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体育文化中的法律文化

更新时间:2024-01-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8010 浏览:130209

摘 要 经济、政治、文化的全球化,加快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向现代体育文化转型的步伐;体育法律文化作为现代体育文化的重要内容,对维护“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起到重要作用;我国体育事业的法制化建设对体育法律文化的构建提出了迫切要求.

关 键 词 公平竞争 体育文化 法律文化

作者简介:徐亚妮,兰州教育学院体育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与体育文化、体育经济.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4-191-02

“体育法律文化主要体现着体育法制建设的价值理念和目标选择,同时又以思想观念下的理性指导和原则规范的力量制约着体育法制建设的行为活动.”P体育法律文化作为体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一国体育文化的历史传统、发展现状及体育文化全球化等因素的深刻影响,同时,它也对促进体育文化的健康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体育法律文化是体育法制建设的基础和源泉,所以,加强体育法律文化建设意义重大.

一、传统体育文化向现代体育文化的转型

我国传统体育文化追求和谐,讲求等级秩序,相对而言缺乏竞争精神.形式上大多以休闲娱乐为主,重“雅戏”而非“陈力之戏”,如养生体育、剑舞、秋千、风筝、武术、棋类等,排斥激烈的对抗竞争,追求对过程的体验和身心的愉悦,体现“天人合一、崇尚和谐、恪守中道”的中国体育精神.西方体育文化倡导公平竞争的精神,强调在参与中展现自我,在奋斗中完善自我,在竞争中超越自我并追求卓越,形式上多以竞技运动项目的竞赛为主.Q

当今世界,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西方体育文化借助强大的政治、经济实力迅速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传播,成为当今世界体育文化的时尚主流形态.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传播,以及世界各地区、各民族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接受与认同,标志着体育全球化时代己经形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同世界其他国家建立起日趋紧密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联系,这不仅对中国经济产生了巨大影响,也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这种影响的直接结果是:以竞技体育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西方体育文化逐渐开始在中国体育文化中占据主导地位,竞技体育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进行着传播,无论是形式、内容和传播方式都迥然不同于传统的体育文化.

二、体育法律文化是现代体育文化的重要内容

以休闲娱乐、修身养性为主要目的的中国传统体育由于几乎不涉及竞赛,所以公平、公正的理念与之并没有太多联系,甚至于讲求等级秩序成为传统体育文化的重要理念之一;与此相反,以“超越自我、完善自我”,追求“更高、更快、更强”为目的的西方体育则主要以竞技体育的竞赛为表现形式,这就决定了“公平竞争”必然成为西方体育文化、以至于现代体育文化的核心理念.

公平竞争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所倡导的基本精神之一,《奥林匹克宪章》明确将“公平竞争”视为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内涵.公平竞争作为竞技运动的最高法则,要求比赛的参与者在竞争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依靠自己的实力去争取胜利.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创始人顾拜旦在他著名的《体育颂》中对公平、公正给予高度赞誉:“啊,体育,你就是正义!”R


要实现“公平竞争”的现代体育理念,使之真正成为竞技体育的最高法则,就必须大力推行体育法制化,使整个体育事业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良性的运行.近年来,体育界出现的兴奋剂、黑哨、虚报年龄、打检测球、比赛中打架斗殴、辱骂殴打裁判等现象严重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原则,违背基本的公民道德准则,与“公平竞争”的现代体育理念背道而驰.这说明,仅仅靠道德操守的约束已经不足以对抗现代竞技体育市场化、产业化带来巨大经济利益产生的诱惑,体育法制化随之成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现代体育文化中蕴含的自由、平等、权利、公正、规则、竞争、秩序等理念与同样萌发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制理念产生了高度的契合,从而使法制理念成为现代体育文化的重要的元素,因而体育法律文化随之成为现代体育文化的重要内容.

三、体育法律文化的内涵

有学者将体育法律文化分为制度性体育法律文化和观念性体育法律文化,并认为二者的矛盾是体育法律文化的主要矛盾.S也有学者依据当代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鲁克洪将文化分为显型(有形)文化和隐型(无形)文化的文化结构理论,将体育法律文化分为显型体育法律文化和隐型体育法律文化.其中显型体育法律文化可以分为体育法律法规、体育法律制度和体育法律设施三个层面,隐型体育法律文化可以分为体育法律心理、体育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和体育法律思想三个层面.T

笔者以为,两种观点表达的内涵其实是一致的,只不过前一种分法较为概括、凝练,后一种分法较为细致、具体.都表达了一个含义:即体育法律文化是物质制度层面的有形物和思想意识层面的无形物的结合.二者共同构成体育法律文化的完整内涵,缺一不可.二者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精神与载体的关系,彼此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制度性体育法律文化是刚性的,是体育事业得以良性健康发展要遵循的法规制度和依赖的物质条件;观念性体育法律文化是柔性的,是现代体育精神、理念、意识等的高度概括和抽象,是体育法律文化的思想源泉,也是人们信仰并遵守体育法规的内心动力.

笔者赞同将体育法律文化分为制度性体育法律文化和观念性体育法律文化的划分方法.

四、体育法律文化的构建

既然体育法律文化分为制度性体育法律文化和观念性体育法律文化,那么体育法律文化的构建当然要从这两方面着手.

我国体育法律文化建设实施的是以制度建构――立法为中心的发展战略,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提出了“到2010年,从根本上改变体育法制工作的滞后状况,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全面进步相协调,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符合现代体育发展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为核心,结构合理,衔接配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育法规体系以及相应的体育执法与监督体系和法律怎么写作体系,将体育事业全面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普遍形成依法治体的工作局面.”U

199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之后,以体育法为依据,国务院相继颁布实施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反兴奋剂条例》等三部与体育直接相关的行政法规.与此同时,国家体育总局的立法工作和地方立法工作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目前,我国共颁布实施了1部体育法律、6部行政法规、140余件部门规章和法规性文件、10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为体育法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曾经有力地推动了体育事业的法制化建设,是因为体育改革初期,不健全的体育法律制度制约了体育改革,加强各项体育法规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体育法律文化的建设,因而也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体育事业健康向前发展.但是这种过分强调制度性体育法律文化,而忽视观念性体育法律文化的做法,使得“体育法制”目标自上而下选择成功,但是体育法制的实践却非常艰难.

观念性体育法律文化的建设成为当前体育法律文化建设的当务之急.体育法规的不断建设、完善固然有助于体育事业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也只是“可依”和“可循”,至于是否“愿意依”和“愿意循”,却不一定.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就是先进的法律制度同落后的法律观念之间的矛盾.体育法规能否发挥作用,能否被严格地执行和积极地遵守,受思想、理念等观念性体育法律文化的影响.要想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就需要在观念性体育法律文化方面多下功夫.


观念性体育法律文化指的是体育法律价值观念,即人们对体育法律及法律现象所形成的态度、认识、信仰和评价,它决定和支配着人们的行为趋向和行为选择.观念性法律文化的建设首先表现为要使人们逐渐培养起法律至上的体育法治观念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其次是通过长期的体育实践和教育,不断强化法律的权威地位,培养人们的法感情,增强对法的认同感,从而做到自觉自愿地去遵循各项体育法规.

综上,在我国体育法律文化的建设中,我们应该在不断完善以体育法律制度为核心的制度性法律文化的同时,高度重视观念性体育法律文化的培育.前者可以理解为道德制度化过程:有些道德准则只有上升为法律制度,才能增加其刚性,从而使人们更好地去遵循;后者可以理解为制度的道德化:法律制度被遵守和执行,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人们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这个看似柔性的东西却是人们自觉遵守法律的强大内心动力.只有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构建起体育法律文化,并最终促进体现“公平竞争”现代体育精神的体育文化不断向前发展.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当今世界,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体育文化在提升国家软实力、改善国家形象、增强民族凝聚力等方面起到的作用是其它文化所不能企及的.国际性的体育赛事不仅是国与国之间加强交流、增进友谊的重要渠道,也为各个国家展示国家实力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我国体育健儿在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国际体育赛事中的出色表现,极大地增强了中华民族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有效地提升了国家文化软实力.《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明确提出: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竞技运动水平,振奋民族精神.要使我国的体育运动水平不断提高、体育运动事业取得更大的成绩,就必须营造一个法治的环境,积极构建体育法律文化,为体育事业健康向前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注释:

P朱志斌,等.我国体育法律文化建设研究.体育文化导刊.2008(3).此处笔者将法治改为法制.笔者以为,法制是一个比法治内涵和外延更加宽泛的概念,相对体育法制,体育法治涵盖的体育事业良性发展所要面临和解决的法律问题要少得多.

QR郑小九.论中西方体育文化中公平竞争精神的差异.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8(3).

S朱志斌,等.我国体育法律文化建设研究.体育文化导刊.2008(3).

T金萍,等.论北京奥运会与我国体育法律文化建设.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08(9).

U于善旭.对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发展战略的思考.体育与科学.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