒则是其中比较极端的一种表现.戒毒者矫治工作的实践表明,要治理吸毒这种社会现象,不仅要做好对吸毒行为的社会防治工作,而且要做好吸毒者回归社会的有关工作.这是矫治吸毒这一社会现象综合治理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因此,做好回归社会的戒毒者的接茬帮教工作,是我们在戒毒工作中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关 键 词 ] 戒毒者回归;接纳;教育;安置

[中图分类号] D712.7 [文献标识码] A

吸毒是社会不良的生活方式比较极端的一种表现.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破产、家庭破裂、失业、身体受损害等,最终失去小康生活.因此对吸毒现象进行社会防治,对回归社会的戒毒者进行接茬帮教,使之最终回归社会,这是我们在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必须引以重视的新问题.对吸毒者矫治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感到:要治理吸毒这种社会现象,不仅要做好对吸毒行为的社会防治工作,而且要做好吸毒者回归社会的有关工作.这是矫治吸毒这一社会现象综合治理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笔者认为:对吸毒者的吸毒行为的矫治过程,实际上就是吸毒者个体的再社会化过程.即政府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吸毒这种偏离社会规范的越轨行为采取限制措施,进行社会控制,以改变吸毒者的观念体系和价值取向,并导致其原有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改变,逐渐接受社会规定的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从而得到社会的认可,回归社会.重新取得社会合格成员的资格,在社会中生存下去.

矫治工作的实践表明:一个完整的戒毒过程要包括生理脱毒、心理脱毒和辅导巩固三个阶段.从社会控制的角度来思考,把吸毒者送入戒毒场所进行强制戒毒,主要解决的是生理脱毒.即通过戒毒措施强制将吸毒者与社会隔绝,切断吸毒人员之间的联系,卡断毒源.同时通过对吸毒者施以必要的药物治疗,来达到生理脱毒的目的.但是,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吸毒者在生理上脱毒相对是比较容易的,而吸毒者的心理脱毒即在心理上摆脱对毒品的依赖则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矫治期满的戒毒者最终还将回归社会.因此,心理脱毒和辅导巩固才是检验戒毒质量、考验戒毒者的关键.所以,戒毒者回归社会后开展的有关治疗、教育、巩固工作是整个戒毒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理应纳入整个社会的综合治理工作,成为我们工作关注的重点.这是因为,对戒毒矫治期满的回归者来讲,现实的社会生活境遇会与原来强制戒毒的矫治环境有很大的差异.因此,每一个回归社会的戒毒者都会存有一段“生活上的适应期”即辅导巩固阶段.要使戒毒者能顺利度过这个“适应期”,政府必须对这些回归者给予各方面的社会保护.通过心理脱毒和辅导巩固,使一个完整的戒毒过程得以完成.否则,回归社会的戒毒者极有可能毒瘾复发,因复吸而重新戒毒.因此,从对吸毒者的吸毒行为进行社会矫治的角度考虑,政府为戒毒者回归社会提供的社会保护的内涵必须是多方面的.它既要包括对戒毒者的接纳和安置,使其顺利地回归社会;又要包括对戒毒者的接茬教育,防止其重新复吸;更要包括为戒毒者升学、求职创造条件,使之最终能在社会中生存.


接纳和安置是吸毒失足者回归社会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家庭是人生心灵的港湾,一般来讲吸毒者对家庭还是有很大的依赖和寄托的.但吸毒者在以往吸毒的过程中对家庭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其失足行为客观上对家庭带来了很多麻烦,同时也改变了家庭对其的态度和在家庭中的地位,加之矫治期间家庭的情况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很容易产生一些问题,使吸毒者感到家庭对自身回归的冷落.如果双亲和监护人一旦发生一些变故,则接纳和安置则更成问题,这是吸毒失足者回归社会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

接茬教育是吸毒失足者回归社会需解决的第二个问题.在我国,对吸毒者吸毒行为的矫治是在封闭的场所中进行的.这就使吸毒者所处的环境比较单纯和简单,而且戒毒场所又有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因此戒毒相对比较容易.而吸毒者一旦回归社会则会面临复杂的社会环境.一般来讲,吸毒失足者在回归社会的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往往会比正常的人多得多.这里,既有自身正当的权益受到不应有的侵害、也有在现实生活环境中受到的冷遇和歧视、更有昔日“旧友”对其的引诱和拉拢、加上发达的商品经济和经济生活带来新的诱惑.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往往会使他们不知所措,思想出现反复,这就更需要得到社会有关教育部门的关心、更需要有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帮助与指导.因此,接茬教育是吸毒失足者回归社会需解决的第二个问题.

吸毒者回归社会所面临的第三个问题是升学和就业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前者指的是年龄较小的吸毒回归者,这就要求社会有关教育部门要积极地给他们创造条件,让他们及早进入普通学校或职业技术学校学习,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素养、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以期适应社会、最终回归社会.而后者指的是年龄较大的吸毒回归者,面对现实的生活和生存,需要有一份适合的工作作保障.因此,社会有关部门应该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制定相关的政策给回归者以谋求正当职业的机会,使他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自食其力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但由于世俗的偏见和人们认识的偏差,吸毒失足者回归社会要取得人们的认可,得到与正常人相同的待遇,往往需要通过自己加倍地努力和辛劳.

必须看到,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经济的改善,吸毒这种危害社会健康的生活方式正在侵袭着富裕起来的人们.从有关的统计资料显示,当前,我国吸毒的实际人数呈现上升的趋势.而且,在我国的吸毒人员中,青少年所占的比重处在不断的增加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对此予以高度的重视,更要引起有关方面的警觉,在理论和实践上对吸毒现象和禁毒工作进行探索和研究.充分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实现社会的综合治理.为此我们建议:

1. 进行家庭干预,使家庭成为社会禁毒的第一条防线

和睦的家庭氛围是抵御毒品影响的最好良药,不少吸毒者染上毒瘾往往是与家庭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和谐的生活氛围有关.事实表明,家庭关系一旦失去和谐、夫妻之间的价值观一旦发生畸变,就很容易给毒品钻空子.

重视心理治疗,使之成为禁毒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戒毒者而言,生理上的脱毒是相对容易的,心理上的脱毒往往是要痛下决心的.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当前吸毒者身体脱毒已经有了很多有效的方法,比如用递减戒断的方法,一般5至7天就可以达到生理上的戒断.新戒毒中药济泰片,使患者不会产生依赖性.但是,工作实践表明:吸毒者对于毒品的心理依赖是很难马上戒断的,这是吸毒难以彻底戒除的原因.戒毒之所以难,难就难在它会反复.而反复的原因主要是吸毒者自己控制不了毒瘾,忍受不了对毒品的心理依赖.因此,生理上的戒毒是戒毒的第一步,心理上的戒毒才能从根本上与毒品彻底决裂.不少自愿去戒毒所戒毒的吸毒者,刚开始时信心十足,但往往从戒毒所回来不久就马上复吸,就是因为难以戒断对毒品的心理依赖.结果吸了戒、戒了吸,最终失去了对戒毒的信心.

2. 建立专业的矫治工作队伍,满腔热情地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要真正解决吸毒成瘾者重复吸毒的问题,需要建立一支能做好教育、挽救工作的专业化的戒毒工作队伍.依靠专业的知识和亲和的力量,获得吸毒成瘾者心理上的高度认可,从而使戒毒工作取得实效.如在浦东新区梅园街道从事戒毒工作的金警官在对某戒毒回归者的教育工作中,除了进行个别的心理治疗和心理纠正,注意在沟通、疏导的过程中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脱敏外,金警官在帮助金某心理脱毒的同时,还注意帮助他解决生活上的实际问题.说服某戒毒回归者的妻子撤消了离婚的诉求并主动关心丈夫的戒毒,帮助他们解决了临时的住房,解决了工作问题.这些细致入微的工作使这个戒毒者克服了不良的心态,从心理上重新建立了戒毒的信心.表示如果再不彻底戒毒,就对不起政府对自己的关心,也对不起妻子对自己的深情了.

必须看到戒毒工作是一门专业化的工作,具有其他部门不能取代的作用.要汇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配备专职人员,形成一支稳固的工作队伍.创造各种条件,给从事戒毒矫治工作的同志以专业业务的提高和多方面的支持帮助.

3.对戒毒人员进行社会帮教,巩固戒毒成效

吸毒成瘾者容易形成不同于正常人的生活习惯,并具有人格障碍和心理变态等问题,因此需要有长期的社会帮教.一般来讲,戒毒者回归社会后需要有两年以上的社会考察期,经过24个月的定期尿液检查合格,戒毒才算取得成效.这就要求必须对戒毒人员进行及时的社会帮教,通过教育、辅导、定期的尿液检查,来巩固戒毒的成效.所以,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疗、教育、巩固工作是整个戒毒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理应纳入整个社会的综合治理工作.

笔者认为:吸毒是社会成员价值观念偏移和生活方式异化的必然恶果,吸毒现象的存在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要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积极的、切实的措施.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讲,做好对戒毒者回归社会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无论是禁毒机关的教育、管理,还是街道、社区的接纳、安置,都体现了政府对吸毒失足者回归社会的社会保护,这是社会主义的人道关怀.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齐心协力地关注吸毒问题,深入、细致、切实地做好戒毒者回归社会的治理工作,就一定能抑制我国吸毒人数上升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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