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更新时间:2024-03-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8322 浏览:32427

摘 要 :事后监督是人民银行职能转换后,为强化内控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而采取的内部防范措施.由于目前事后监督工作正处于发展阶段,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弊端,还没有形成一个科学、完整、系统的监督管理体系,因此,本文对事后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 键 词 :人民银行;风险管理;事后监督

中图分类号:F830.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392(2008)09-0052-03

一、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在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效能方面作用突出

(一)人民银行事后监督是确保资金安全屏障的最后一道“防火墙”

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一靠事前防范,二靠事中监控,三靠事后监督.事后监督是对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全面复审和检验,审核业务处理依据是否合法有效,账务处理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会计核算结果是否准确,会计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对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损失.人民银行成立事后监督中心,对所在行会计、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事后监督,变分散监督为集中监督,实现了事后监督业务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有效地防止因业务分割、业务分散造成的监督缺位和风险隐患.

(二)人民银行事后监督是不可缺少的“马后炮”

目前人民银行事后监督部门所采取的手段,主要是每天对会计、国库、货币金银部门上一营业日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事后监督复审和检验,虽然是二次复核,但它是不可缺少的“马后炮”.近年来,随着银行支付结算方式和会计核算体系的重大变革,尤其是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的上线推广应用,人民银行的资金清算已从一个相对封闭、相对间接的资金清算体系转变为一个开放的、直接的、多元化的资金清算体系,资金的风险点比以往更多、风险的隐蔽性更强、防范风险的难度在增加,在这种形势下,事后监督部门肩负的责任也将随之加大,必须采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事后监督手段,坚决防止人民银行资金的损失.事后监督中心作为独立的部门,通过进行“马后炮”的工作,可以及时发现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差错和问题,尽快反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杜绝差错、事故及案件的发生.

二、会计核算业务一体化对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一)人民银行事后监督要充当防范资金风险的“卫士”

人民银行事后监督部门最大的工作目标就是要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因此,人民银行事后监督要充当防范资金风险的“卫士”.一方面,事后监督部门自身要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各项标准规范的事后监督工作规程,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督实施细则,做到依规监督、遵章办事、规范运作,以求保证监督质量,提高监督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监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严格执行人民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对异常的、重大的会计事项必须加大监督力度,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切实当好防范资金风险的“卫士”.

(二)人民银行事后监督要充当防范资金风险的“医师”

事后监督人员首先要能快速诊断出业务部门所得的病症,然后对症下药,将病症消除,并以此不断提高业务部门的抗风险能力,这就要求事后监督人员对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日常管理、核算结果有一种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把握被监督部门资金流入流出的关键部位,观察和分析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从而对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状况作出客观、及时的判断,找出业务部门运作中的漏洞及其病根之所在.找出病根后,才能够对症下药,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一旦发现某种异常征兆,不姑息迁就,也不隐瞒不报,要毫不留情地指出,并着手应变,寻求良策,开出药方,以避免人民银行资金的损失.这样必将有力促进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质量,人民银行的资金安全也必将得到有力的保障.

三、目前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方式落后且不同步,影响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

目前采取的监督方式是人工监督和系统监督相结合,除了会计核算业务采用《银行会计凭证影像事后监督系统》(简称IMS系统)进行监督外,其余如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货币发行会计核算业务均采用手工监督方式,还没有达到系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问题.同时由于会计核算业务既要通过影像监督系统检查核对会计凭证各大要素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会计账务处理的合规性,又要通过事后监督系统逐笔录入凭证数据进行系统比对.大量会计凭证翻阅审核、勾对、数据的计算,占据了过多的工作时间,导致监督的效率偏低,监督工作的时效性较差.

(二)监督职能定位重点不明确,非监督工作量大,致使监督职能被弱化

事后监督的职能重点应是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但作为会计核算过程的延续,具体的监督方法又要求每日对日常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全面复审和检验”,事后监督人员实际上就变成了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的“复核员”,对每一笔账务和各种账表数据都要进行全面审核,事后监督中心变成了“事后处理中心”,除了对会计、国库、货币发行会计核算业务进行日常事后监督核查外,还肩负着会计、国库各种会计凭证的装订、保管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任,在某种程度上牵扯事后监督人员的大部分精力,工作量和工作强度较大,靠现有的监督力量和监督方法,很难达到对监督工作的高质量要求.

(三)制度建设滞后

事后监督部门成立以来,总行相继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事后监督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会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等,2005年10月,总行针对事后监督工作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颁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事后监督工作的意见》,对事后监督部门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但这些文件的规定还不够具体、细致,实施起来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各种政策出台后,虽然对事后监督工作的管理体制、职能定位和政策传导机制及人员的培训工作方面进行了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但《工作规程》等尚未作相应的修改,各事后监督中心也只能随着各被监督业务的更新自行制定监督流程,在管理体制上,监督部门与被监督部门之间存在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事后监督工作从总体上仍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

(四)事后监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事后监督工作水平的提高

目前基层人行一线人员短缺、人员老化现象十分严重,接收新业务、新知识的能力相对较差,远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业务需要,特别是县支行事后监督人员大部分都是人员,由其他与制度不冲突的岗位进行兼任,而事后监督人员有的从未从事过被监督专业工作,不懂业务,出现了“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由于其他岗位工作量较大,不能抽出更多的时间认真履行事后监督岗位职责,对所监督的业务经常敷衍了事、盖章而过,使事后监督岗位形同虚设.

(五)事后监督工作的政出多门导致信息传导不畅

目前旗县支行的事后监督工作只针对国库及会计两个专业,会计工作目前受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会计、营业部等多个科室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而国库专业的事后监督工作目前受中心支行国库科的垂直领导.不同部门对基层行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要求有时也不尽相同,而基层事后监督人员也是对不同问题向不同主管部门反映,而目前尚无专门的信息传导机制可供参考,造成了基层行工作的不便.

(六)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使事后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由于目前旗县支行实行的是由本专业设的内部监督,且目前县支行大多未建立事后监督人员对相关专业人员的考核机制,即使是上级行也只是对股室进行考核,因此导致事后监督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并无太大压力,加之与相关人员又同处一个股室,造成了目前县支行事后监督人员工作缺乏严肃性,事后监督工作缺乏权威性.

四、提高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把握监督重点,明确职能定位,高度重视事后监督工作

事后监督工作应既要当好“卫士”,又要当好“谋士”.一方面要把握监督工作重点,在监督广度上加强的同时,更要在监督的深度上下功夫,做好对各种会计核算资料的日常监督和重点核查,及时发现业务差错,排查资金案件和风险隐患.要避免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什么都监督、什么都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实现由核算型、操作型向管理型、专家型的转变.另一方面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应从实际出发,明确事后监督的职能定位,将事后监督工作从繁琐的“全面复审”工作中解脱出来,找出各项会计核算业务的风险环节,把握关键风险关口,坚持成本效益的原则,努力做到有的放矢,力争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佳的监督效果.

(二)改进监督方法,创新监督手段,建立有效的查处机制

为解决事后监督时效性差的问题,可以借鉴商业银行的做法,实行会计主管派驻制度,实现事后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即支行网点会计主管由中心支行统一委派,并归口事后监督中心统一管理,会计主管履行对派驻支行核算业务的事中控制和监督职能.会计主管委派制将突破传统的事后监督模式的局限性,使事后监督部门主动介入到事中处理和控制过程中,解决事后监督迟滞问题.

(三)建立规范统一的监督标准,促进事后监督工作规范化

随着大、小额支付系统和银行会计凭证影像事后监督系统的全面上线运行,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凭证传递方式以及部分会计凭证的使用都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制度,对现有监督机制进行规范和完善,从整合资源、加强防范、提高效率、保障安全的角度出发,研究解决监督机制创新与系统运行相匹配的监督方式和方法,适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新需要、新变化,促进监督机制的良性循环和运转.

(四)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系统功能,提高监督工作的科技含量

银行会计凭证影像事后监督系统上线运行后,虽然监督质量和效率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就系统功能而言还不够完善.目前,该系统只局限于对会计核算业务的影像监督,而国库、货币发行等会计核算业务的监督核查还没有纳入影像监督范畴,目前对国库、货币发行会计核算业务的监督主要依靠原始的手工方法,严重制约着事后监督职能的发挥.鉴于此,建议人民银行总行尽快开发统一的、多功能的包含央行全部核算业务的信息化、网络化事后监督系统,通过与会计、国库、货币发行等各个核算系统的对接,准确、快捷地采集有关核算信息,实现及时、准确、高效监督,改变手工监督与影像监督同时并存的局面,实现监督过程中会计凭证的“无纸化”,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提高事后监督效率.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