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教师教学业务档案表

更新时间:2024-02-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985 浏览:144194

国立嘉义大学教师学术专书发表奖励要点

95年7月11日94学年度第11次行政会议通过

国立嘉义大学(以下简称本校)为鼓励教师发表专书着作,以提昇学术研究水准,特订定「国立嘉义大学教师学术专书发表奖励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本要点之经费来源如下:

一捐赠收入.

二场地设备管理收入.

三推广教育收入.四建教合作收入.五投资收益.申请条件:

本校专任教师及研究人员出版之个人学术性专书及专章.奖助年出版之专书及专章,且作者须以本校教师名义发表.

同一部专书及专章如有多位作者皆为本校教师者,限补助一位,不得重复提出申请.

奖助之专书及专章不包括教科书,翻译着作或已发表之论文及汇编.

奖助之专书及专章须由具出版学术性专书的出版单位,经一定之审查程序後出版.

专书部份由申请人向所属各学院及通识教育中心提出,各学院及通识教育中心於申请截止日前,向研发处推荐2部,并附院(中心)务会议相关之纪录一份,专章部分由各学院及通识教育中心汇送至研发处.专书及专章初版时若已提出申请,再版後不得再提出申请.奖励项目:

专书颁发奖励金新台币壹至参万元整,全校每年至多以奖励十部为限,获奖专书其奖励金额由本校学术研究奖励审议小组依专书内容审议认定.专章:国内发表颁发奖金新台币仟元,国外发表颁发奖金新台币仟元..申请程序:

申请者须至研究发展处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及缴交相关件,於每年月一日前循行政程序提出申请.奖励之审查流程:

初审:专书:由各学院及通识教育中心推荐部,送至本校研究发展处汇整後,转送「学术研究奖励审议小组」审查.


专章:研究发展处於申请截止日起三周内成各申请案之资格检视.

复审:由本审议小组负责审查,决定奖励之名单与额度,复审应於十二月初前完成.

公告:奖助审查结果於每年十二月底前由研究发展处公告并专函通知申请人.同一部专书已提出申请但未审查通过之专书不得重复提出申请奖励,专书及专章已领取稿酬,版税或其他校内外奖励金额者,本校不予奖励,如事後发现违反本项规定,则追回已领奖金.若本审议小组委员欲提出申请案件时,应回避与该申请案有关之审查事宜.奖励要点审议小组十,本要点经校务基金管理委员会及行政会议通过,陈请校长核定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