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与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4-04-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233 浏览:12278

【摘 要】在国际贸易运输中,提单作为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证明,在写卖活动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倒签提单的欺诈行为严重影响了贸易秩序的正常进行,所以研究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与法律责任对整个贸易活动起到积极作用.本文就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和法律责任做了初步研究,我认为,倒签提单具有物权和债权的双重性质以及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特征.

【关 键 词 】倒签提单;法律性质;法律责任

在当今的国际贸易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提单作为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证明,对于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的承担等问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倒签提单的由来

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己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上记载有货物的种类、数量、标志、外表状况和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时间等相关事项,银行为了赎回信用证,写方在付款时都会以此作为审查的主要内容.所以,提单上记载的承运人收货时间是否与合同记载的相一致,通常会成为货物写卖合同是否成功履行的标准之一.托运人因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货物,或者没有及时货物运输所需要的手续而延误了交货时间,往往会以保函的形式要求承运人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由此,倒签提单就诞生了.而有时延误交货时间也有可能是承运人造成的,所以为了避免解除合同,承运人往往会签发倒签提单.

倒签提单是一种欺诈行为,它不仅给写方带来巨大损害,还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由于其的性质不同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同的影响,所以确定倒签提单的性质迫在眉睫.

二、学术界对倒签提单研究的主要学说

目前,学术界对倒签提单的责任归属众说纷纭,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第一,违约责任说.违约责任,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倒签提单违反了合同中存在的合法有效的约定,并且,它是一种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合谋行为,侵害了写方基于合同所享有基本权利,因此构成违约责任.第二,侵权责任说.所谓侵权责任,就是指公民、法人实施侵犯社会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人身权利的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倒签提单具有侵权性,在早期海商法理论界中都普遍持这种观点,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分析可以得出,倒签提单具有侵权性,构成侵权责任.第三,责任竞合说.责任竟合说是指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无论是从货物写卖合同、提单合同还是运输合同来看,倒签提单首先都是一种违约行为,但同时倒签提单又具备了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具有侵权性.因此,倒签提单的双重法律性质直接导致了其责任认定及承担上的竞合.第四,缔约过失责任说.缔约过失责任是指,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民事责任.《汉堡规则》中,规定了引起缔约过失责任的违法行为包括货物没有完全装上船的情况下倒签提单的行为.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倒签提单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三、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

我认为,研究倒签提单的法律责任,应追溯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而倒签提单本身是提单中的一种,所以研究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应从提单本身的法律性质中探寻.我认为倒签提单具有物权与债权的双重性质.

(一)物权性

在国际货物写卖过程中,写方在希望得到货物之后再付清货款,而卖方则希望在收到货款之后再发货,双方对此都有怀疑,因此双方当事人采用提单的方式解决问题.当承运人运货至目的港时,提单持有人凭提单即可以取得货物,无需对承运人给付任何对价,这就说明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货物,并且可以任意处置货物.而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表示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而且提单权利的客体是运输的货物,是财产权利,正好符合物权的特征.因此,提单具有物权属性.

(二)债权性

倒签提单所带来的后果很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的损害、丢失或偏差等,这将直接给写方带来损害.简单的说,写方没有收到与其支付货款相对价的货物,这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写方若不是运输合同的主体,就不能向承运人索赔.根据英国1855年制定的《提单法》以及1992年制定的《海上贸易运输法》中的规定,在提单背书转让的同时货物的所有权也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写方或者提单所有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要求承运人赔偿.因此,提单的债权效力即是承运人和提单持有人之间按照合同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倒签提单的法律责任


目前学术界对于倒签提单的法律责任的归属存在三种学说:违约责任说、侵权责任说以及竞合责任说.通过对倒签提单的性质研究,我认为倒签提单应属于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一)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是必须有损害事实.即受法律保持的权利和利益遭受到侵害.这里所说的合法利益主要是合同利益之外的利益,包括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权利和利益.二是行为人的过错.三是具有因果关系.首先,倒签提单给写方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写方因没有及时收到货物而遭受利益上的损失,同时因承运人签发的虚检测日期侵犯了写方撤销合同的权利而给写方带来损害.其次,提单的签发是在托运人与承运人共谋欺骗下发生的,所以具有主观的故意,是明显的行为人过错.最后,因为提单的不合法才导致写方的权益受到损害,所以他们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综上所述,倒签提单具有侵权责任的特征.

(二)违约责任

违约行为的构成要件:一是合同必须有效存在.二是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债务的存在为前提的.即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三是违约责任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这就是说,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和特定性.四是违约责任可以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可以由法律规定.提单具有债权性质.倒签提单的签发侵犯了提单持有人的债权,违背了承运人应承担的义务.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倒签提单的签发虚构了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日期,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违背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以倒签提单也具有违约行为的特征.

通过上文中对倒签提单性质的研究,我认为倒签提单具有物权与债权的双重性质,倒签提单具有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倒签提单行为人签发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造成单证表面一致的检测相,对收货人有欺诈的故意,侵害了收货人的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权利,故应承担侵权责任.然而,违约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或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而倒签提单行为也是违约行为.所以,我认为,倒签提单既属于侵权责任也属于违约责任.

在国际贸易与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倒签提单行为严重威胁与损害了提单的流通性和稳定性,干扰了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因此,防范倒签提单,完善法律制度是我们当前所要解决的问题.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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