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恩海姆哲学思想关于舞蹈的

更新时间:2024-01-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085 浏览:11915

摘 要:从某种程度上说,舞蹈是技艺更是编者及舞者艺术思想的传达.阿恩海姆作为艺术哲学界备受推崇的思想家,其艺术哲学思想中关于舞蹈部分的描述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如何将阿恩海姆关于舞蹈的思想正确地阐释出来并发掘其中的部分思想并很好地与现实的舞蹈教学及舞蹈创编相结合,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的儿童教育事业怎么写作是本文将要着重探讨的.

关 键 词 :舞蹈;阿恩海姆;视知觉;力;张力

中图分类号:J7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1)11-0000-01

舞蹈的教学与创编是舞蹈艺术产生的前提,与其说是艺术,更确切地被认为是一项具有很高艺术性的专业技术.判断一个舞蹈艺术成就的高低,很大程度来自舞蹈编导的文学造诣及超强的转换艺术符号的功力.但是最终感染受众的,除了作品本身呈现的文化底蕴之外,很大程度上是舞者所表现出的生命张力所引起的观者情感上的共鸣.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诗经》(《毛诗序》)中曾有此论断,《诗•,大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这段话详细描述了人的感情发展的几个阶段.毫无疑问的是,手舞足蹈乃为人的感情到达最高点时的表达方式.所以,舞蹈编创是诱发人类情感,作用于肢体之上的外在需求.

鲁道夫•,阿恩海姆(Ruldolf Arnheim 1904―)是当代美国著名的格式塔艺术心理学家,原籍德国.二战期间,迫于战争和法西斯的统治,也为寻求更好的发展,阿恩海姆与大多数哲学家一样,于1940年迁入美国.阿恩海姆致力于将格式塔心理学的原理运用于艺术的研究之中,在艺术教育和艺术心理学领域,尤其是视觉心理学领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将格式塔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用于美学研究,为艺术和审美奠定了科学的基础.阿恩海姆的思想对美国心理学界和美学界的影响都很大.

阿恩海姆对美学的研究是从感觉和知觉入手,来阐述二者在艺术创造和艺术阐释中的作用.他既没有像其他哲学家一样关注“什么是艺术”、“什么是美”这样的问题,也没有对艺术的语言、概念进行批评性的分析.而是重探讨艺术形式与视知觉之间的关系.舞蹈作为艺术形式中着重以视觉呈现的艺术形式,自然成为阿恩海姆着重关注的对象.阿恩海姆在《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分析了平衡、形状、空间、光线、色彩、形式以及运动等艺术家创作作品及受众体验艺术作品所需的几点心理因素.

对艺术的定义阿恩海姆进行了如下的描述:“艺术的本质.就在于它是理念及理念的物质显现的统一.”对于舞蹈来说,其艺术本质就是编导、演员关于舞蹈作品的理念及最终呈现于观众眼前可感知的物质载体的显现的统一.

阿恩海姆继续解释:“理念的物质显现”是指艺术家凭借某种物质媒介所选取的形式结构,通过对这一结构的使用来表现艺术整体并对全局进行把握.他写道:“在一场舞蹈中,也包含着一个或几个题材,但这些题材的表象却与这个舞蹈情节发展的全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密切相关,等但只有随着情节的变化和发展,它的特征才能逐渐得到揭示和证明.等这就是那种预先经过一段缓慢的集聚过程,然后逐渐达到的程序,这样一种次序又会造成一种完全不同的结构.”阿恩海姆对舞蹈过程的描述从一定意义上阐释出舞蹈的编创过程:无论是以动作为先来编舞亦或者以意向为先来编舞,实际也是异质同构的.都是抓住一个元素,逐渐放大、展开、循序渐进从而形成段落、剧目.

而“理念”与“理念的物质显现”的异质同构.在阿恩海姆看来,成功的艺术作品所蕴含的深刻含义是由作品本身的知觉特征直接传递到观众眼中的.也就是说,无论编舞是以何种方式开头,最终作品呈现的方式却是相同的.艺术品的知觉特征包含作品特定的力的主要式样.而“力”则是阿恩海姆艺术心理学理论的研究重点.在1954年版的《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阿恩海姆将“张力”放在了理论的核心位置上.主要使用“力”(force)和“张力”(tension)系统阐释了知觉范畴中包含的各种空间、位置、形状、色彩、光线等创造张力的性质因素.阿恩海姆表示:“我个人认为,只有当视觉经验到张力之后,才会有这种动觉感觉.换言之,张力是视知觉首先经验到的.”因而张力是视知觉的经验动因.

阿恩海姆关于视知觉的经验动因思想在舞蹈的审美中体现的尤为突出.艺术的创作过程,视知觉的张力是作品得以顺利编排的保证,在艺术的审美中,视觉张力又是观众与创作者迅速沟通产生共鸣的基础.因而,编排好看的画面,是舞蹈编创中不可或缺的成功条件.

关于作品的“张力”,阿恩海姆认为“张力”主要指可以表现艺术作品的能动式样,这种式样使一种积极的力与一种被动的物体相接触,并通过式样将自身的能量传递给被动接受物,使之呈现出由无生命到生命鲜活的过程状态.比如受众在审美过程中首先会被那映入眼帘的视觉焦点所吸引,这一焦点就是作品的能动式样.也就是他自己所表述的,“如果我们想要通过知觉的观照能力或是通过清晰的分析步骤去了理解一件艺术品,就必须首先分析那种将作品的主题建立起来,并指出作品存在的理由的紧张力式样.”换言之,张力式样既是艺术品主题建立的基点也是作品审美的视觉焦点,因而力的作用非常重要.对舞蹈审美来说,如果视知觉是人的经验存在,那力则类似于永动的生命存在.

关于“力”的重要意义,阿恩海姆将其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每一个视觉式样都有一个力的式样与之相对应,因而,视觉形式的基本性质是“力的样式.”第二,只有在“力的式样”的主导下,形式才是活的、变化的式样,因而式样的主导作用是力的推动.第三,作品的情感表现及意义传达都是通过“力”的活动来实现的.因而“力的概念”与“情感表现和意义”有关.阿恩海姆把视知觉揭示为“力”的式样.他认为视知觉和“力”都具有“完形”的性质.

关于艺术创作的问题,阿恩海姆认为“知觉概念”是艺术思维的基础.艺术创作时,以知觉的概念为起点,着重把握对象的知觉表现性质,按照知觉的本能反应进行创造,才能做到真正以艺术的思维进行创作.他指出;“艺术知觉概念是艺术思维的基础,而艺术思维的完成则需要依靠艺术的再现概念.艺术的再现概念是在艺术创作中通过某种物质媒介将知觉概念再现出来,使之物态化,具有可见的外在形式.”在艺术作品的创作阶段,是力推动了与之相应的知觉概念的产生,而由于对象所产生的知觉本身所具有的本能反应又是艺术创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舞蹈作为与文学、音乐、雕塑、绘画、建筑、戏剧、电影并称的八大艺术形式之一,是三度空间中以身体为语言进行“心智交流”的人体运动表达艺术,阿恩海姆哲学思想中关于舞蹈的阐述,使我们从理论上对舞蹈的产生、表演及欣赏都有了相对明晰的认识.对于舞蹈的编创而言,阿恩海姆同样做出了相对理性的分析,为日后我们在进行的舞蹈教学及编创的同时,理清思路,提供必要及可行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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