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社会与不正常的者

更新时间:2024-03-1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8058 浏览:81977

不是反政府,反权威,反对一切现有秩序;恰恰相反,是对政府(高层)有信心,对权威认同,对现有秩序下的缺失怀抱一种要好好拨乱反正的期望.检测如中国人根本不信任政府以及任何现存权威,他们就用不着丢下自己的工作,中断自己的正常生活,千辛万苦跑去缠着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了.

既然行动不但没有削弱政府的威望,反而是老百姓信任政府的表现,为什么许多官员还要闻而色变,千方百计地阻挠辖地人民越级呢除去最一般的理解,说那些官员害怕自己干错了事被发现之外,学者应星曾在《大河移民的故事》一书中精辟地总结出以下几点:一、“集体虽然与个别有性质相近的一面,但集体中出现的自发组织却有变质或‘被别有居心的人利用’的危险”.二、“如果有过多的越级发生,不仅高层不堪重负,而且首都和重要城市的治安秩序也会受到威胁.”三、“当变成缠访时,就会危及科层制的日常运作和社会治安形势”.四、“高层对秩序的某种焦虑又使他们可能对基层(政府)施行相当程度的保护,同时要求基层切实控制集体”.

也就是说,中国的信访制度虽然起到了恢复正常秩序的作用,让人民有处申冤,让体制得以纠正错误,但它又总是涵蕴了一种内在紧张,因为个人很容易转化成集体,单次很容易变成屡次缠访,一不小心擦走火,更会形成严重的秩序破坏.在正常与非正常之间,尺度应该如何把握在合乎秩序要求的与扰乱秩序的集体缠访之间,标准又该如何划定从目前的规章来看,似乎没有任何明文条款可以帮助官员去做这个决定.就算有,这类条款也一定会引起争议,并且受限于种种现实情况的差异而生出适用范围的问题.于是,精神病学便及时地派上用场了.

早在去年,就有报刊揭发一些地方政府以“精神失常”的名义将者“逮捕”收容,带进精神病院.后来更有一个地方的主动公布“成果”,宣称自己成功把1,3的者送进精神病院.

这种做法使人想起精神病学与现代司法制度的关系.法国大思想家福柯曾经编辑整理了一本小书,叫做《我,皮耶里维尔,杀了我的母亲、妹妹和弟弟》.这本书的主角皮耶干下了一桩灭门惨案,他声称这是为了“在母亲的暴政之下解放自己和可怜的父亲”.长年关注惩罚体制和疯狂问题的福柯认为这个个案可以说明现代精神病学在司法体系现身的早期状况.对于讲究犯案动机和相信理性的现代司法体系而言,不合常理的犯罪是不可惩罚的.于是精神病学的权威就得以确立了,因为它能够告诉法官,眼前这个疑犯到底是不是疯子.如果他不是,他就可以被法律制裁;如果他真是个失却理性的人,那他就不能按照正常的惩罚方式惩治,而要交给精神病学专业处理.

这就是我们的现代世界了,精神鉴定逐渐成为法庭程序的常见步骤,用以判断正常法律是否适用于嫌犯.毕竟,一个不正常的人犯的罪不叫犯罪,因为他没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需要的不是处分而是矫正.


由于制度的内在紧张,由于许多者在部分官员眼中总是徘徊在维护常态与干扰常态之间的模糊地带,所以把他们纳进“精神失常”的领域就不只是误打误撞的偶然举措,更是合乎情理的人道施政了.那些长年,动辄写封万言长信给的“专业户”并没有犯法,他们只是越了线,破坏了秩序的常态.你不能用现存法律制止他们的权利,又不容他们持续骚扰现存的正常体制,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把他们当成精神病患,排除在正常的法律世界之外.就和过去对付三无人员的收容遣送制度一样,也和现存的行政拘留类似,精神病患的收容治疗乃一块法律的飞地.比起尚算有法可依的前面两种特殊制度,精神疗养院更加是飞地中的飞地.

因为那是司法让权于精神病学的世界,那不是一个可以用正常法律去管辖的地方.被送进里头的人不只不能依法惩治,他们甚至不具备依法的权利;一个精神失常的者注定要活在法律覆盖范围之外.任由他们继续,但又不予理会,固然是仁慈“善政”的宽大表现;把他们交给精神疗养院,才是一方面治理他们个人心理常态,另一方面恢复社会常轨的双重矫正之道.

问题在于地方人员没有专业知识去分析一个者的精神状况,他们更不能取代法庭去完成司法体系让权于精神病学专业的程序.如果他们擅自宣布某名者精神失常,那不单单会逾越了精神病学的专业领域,还冒犯了一般而言只有法庭才配具备的权力.恰巧这个时候,北京大学“精神病学专家”孙东东的一番公开言论缓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他表示:“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老专业户至少99%精神有问题.”于是最后一块拼图总算补上了;这是专家的意见,或许可以在行政权力和专业知识之间直接搭桥,替收容者的做法加上必要的基础.

尽管孙教授因此遭到舆论攻击,尽管他还要为此特地道歉,说“大家误会了”.可是我们都明白他不算错得太离谱,因为就这个社会的常态而言,老专业户的确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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