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

更新时间:2024-02-0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9200 浏览:133460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的必修课之一,在对本门课的教学存在的问题进行从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到教学方法的分析后,提出依据课程特点和学生需求进行教学改革的建议.

关健词:思想修养;法律基础;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刘静,女,1984年12月出生,河南新乡人,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辅导员.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3)-23--02

对当代大学生的教育不仅要注重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更应注重对其进行思想道德修养的熏陶和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针对这一教育目标,基本上所有的大学都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思想道德修养”部分是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教学目标,而“法律基础”部分是以帮助大学生掌握我国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为教学目标.这两部分的教学目标虽然在内容上不尽相同,但其精神内核是有机统一的,其目的都是培养大学生用道德和法律指导、约束、规范自身行为,帮助大学生成长成才.


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往往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教学内容与社会实践结合度不高,不能有效的指导大学生的现实行为选择;教学方法单一陈旧,不能引起大学生的学习兴趣,等等.因此,要针对教学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发现教学过程存在的不足,总结和思考教学改革的方法,力求使这门课程能够完成其教学目标,对大学生注入正能量,使大学生能够真正成长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现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系统的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内容进行整合,而不是简单地将两部分内容进行拼凑.但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很多教师都只是将这两部分的内容别分进行讲授,而没有发现两部分内容的逻辑统一性和实践统一性,因此在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都存在着问题.

(一)教学模式僵化

教学模式是各种教学活动的基本结构和框架,表现教学过程的程序性的策略体系.作为结构框架,突出了其从宏观上把握教学活动整体及各个要素之间内部的关系和功能,作为活动程序,则突出了其的有序性和可操作性.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现在大部分的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采用的还是传统的传授式的教学模式,即老师灌输知识,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学生是靠机械地重复进行学习.这样的教学模式,强调的是老师为师生关系的中心地位,而忽视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强调的是老师对学生进行的单向的知识的灌输,而忽视了学生对老师的反向回馈.这种教学模式,严重地压抑了学生的天性,影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模式改革,应打破这种建立在二元对立思想上的传授式的教学模式,广泛的吸纳国内外最新教学模式的可取之处,结合课程特点进行改革.

(二)教学内容老套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针对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点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内容涉及道德、政治、法律等,极具实践价值.但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任课老师多是按照课本内容进行知识的教授,缺乏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相结合,缺乏与社会现实问题,热点问题相结合.特别是一些沿袭了传统政治理论课程教学方式的教师,缺乏对这门课程的创新,使得这门课程的教学知识严谨有余而社会实践不足.仅仅是将相关知识生硬的塞给学生,没能充分发挥这门课程在引导学生思考人生,关注社会,解决现实问题方面的作用.因此,学生往往学习积极性不够高,教学效果不够理想.针对这一问题,要求教师深入到学生中,切实了解大学生遇到的现实问题,掌握大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大学生解答困惑、指引方向;同时引导大学生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使其思考社会问题的成因和解决方法,在这个过程中潜移默化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部分有内在逻辑上的联系,因此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出内容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科学地对教学内容进行编排,既突出每一部分的特点又将两部分有机统一.这就要求教师提高自身的学术修养和教学水平,深入到教学研究中,在保证课程逻辑性的基础上丰富教学内容.

(三)教学方法单一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基本上都采用的是以教师为主体的课堂教学,学生参与度较低,不能有效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性极高的课程,是一门对大学生现实实践极具指导性的课程,因而此课的教学不能仅仅拘泥于课堂教学,而要鼓励其走出课堂到广阔的现实社会中,让学生在实践中加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将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使理论知识有效的指导大学生的实际行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体地位应被学生取代,使学生从被动、依赖和从属的地位转为主动地位,使学生积极主动的构建知识,形成自主学习.在这个过程中释放学生个性,激发学生的创造性,为这门传统的政治理论课注入新鲜活力,使这门课能够与时俱进永葆青春.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对策建议

在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现状分析后可以发现,之所以存在以上问题,根结在于首先教师没有充分认识这门课程的特点,其次没有充分把握学生需求.只有在充分掌握课程特点和学生需求的基础上,才能对课程的教学从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使课程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树立产生积极的影响,让学生在奠定了一定的法律素养的基础上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养,使学生成长为人格健全,思想向上,素质全面的人才.

根据课程特点进行改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将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进行整合的一门课程,在理论性的基础上更突出其实践性和应用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处理好思想道德理论内容与基本法律知识之间有机统一的关系,以及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道德和法律虽然在调节领域、实施方式、构建目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有较大差异但两者作为调节大学生思想行为、社会行为的两个重要手段所发挥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因此不能简单地将思想道德部分和法律基础部分划分为两个独立的部分进行教学,而应将二者相互渗透,和谐统一.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教学模式,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集理论性与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上应用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更有助于体现出这门课程的特点,达到其教学目标.针对这门课程的特点进行的教学改革就要求在教学模式上,改变原有的二元对立模式,借助社会调研、志愿者活动等多种社会实践模式,构建多元开放模式;在教学内容上,不仅要不断将思想道德领域和法律领域的新思想、新观点补充进原有的内容,还要将大学生在新形势、新环境下的产生的新问题从思想道德角度和法律角度进行解答,不仅体现出这门课程的现实指导意义也同时体现出两部分的内在联系;在教学方法上,根据教学内容应用主体参与型教学方法、合作学习型教学方法等多种教学方法.

根据学生需求进行改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要将大学生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进行改革,就应摒弃脱离生活、乏味枯燥的内容堆砌和概念罗列,而应深入学生群体进行调研后创新教学模式,充实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法,构建具有应用性的教育逻辑体系和课程内容体系.大学期间正是一个人一生中由青少年向成年转化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的大学生很需要有正确的引导帮助其构建积极的主流的思想意识形态,需要为下一步踏入社会构建基础的法律知识.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始定型的关键期,面对的来自社会、学校、家庭、个人的问题更多也更复杂,如恋爱问题、就业问题、个人发展、个人价值、个人与家庭关系、个人与社会关系等等.大学生作为极具活力和适应能力的群体,针对大学生的特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可以尝试应用答疑式的教学方式,请大学生提出自己的困惑,教师按照不同的问题选择合理的教学模式,编排内容丰富的教学内容,设计可以达到最佳效果的教学方法.这样的课程教学,形式灵活多变,内容贴近实际,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占主体地位,主动性和参与度较高,教师是以组织者的身份引导学生进行学习.这种答疑式的教学就大学生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困惑解答,并在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答过程中逐渐展开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这样可以使学生对法律知识有更为全面的理解,对个人道德修养有更为直接的影响,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更为深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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