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更新时间:2024-04-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8255 浏览:82370

摘 要:近年来财政精细化管理正在逐步推进,作为对财政支出改革的三驾马车——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更是应运而生,深得社会和公众的推崇.实行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实现财政资金效率最大化的需要,三者缺一不可.笔者认为,国库集中支付就是预算执行,工作的好与坏,成功与否,直接受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工作好与坏的影响.国库集中支付说白就是为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守好门.

关 键 词 :国库集中支付做好工作

要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如手:

1.要健全制度,依法理财:突出依法理财

按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程序合法、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注重流程设计.财政部门应逐步制定和完善诸如《财政工作运行规程》、《惠民资金管理流程》、《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流程》、《部门预算流程》等工作流程,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均依流程运行,提高财政政策透明度,从而形成从制度上规避财政管理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强绩效考核.建立项目预评审制度,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努力构建制度完善、考评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绩效考评机制.健全配套制度.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规范,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运用科技手段.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推动科学化精细化,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效率.

2.着力抓好五项管理:规范财政收入管理

按照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必须坚持依法理财治税,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同时积极处理好结构性减税和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之间的关系,主动财政征收部门沟通,搞好协调和配合,及时解决收入中突出矛盾和问题,共同做好收入征管工作,尽力完善税源控管机制,加大依法征管力度,重点抓好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的征收管理,努力作到应收尽收确保及时足额缴库.规范财政分配管理.依法编制预算,规范预算编制程序.

2.1尽快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即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2.2进一步完善“两上两下”预算编制程序,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性基金和财力全部纳入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2.3科学编制乡镇财政预算,实行“以乡镇为主体,县乡共编”的预算编制制度,不断提高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2.4完善预算编制方法,健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

2.5规范预算追加,严格审批程序,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规范预算执行管理.

①强化预算执行中资金分配的严肃性,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科学性;

②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切实提高资金支付率,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机制,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

③规范政府采购,坚持“依法采购、应采尽采”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采购运行管理,在充分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前提下,提高采购执行力;

④强化支出进度管理,逐步构建财政支出的快速通道.在预算执行中从严控制公务购车及运行费、公务接待、出国(境)、会议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⑤强化财政自身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惠民资金发放、家电下乡补贴发放管理.规范财政监督管理.一要规范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政行政审批、优化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二要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公开性、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群众监督;三要加强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逐步扩大绩效考评范围,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四要加强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建立动态全程跟踪制度,纠正执行偏差,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要规范财政监督检查,推进管理制度创新,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协调统一的监管机制.加强财政队伍教育管理.努力打造一支为民、奉献、务实、高效、清廉的财政干部队伍.

3.守住门、把好关: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过去,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随意使用,而现在,财政部门取消预算单位在银行的所有账户,财政资金在支付前不离开财政国库和预算外专户,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需通过申报用款计划,在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内,才能使用财政资金.

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工程建设行为体现在政府预算中,从而更好地执行单位预算,让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充分体现计划性.作为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应当严格把好政府采购资金、工程建设资金支付关口,对应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而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采购行为,以及未按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的采购行为,不予支付资金;符合规定,确需支付政府采购资金的,在支付时,要提供政府采购的验收报告、政府采购合同、等复印件及预算单位的支付申请原件,按合同进度,对收款人账户与合同中供应商的账户名称是否相符等要进行审核;对特殊原因需要自行采购的,必须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批准同意后,才能支付.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性资金,否则,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将得不到有力的保障.

总之,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长期任务,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财政部门真抓实干,全面掌握新形势下的生财之道、聚财之法、理财之方,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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