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需求角度的农村金融文献综述

更新时间:2024-02-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6396 浏览:71357

【摘 要 】本文对近年来国内学者在农村金融需求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涉及农村金融的多数文献围绕以农村金融的供给,农村金融的需求,农村金融制度为主要方向.而这三个方向对需求方面的研究较少,而需求是金融的重要一环.本文主要从需求方面分析农村金融,多数学者在研究需求的文献里阐述的是现象而没有从理论上分析需求问题如何解决.本文得出的启示是: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农业经营的规模化、现代化是农村金融需求得以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国家的政策导向也是发展农村金融的好方法.

【关 键 词 】农村金融;需求;国家政策

从交易视觉看农村金融,首先农村金融是一种交易,而交易包括交易双方,交易对象和交易过程,还有其特定的条件.农村金融的需求者显然是重要的一环.农村金融需求的改善和提高不仅对于需求者来说可以提高融资效率,节约融资成本,而且对农村金融的供给有巨大的吸引力,进而可以提高农村金融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的需求大体可以分为三类:生活性需求,(盖房、教育、医疗、日常生活支出等生活性借款)生产性需求及特殊性的需求.而农村金融需球的特点:农户分散,缺乏合格的担保品,农业经营风险大.这不仅使农村金融需求在数量和质量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严重阻碍了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事实上,农村金融制度的完善不仅取决于正规金融部门的资金供给,而且也取决于农户对借贷资金的需求强度.一些文献则从金融需求的角度来研究农村金融抑制,认为行业风险、市场风险、制度风险、产业结构及社会保障等因素的制约,致使农户借入资金的预期收益较低,同时,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的替代效应与挤出效应,使我国农村中的农户形成了因其借款需求不足而导致的需求型金融抑制(高帆,2002)[1].张琴,赵丙奇(2006)通过对农村金融交易主体的访问分析了农村资金需求者的情况,讨论了目前农村各个需求主体之间的不一致性以及出现的替代关系,同时指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需要多样化的金融机构来满足.

原有的理论认为,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规模小,农民的小额借款,担保能力和信用程度低,金融机构不愿对农民放款.

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中国有关部门提出,将继续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力度,力争在未来3年内在全国再设立130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意味着国家从金融供给着手改善农村金融.(但是要基于特定的需求进行改善)农村金融需求应满足金融机构的基本要求,以吸引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的拓展.张淑敏认为“农村地区非农生产活动和农村商业活动在刺激农户信贷需求上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并且其所带来的农村信贷需求在金额、期限等特征上也更符合商业信贷的要求.”[2]这为金融机构提供了较好的投资方向.

近年来,研究者们从原来注重供给方向研究开始转向重视需求方研究,并且将农村二元金融结构进一步划分为民间金融、合作金融、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四类.(第一项属于非正规金融,后三项属于正规金融)认为复杂化的农户经济结构和收入结构导致了金融需求的多样化,为适应金融需球的变化应建立包括四类金融在内的多层次农村金融供给体系(谢平,2005[3],刘锡良,2006[4]).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类金融资本和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出现,上述二元金融结构分析方法的缺陷日益显现出来.因此需要新的理论发展创新.

王国华认为:“农民进入金融信贷市场的壁垒分析:首先来看商业银行对农村信贷的资质标准.在农村,商业银行进行信贷的资质基本是参照国际资信评级标准,按照城市与大企业的有关指标制定的,如经营规模、信用状况、负债、资产质量,以及经营者文化素质等指标,可以讲信贷资质特点是设计严密,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但未充分考虑农村信贷的地域、行业和农民特点,农业活动相对的分散性和高风险性,与农村经济的实际相差甚远,农村居民及正处于生产规模相对较小难以达到较高的资质信用要求,绝大多数根本达不到规定的资质信用标准,使一些优良的乡镇企业无法得到信贷资金.农户在借贷市场中经常地处于弱势地位,他们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足够的借款资金;其次来看信贷抵押担保问题.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企业向银行贷款时,要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而中国农村的实际是农村居民包括乡镇企业,经营规模较小,有效资产较少,他们缺乏相应的抵押能力.可是又由于农户以及乡镇企业经营具有不稳定性,在担保责任法律约束刚性以及社会信用担保机构的缺失条件下,其它企业不愿提供担保,这大大增加了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再次,从信贷管理方面来看,为了控制风险,在信贷管理权限上大多采取上一级的管理办法,县级以下机构基本上仅有发放5万元以下本行存单质押贷款权,除发放部分农业开发和扶贫贷款外,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大幅度下降.”总之,农村居民在正规金融组织主导下的信贷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对他们而言,面对商业金融组织设立的门槛,为了获得更多的生产生活资金,只能求助于非正规金融组织.[5]

从总体上评价,农村金融资源严重不足与投资渠道十分狭窄的矛盾是同时并存的.四川农户贷款额小、使用期短、缺乏抵押能力的金融需求的特殊性,是目前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所无法适应的,因而也很难获得其有效支持.特别是在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商业化改革进程不断加快背景下,其金融供给将进一步偏向城市和农村内部的二、三产业,与普通农户短期、小额为主的金融需求错位的矛盾势必更加尖锐.调查同时显示,当前农户资金需求实际上还表现出双重特征,现实的资金需求更多的是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而潜在的资金需求则主要指向于发展型的需要.农村信用社在空间布局调整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两个反向的变化趋势.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网点趋于稳定并不断强化业务拓展能力,而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网点明显趋于收缩,满足农户金融需求的怎么写作能力不断下降.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都大大超过贷款余额,存在着较大的存贷差.当前四川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贷款尚处于起步阶段,且发展缓慢.国家以简化农户贷款程序、满足农户数额较小的生产生活需要以及非盈利扶持性为出发点,制定小额信贷政策,但这恰恰与农村信用社自负盈亏的生存机制相悖,加之小额信贷不需要抵押担保,风险性较大,因此信用社在小额信贷的宣传、实施方面的积极性不高,而政府没有构建专门的激励机制.[6]


金烨等“调查结果显示,农户的贷款需求与农户家庭收人以及承包的土地面积有关;农户的家庭结构、家长的特征也会对贷款需求有一定的影响;家庭收人越高、资产越多的农户更有可能在正规机构获得贷款;另外,家长年龄较大、教育程度比较高的家庭也更多地向正规机构贷款;特殊身份人员运用权力在正规机构贷款,这说明正规机构的运行机制可能并不完善,政府实行的为贫困农户提供低息贷款的政策并没有完全起到预期的效果.”[7]

综上,农村金融需求的理论研究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创新,需跟上农村发展的步伐.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农业经营的规模化、现代化是农村金融需求得以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的政策导向是发展农村金融不可或缺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