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财政监督与审计的关系

更新时间:2024-03-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8041 浏览:81286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对我国财政审计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也给财政审计的下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课题,尤其在财政监督体系的不断发展壮大下,给财政审计工作带去了新的机遇与挑战.该文就财政审计如何应对这一挑战做出了简要分析.

关 键 词 :财政监督;财政审计;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审计和财政监督,决定了我国财政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取向.随着财政监督体系的逐步确立和基本完善,使我国的财政审计工作产生了巨大变化.

一、对财政监督的理解

对财政监督的理解存在着三种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经济运行全过程阐述财政监督的含义,以孙家琪主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概念辞典》提出的财政监督的定义为代表,认为财政监督指的是通过财政收支管理活动对有关经济活动和各项事业进行的检查和督促.另一种观点是从广义的角度对财政监督的含义进行归纳,以顾超滨主编《财政监督概论》提出的财政监督的定义为代表,认为财政监督是指政府的财政管理部门以及政府的专门职能机构对国家财政管理对象的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与建议反映活动.还有一种观点是从财政业务的角度来阐述财政监督的含义,以李武好、韩精诚、刘红艺著的《公共财政框架中的财政监督》提出的财政监督的定义为代表,认为财政监督是专门监督机构尤其是财政部门及其专门监督机构为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依法对财政性资金运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检查,处理与意见反馈的一种过程,是实现财政职能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对财政审计的理解

财政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及财政部门组织执行财政预算的活动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财政审计,又称财政收支审计,是审计机关依照《宪法》和《审计法》对政府公共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监督.根据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审计机关的组织体系,财政收支审计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国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海关系统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征管情况、金库预算资金收纳和拨付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收支以及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等七个方面进行审计监督.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立和完善,财政审计逐步实现了三个重要转变:一是由收支审计并重转向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主;二是由主要审计本级支出转向本级与补助地方支出审计并重;三是财政审计范围已由传统的财政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税收和海关征管审计,扩展到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决算审计、转移支付审计、税收和海关收入审计、政府采购审计、财政绩效审计、社会保障审计等.逐步形成了“大财政审计”的概念.大财政审计是财政审计的扩展,也是财政审计的补充.

三、财政监督中对财政审计的监督

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中国对原有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一整套重大改革.会计准则的重要作用不仅得到实践工作者的支持,而且也得到了政府财政部门的认可.与此同时,中国又全面地推进了新税制改革,税收的刚性通过立法途径得到了保证.新税制规定,当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与国家财经规章制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时.税收征管机关在征税时,应以国家财经规章制度的规定为准.这一规定对于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规范政府与企业的行为.明确政府与企业的分配秩序有积极的作用.自实施财会制度和税制改革以来,理论界围绕税收原则的刚性内涵与会计准则的公允内涵的联系和区别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从历史发展的趋势和逻辑来看.税收原则体系同会计准则体系是一致的,二者都应体现社会资本和个人资本运行的客观要求.但从某一特定的时期看,税收原则体系与会计原则体系又是有区别的.首先,税收原则由于阶级性要求可能会做出某种强制规定,

但会计准则体系的阶级性要求相对而言并不十分鲜明,审计的准则无疑应是以各项公认的会计准则为基础的,其实我国早已有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合一之实.其次.财政监督有独立存在的实体一财政资金言,财政实体还应包括国有资本部分;而审计则没有独立存在的实体.财政管理的目的应是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益;而审计则只是属于方法论的范畴,审计的阶级性并不突出,国家统治的代表――各级政府需要审计,对于微观经济单位――公司、企业来说.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公司的内部审计功能.也是它们管理的重要职能.再者,财政监督包括人事监督和财经监督两方面内容,而审计监督只有财经监督之责,并无人事监督之权.从法律角度看,一级或上级审计机关实施监督所依据的法律准绳也只能是由立法部门或财政部门所制定的各项财经法规.我国现行的一级审计机关对同级财政的审计也只能在预算法等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当然在这里也可能会有新的情况出现.从长期来看,税收刚性原则不会脱离会计准则而孤立发展,税收在它的立法时,会不断地吸收会计准则演进过程中出现的新东西来充实自己、完善自己.简言之,税收刚性既是立法的要求,也会体现会计准则演进中的精华.由于审计监督与财政监督在我们今后的财政活动中将会出现更多的交叉,而且审计监督也有由政府内部监督模式往人大的独立审计模式过渡的趋势.探索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各自的内容、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监督效率等也将会显得日益重要.

四、完善财政审计监督机制的必要性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财政改革与发展都要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这个目标努力推进.从内容上讲,公共财政体系包括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公共财政政策体系、公共财政责权配置规则体系、公共财政制度体系、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和公共财政监督体系八个方面.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在2008年财税改革稳步,推进的基础上,2009年将大力推进财税制度改革.由此可见,将对我国财政审计产生了深刻影响,财政审计面临着“五新”:一是面临着新的财税管理模式和管理内容;二是面临着要确定新的审计客体和审计对象;三是面临着要运用新的审计手段,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已经刻不容缓;四是面临着要确立新的审计的目标,更注重绩效审计;五是面临着要适应新的审计环境,要实行阳光审计.由此可见,在公共财政制度重构过程中,要解决制度缺陷,堵塞各方面的漏洞,不仅需要财政内部的检查监督,更重要的还要借助于财政审计的作用.通过财政审计和财政监督,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促进各项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