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缘1989年第9期

更新时间:2024-01-2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4799 浏览:117361

读书也会上瘾.

17岁那年,我顶替父亲进了家乡的电灌站,被分配在只有两个人的小车口,学抽水碾稻谷磨子.晃晃悠悠的白天,漫漫的长夜等我尝到了孤独的滋味,于是我开始用读书来打发这寂寞的时光.久而久之,读书便上了瘾,以至现在晚上没有一卷在手,别想入梦.因为爱读书,不论上街还是出差,总爱逛书店,竟因此成就了我的姻缘.

盛夏的一天,我到县城唯一一家新华书店看看有没有新到的诗集.一位姑娘手中的一本诗集吸引了我,这正是我欲写多时而未写到的舒婷的《双桅船》.我赶紧掏钱也准备写一本,不料营业员说已没了.再看姑娘欲写不写的样子,我便对她说:“让给我吧.”

“你怎么知道我不写”姑娘瞥了一眼,将书朝我扬了扬,便付了款.

我不免有几分懊恼,转身追上那位姑娘,说:


“我用十本诗集跟你换一本,怎么样”

“这倒很划算.”姑娘眉毛一扬:“不过――我就喜欢这一本!”她得意地翻着新写到的书.几经缠磨,她的心被我说动了:“这样吧,你留个地址,这书我看了后再借给你.”

约半月有余,她循着我的地址,摸到了我租住的小阁楼,她走进屋来直皱眉头:“真象个老鼠窝.”

我乐了:“你也成老鼠了.”

四目相对,笑了起来.

因为书,我和她不愁找不到话题.她是江苏商专的学生,恰巧放暑检测在家,挺能侃的.俩人互相推荐各自喜爱的书籍,聊得最多的自然是读书心得.

然后是等信来信往.

检测期成了我们最愉快的时光,不必为应付考试而苦读,尽兴挑自己喜爱的书看,沉浸在书中描绘的意境里,或悲或喜,或怒或乐,甚至茶饭不思.读多了,便试着写,她成了我习作的第一位读者.自然是毫不留情地挑剔一番,又热情地鼓励一番.

我们呆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感情却不断“升温”.分别,是重逢的开始,重逢是分别的结束.“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们互相安慰.我写的小说、诗、散文渐渐地在一些报刊露面.阴错阳差,我这个学经济管理的人,因爱看书而作文,竟成了县电台的一名编辑.结婚前夕,我俩去上海购写结婚行头,书瘾又上来了,俩人逛起了书店,结果将写羊毛衫的钱写了书.结婚那天,细心的丈母娘居然未能发现我这个新女婿身上,着的还是那件褪了毛的羊毛衫.

俩口子现在是异地分居,临别前总忘不了嘱咐一句:“你那本书快点看、看完了给我.”

(小青摘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