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应计异象影响因素

更新时间:2024-04-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5640 浏览:118462

[摘 要] 应计异象是利用会计应计信息构造投资组合,为将来获取超额回报的现象.影响应计异象发生的因素主要来自于退市制度、业绩预告制度、企业成长性、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应计异象产生的后果是质疑有效市场检测说并影响企业价值、造成会计准则制定的质量问题、降低资本市场效率并影响投资者的盈余定价能力.减少或防止上市公司应计异象,政府应加快完善退市制度和业绩预告制度,加大提高资本市场监管力度,从而降低应计异象发生的概率.


[关 键 词 ] 上市公司;应计异象;影响因素;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B

Sloan(1996)把应计异象定义为,投资者在根据已有的盈余信息来预测未来盈余的时候发生了系统的偏差,从而利用会计应计信息构造投资组合从而在未来获取超额回报的现象.国外学者已经在一些海外资本市场发现应计异象存在的证据,国内学者研究发现我国资本市场同样能观察到应计异象的存在.应计异象直接关系到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质量,同时影响机构投资者的盈余定价能力,并对有效市场检测说和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提出了质疑,所以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对应计异象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规避应计异象具有一定意义.

一、上市公司应计异象的影响因素

1.退市制度因素

退市制度包括退市的标准和退市的程序两个方面:从退市标准层面看,我国现行的退市标准,只是针对“连续亏损”一种情况对上市公司暂停上市、终止上市进行了规定.上市公司为了避免被退市,管理层有动机在亏损当年对利润进行操纵,以规避监管机构的监管,躲避监管机构的严厉惩罚.而一旦亏损很难避免,上市公司则会采取洗大澡的措施,使得来年更容易扭亏.这就导致了亏损公司的会计应计比例更低,这些公司的扭亏或“洗大澡”行为会严重干扰下一年的回报率,而投资者的套利策略是写入会计应计比例低的公司股票,这样导致投资者无法利用流量和会计应计持续性的差异套利,使得我们无法在中国市场看到应计异象的现象,这不能反映投资者看透了财务报表,并认识到会计应计和流的持续性差异,而是由于退市制度的存在,亏损公司为了避免亏损导致退市而利用利润操纵行为造成的.

从退市程序层面看,受到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意味着受到了“黄牌警告”,会被督促在限期内提升业绩、扭亏为盈,这样就会给管理层带来很多不利影响.同时也意味着其财务状况不佳,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可能性加大.因为公司的利润状况是判断一家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是否异常,应否给予特别处理的依据.一方面债权人会加紧催讨债务,以防坏账;另一方面公司急需在度负债融资以摆脱困境,而我国商业银行为了减少风险又不愿意贷款给这些被特别处理的公司,而使得公司融资难上加难.因此,上市公司若要避免遭受特别处理,除了要从根本上改变经营业绩,还可能通过盈余管理达到期望的业绩水平.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并争取上市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利用股票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获得资金的支持,以扩张规模来增加收益,而公司一旦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这一优势便将丧失,不但会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而且也会影响公司在公众心中的形象.若公司是因为亏损而被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企业连续亏损,公司的管理层都难辞其咎.所以公司的管理层为了避免退市,会采取盈余管理或盈余操纵的手段来给亏损公司“洗大澡”,这样就会影响会计盈余组成部分的持续性,导致投资者不能正确的定价.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场外交易也很不完善,上市公司一旦退市其股票流动性就会大大降低,在加之现有法律规定中缺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一旦退市,那么持有其股票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就会蒙受损失.

总而言之,上市公司一旦经历退市程序被退市,对于这些公司的高层而言是有弊无利的.而公司的管理层不管是为了自身利益考虑,还是为了公司,都会采取种种盈余管理手段,避免出现暂停或终止上市的情况.

2.业绩预告制度因素

强制性的业绩预告能使投资者获得更多的信息,并且为投资者及相关投资市场带来利益.若公司对外进行预亏的业绩预告披露,当公司出现业绩剧减时,其发布的业绩预告内容向投资者传达了比预期更坏的信息,投资者会小心谨慎的调整投资策略,持有还是抛售股票,纠正业绩预期,减少对应计和流错误定价的概率,业绩预告的披露与否对年报披露期间的股票异常收益率有显著影响.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具有提前释放报表风险的作用,三季报中的年度业绩预告信息能让投资者提前纠正业绩预期,从而提前消除股市对应计和流的错误定价,使得应计异象这种股市的无效现象提前消失.

3.企业成长性因素

盈利质量与企业未来业绩挂钩,而未来的业绩在一定意义上将反映一个企业的成长性.盈利质量是指收益和评价公司业绩之间的相关性.判断一个企业盈利质量高低的标准是:盈利能否如实地反映公司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业绩.如果能,则认为其盈利质量高;反之,则认为其盈利质量低.从盈利质量的高低分析企业的成长性,盈利质量高的公司在会计上所反映的利润能迅速化为;公司的债务水平相当;盈利趋势是稳定的、可预测的;资产的运转状况良好;采用会计政策能保持持续稳健.所以,盈利质量高的公司,其成长性必然较强,盈利质量低的公司,其成长性必然较弱.所以,借助于对盈利质量的分析,可以正确评价企业成长性.反应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有销售收入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和资本积累率等.这几个比率和会计应计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关系.简单地说,销售收入增长率高的企业,营业利润或营运资本相对较高,会导致较高的会计应计;前面提到会计应计是总资产增长的一部分.同时,资本增长率(等于资本积累率+1)也是总资产增长的一部分,在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企业的各类资产一般会呈现同向变化的趋势,可以预计,会计应计和总资产增长率及技术投入比率呈现同向变化的趋势.如果企业成长性好,则企业会增加投资,经营性净资产增加,导致会计应计增加.会计应计和企业成长性同方向变动. 会计应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企业成长状况,会计应计和企业成长性的密切程度会因行业的差异而有所差异,如应计项目比较多的企业中,会计应计的比例会较高.由于企业的成长性和未来股票收益率成反比,因此,会计应计和企业成长性相关程度越高的行业,会计应计和未来股票收益负相关程度越强,应计异象越明显;反之,应计异象不明显.所以,企业成长性是应计异象的影响因素之一.

4.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因素

证券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在股票发现上市上往往会有逆向选择,而在上市完成后则会出现道德风险问题,高质量的信息披露能够减轻股票市场的这种信息不对称情况,进而减轻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分布趋于对称,使得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去理解会计应计与流在未来股票收益上的差异.提高投资者解读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能力,充分理解会计应计和流的信息含量以及与未来股票回报之间的关系,能够对会计应计和流量给予更准确的定价,能够减少应计异象发生的概率.

二、上市公司规避应计异象的建议

1.完善退市制度

(1)完善退市程序减少盈余管理

首先,优化主板市场的退市程序,我国目前ST、*ST、暂停上市等各阶段的时间限制不明确,导致各垃圾股可以通过在各程序间变换而不退市.因此,应该取消ST、*ST制度.证券市场不能只进不出,扭亏无望的公司就应当退出市场.

其次,优化创业板市场的退市程序,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发现净资产为负退市条件的,一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暂停上市;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的,则终止其股票上市.

(2)加强退市标准的可操作性

现行退市标准的界定过于模糊,操作性不强以及非数量化标准范围太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①对股票及成交量做出规定,规定股价在一定时间内应达到的最低,若一段时间内不能达到,则强迫其退市.同时,也可规定其成交量应达到的标准,以防止虚抬股价的现象发生,从价量两个指标去保证股票应具备的流动性.②如果连续3年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或总资产达不到要求,则需被迫退市.③拓宽非数量标准的覆盖范围.现行退市制度的非数量化标准大多集中于恢复上市申请有关的情况或公司解散等,覆盖面不宽,可操作性也不强.可以借鉴纳斯达克市场的经验,增加独立董事、股东代表大会、内部审核委员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交易所的主观判断能力,以定性指标去辅助定量指标,全方位督促上市公司改善业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3)完善场外交易市场

我国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发布终止上市公告后45个交易日必须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但目前三板市场还存在很多问题,远不能像纳斯达克的OTC市场那样形成对主板市场的补充.为了完善股份转让系统,建议增加从三板市场转入主板市场的相关规定和条件,以使退市股票在业绩真正改善后有机会重新回到主板市场,使退市不再那么可怕.同时,建立上市公司角色交替制度.当上市公司不符合主板要求时,公司股票可以进入中小板进行交易,当中小板上市公司需要增资扩股时,也可以申请到主板交易,这样以转板的方式进行角色交替,使上市公司能升能降从而促进合理利用市场资源,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

2.完善业绩预告制度

(1)完善业绩预告衡量标准

目前,上市公司仅以上年净利润作为业绩下滑的单一衡量标准,这未免有失偏颇.首先,改变以上年净利润作为业绩下滑的单一衡量标准的现状,在目前缺乏市场预期的背景下,应考虑修订业绩预告标准,如选取主营业务收入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两个指标作为预警指标,这对于衡量公司真实财务状况、预警财务危机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其次,取消预减类公司的豁免标准,对于预减类公司来说,不论比较基数大小,业绩的下跌对于投资者而言是具有决策相关性的信息,而且,对于一个比较基数较小的公司,可能它的利润已是很少,如果再进一步下跌,则说明这个公司更需要受到关注,所以比较基数较小就可以豁免并不适合预减类公司.另外,业绩预告与预告豁免的标准不同,一个是上年净利润,另一个是每股收益,导致可比性和操作性较差,需要加以更改.

(2)提高业绩预告制度的规范层次

为了保证业绩预告的连续性和一贯性.制度中应对业绩修正做出严格的规范并对业绩修正标准进行严格的界定,建立纠偏机制,避免上市公司利用业绩修正来进行利润操纵.

(3)加大对违反规定的公司的处罚力度

迄今为止,在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并没有发现因为业绩预告违规而受到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评,未提追过究责任.所以仅依靠证监会和深沪交易所的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因此要加大违反规则的公司的处罚力度,尤其应加大对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上市公司和存在两次以上更正业绩预告“变脸”的上市公司的惩罚力度,以儆效尤.

3.提高资本市场监管力度

(1)提高事前监管力度

事前监管主要是基于现有法规和制度,对被监管对象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准,由于事前监管不到位,企业只要蒙混过了发行关,就不怕上不了市,上了市就退不下来,相关研究表明,资本市场要健康的发展,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制和依法监管为其提供保障.通过规范市场秩序,消除投机的制度根源,促进资金从短线投机向中长线投资的理念转变.

(2)加强事中监管

事中监管的方式多为实时监控、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交易所的自律功能和健全上市公司外部社会治理机制.由于相似度检测机构的身份独立、怎么写作专业化,更能从第三方的角度上对公司披露的信息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这些主体出于对自身信誉的追求与维护,必然会严格遵循有关标准和法律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可信的怎么写作.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将产生巨大的威慑力量,能够最大效用的遏制不诚实以及不对称信息的形成与蔓延.

(3)完善事后监管

首先,对我国证券监管实行辩方取证,提高监管人员的力度和素质,树立监管部门的权威性,降低调查取证成本,防止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能及时获得调查、处理等事情的发生,防止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避免其为所欲为.其次,要同时改革现行行政监管体制,目前,中国证监会只是隶属于国务院的一个事业单位,要监管国务院有关部委,从制度设计上就是一个缺陷,建议恢复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并赋予其更高的级别和行使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权力;或者成立一个金融监管委员会,将分别监管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各监督委员会统一起来,以免监管权限分割,留下盲区,形成“政出多门”的局势.同时加强对证券监督机构自身的在监督,并使证券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行政立法和规则的制定尽量公开化、透明化,防止权力寻租.

[参 考 文 献]

[1]樊行健,刘裕,郭文博.中国资本市场应计异象问题研究—基于上市公司成长性的全新视角[J].金融研究,2009b(5):141-156

[2]Sloan R.Do stock price fully reflect information in accruals and cash flows about future earnings?[J].The Accounting Review,1996,71(7):289-315

[3]Khan M.Are accruals mispriced? Evidence from tests of an intertemporal 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8,45(1):55-77

[4]孙健,贺春艳.投资者情绪、会计应计与超额回报[J].科学决策,2011

[5]廖士光.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10

[6]刘斌,杨开元.我国A股市场应计异象研究[N].证券市场导报,2011(6):48-53

[责任编辑:刘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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