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损害赔偿责任的财务保障机制

更新时间:2024-02-0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1405 浏览:145319

摘 要 :企业的产品及其经营活动可能会给社会带来重大损害,由于有限责任制,这些损害可能因企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得到赔偿.保障社会损害得到应有的赔偿不仅能够弥补受害者的损失,而且能够促进企业更谨慎地防止社会损害的发生.社会损害赔偿的财务保障机制不同,企业为防止损害发生所采取的谨慎程度与企业的资本结构也有所不同.本文分析不同的财务保障机制对谨慎程度与资本结构的影响.

关 键 词 :社会损害;财务保障;谨慎程度;资本结构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诸如矿难、食品危害、药品伤人、环境污染等社会损害事件层出不穷.社会损害是指企业的产品或其生产经营活动给社会所带来的损害,这些损害包括对环境的损害、对人生命健康的危害以及对财产的损害,这些损害可能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的,也可能是产品导致的.如接二连三的矿难、吉化爆炸污染松花江、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欣弗注射液危害患者健康等.

避免社会损害发生的办法有两种:一是政府采用各种政策、规章、措施进行管制,一般的做法是由各相关部门(如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对企业进行管制;二是依靠道德教育,提高经营者的道德修养.但是,事实证明,仅靠这些还远远不够.所以,要更有效地解决社会损害问题,事后的惩罚与事前的管制同样重要,有时可能效果更好.事后的惩罚也有两种:一种是法律严惩,由造成社会损害的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另一种是经济严惩,由造成损害的当事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事后严惩不仅能够惩罚社会损害者、补偿受害者,而且能够警示潜在的社会损害者,促使企业事前采取措施防止社会损害的发生.

由造成社会损害的企业承担事后赔偿责任,是一种社会成本的内部化原则.这种成本内化原则无论从经济学的角度还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都是毋庸置疑的.内部化社会成本不仅体现了公平的原则,而且还起到威慑作用,警示潜在社会损害者更谨慎地防范以避免损害发生.但是,即使是最不容置疑的责任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无人承担.首先,在通常情况下,造成社会损害后的补偿成本都是巨大的,企业无法承担,往往会申请破产.破产后,造成社会损害的企业就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受损者也就无法得到全部补偿.更复杂的情况是,企业预期到只需承担有限责任,事前就会采取措施(增加负债、剥离资产、尽可能多地分配利润以减少利润盈余、避免一体化政策以保持小规模、把资产转移到海外)增加破产的可能性,避免事后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而外部化社会损害成本.其次,企业对社会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损害才发生或者才被公众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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