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对农村公民社会构建的作用

更新时间:2024-01-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9211 浏览:35152

【摘 要】我国农民社会能否尽早步入公民社会,对中国公民社会的建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也是我国跻身世界强国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先后有20万大学毕业生奔赴农村投身现代化建设,他们在带去农民急需的科学知识的同时,也带去了大学教育所赋予的公民意识.重视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公民意识的普及作用,完善大学和民间的契合机制,是推动我国公民社会建设的重要路径选择.大学生村官应在农村公民社会构建中扮演好大学精神和公民意识的传播者、民间社团组建和权益维护的组织者、村民政治参与的引领者、农村知识普及和技术创新的实践者等几种角色,成为构建农村公民社会的主力军和有生力量.

【关 键 词 】农村;公民社会构建;大学生村官

1.公民社会理论简述

1.1 公民社会概念

现代含义的“公民社会理论”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形成.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这是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因而也就是在抽象普遍性中的联合.这种联合是通过成员的需要,通过保障人身和财产的法律制度和通过维护他们特殊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外部秩序而建立起来的.”在黑格尔的基础上,马克思把公民社会主要理解为私人利益关系领域,它“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

美国政治学家柯亨和阿拉托在《市民社会和政治理论》中提出了“重建公民社会”的理论主张,认为应该把经济领域从公民社会中分离出去,把社会组织和民间公共领域当作公民社会的主体,并系统提出政治社会--经济社会--公民社会三分的社会生活划分模式,从而完成了将公民社会指向社会文化领域的当代转型.

国内研究者普遍将公民社会定义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二分法”定义,即(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建立在“国家─社会”的基础之上的,公民社会在这里是指独立于国家,但又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生活领域及与之相联系的一系列社会价值或原则.另一类是(戈登·怀特的)“三分法”定义,即建立在“国家─经济─公民社会”的基础之上的,在此公民社会是指介于国家和家庭或个人之间的一个社会相互作用领域及与之相关的价值或原则.

1.2 公民社会要素

学者何增科认为,就公民社会的结构特征及其与国家的关系而言,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主要有四个:(1)私人领域:即私人自主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经济活动的领域.(2)公民社会组织(志愿性社会团体):它不是建立在血缘或地缘联系的基础上,成员的加入和退出是自愿的,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3)公共领域:它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介于私人生活和公共权威之间的非公共领域.(4)社会运动即通过社会运动反叛现实社会和实现理想社会.

公民社会的文化特征,“主要包括个人主义、多元主义、公开性和开放性、参与性以及法治原则等” ①.在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上,公民社会理论家提出了多种模式,概括起来主要有五种:公民社会制衡国家、公民社会对抗国家、公民社会与国家共生共强、公民社会参与国家、公民社会与国家合作互补.

2.农村公民社会发育不健全,已成为民族创新发展和社会有效管理的严重制约因素

中国古代最主要的社会整合形式属于“皇权国家”与“宗法社会”相互作用.封建国家的行政权力长期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宗法社会的意识形态和组织形式,全面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和领域之中,成为整合分散的自然经济社会、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战争后, 西方资本主义思想制度的强行闯入,旧有的小农经济渐自解体,皇权国家和宗法社会形式土崩瓦解,宗法社会意识也不再主宰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在突然丧失外部规约后,惯于生活在严格管制下的中国人一时变得不知所措,难以控制的破坏性冲动被充分释放出来,于是,近代的中国社会陷入了一片动荡混乱之中.

新中国建立初期,为了尽快恢复社会管理秩序,政治力量以计划体制的形式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经济、文化、道德甚至私生活等各个领域,对社会进行全面干预,国家与社会之间呈现高度一体化.社会成员在盲目崇拜中逐步迷失了自我,主动性、创造性很难发挥.一方面,社会完全沦为国家政治权力的一种附庸,国家与社会之间缺乏必要的“减震装置”;另一方面,国家内部的政治权力高度集中,缺乏真正有效的“约束机制”.


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多元文化迅猛冲击着社会各个层面,人们的主体性观念日益增强,社会财富以几何数倍增.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公民社会先天发育不足,人们的公民意识、社会管理机制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因而造成人们的社会价值观在多样化的脚趾发展中相互冲击、日趋混乱,社会责任意识严重缺失.在社会阶层日益分化的背景下,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凸显.

在目前的现实条件下,农村公民社会构建虽困难重重,但事关农民素质提高,权益维护;事关农业发展,粮食安全;事关缩小城乡差距,确保农村乃至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农村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关注的重中之重.多年来,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通过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来解决“三农”问题.2011年1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2012年社会蓝皮书.指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首次超过50%,中国从一个具有几千年农业文明历史的农民大国,进入以城市社会为主的新成长阶段.” ②同时蓝皮书也认为,“以家庭成员分离为代价的农村劳动力个人向城镇的流动,无法维持实质意义上的城市化.”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若不加快推进农村公民社会建设,以短时间内让素质参差不齐的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镇而实现的城镇化,必然会给全社会带来更多更深层次的问题.

3.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公民社会构建中应该扮演的几种角色

3.1大学精神和公民意识的传播者

“大学精神”是大学自身存在和发展中形成的具有独特气质的精神形式的文明成果,是整个人类社会文明的高级形式.它的本质特征主要是创造精神、批判精神和社会关怀精神.塔里数年熏陶,大学生们初步练就了人人生而自由、平等的独立人格;尊重知识权威而又不迷信已有知识和权威的创新意识、批判精神;关爱社会、热心参与、追求进步的理想情操等等优秀品格.大学固有的的社会关爱精神,决定了这些已经具备优秀素质的大学生们必须担负起公民社会教育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