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

更新时间:2024-02-1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8379 浏览:131386

德里达是法国后现代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论文字学》是他的重要著作之一.对《论文字学》一书,某些人认为这是一部纯哲学著作,是给哲学家读的.其实不然,西方的某些哲学家自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起,为了走出“哲学危机”,纷纷把某门学科作为了哲学的研究对象.德里达正是在此时涉足了语言学领域.他从哲学的角度重新审视了“语言学”的一些传统概念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论文字学》法文书名为《De La Grammatologie》.Grammatologie一词源于希腊文,其原义是关于书面文字如何阅读和写作的学问,也就是说,德里达所指的“文字学”并不是一般我们所说的字形学.德里达使用这个词作为书名点明了此书的主旨,即论“文字的阅读和写作”,或者说,论“文字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他在书中说“创立文字科学或文字哲学是一项必要而艰巨的任务”,因此,笔者认为《论文字学》应该说是由一位具有创新精神的哲学家写的一部涉及语言文字理论的专著,也就是说,这部著作是专门论“文字学”的,而不是专门谈“哲学”的.当然,研究后现代主义哲学的人要读这部著作,但笔者认为,研究语言文字基础理论的人更要读这部著作,更要重视这位当代著名哲学家在这部著作中所提出的新概念和新观点.

《论文字学》一书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德里达从理论上提出了“文字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的主张,第二部分是通过对卢梭《语言起源论》的解读进一步阐述他在第一部分中所提出的理论.书的第一部分是主要的.第一部分《字母产生之前的文字》分三章,德里达在第一章中解构了传统的语言和文字概念,在第二章中解构了索绪尔的现代语言学理论,提出了文字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的主张,第三章谈的是文字学的性质和任务.

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德里达的写作思路和避免断章取义,本文按照章节的先后来介绍他在第一部分中所提出的主张和理论.② 若笔者理解有误,望读者批评指正.

第一章 书本的终结和文字的开端

德里达认为西方传统的语言文字理论源于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说“言语是心境的符号,文字是言语的符号”,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言语与心灵有着本质的直接贴近的关系,它表达了“心境”,而心境本身则反映或映照出它与事物的自然相似性.在逻各斯(言语)时代,人们认为言语是中心,文字是由语音派生的,是“外在”于语言,是表现语言的,语言是起支配作用的,文字是处于次要的和从属的地位,是怎么写作于语言的工具.德里达认为这是逻各斯的言语中心主义或语音中心主义.根据逻各斯言语中心主义,拼音文字被认为是最贴近“语音”的,是最智慧的文字,使用拼音文字的民族被人种中心主义(也属于逻各斯主义)称之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而使用非拼音文字的民族被说成是野蛮或原始的民族.

德里达认为历史发展到今天,逻各斯言语中心主义受到了质疑.文字的阅读虽然还将保持着重要性,但书本文明正逐渐被各种新技术手段或新兴媒体所取代,而这种现象的出现并不是由言语中心主义所支配的.随着科学的发展,出现了大量的数学符号,而作为书写符号的数学符号也是与语音无关的.另外,随着人们对人类非拼音文字文明的认同,随着人们发现拼音文字的缺陷,人们否定了人种中心主义,同时也动摇了人们对逻各斯言语中心主义的崇拜.导致认识上发生更为深刻变化的是“信息传递方法的发展,大大增加了‘通讯’的可能性,以至使文字不再成为语言的‘书面’翻译,不再成为可以被完整地表达出来的所指的传达方式了”,也就是说,随着广播、电视、、录音机等新技术的使用,语言也可以“传于异地,留于异时”了,文字和语言的本质区别在不知不觉中显现出来.德里达发现“通过一种难以觉察的必然性,文字概念正在开始超出语言的范畴,它不再表示一般语言的特殊形式、派生形式、附属形式,它不再表示表层,不再表示和一种主要能指不一致的复制品,不再表示能指的能指”,而且“经过几乎难以觉察其必然性的缓慢运动,至少延续了大约二十世纪之久并且最终汇聚到语言名义之下的一切又开始转向了文字的名下”.过去是语言概念膨胀,语言概念中包含文字,而今天是文字概念超出了语言的范畴.德里达认为“这种取消边界的做法和抹去边界的行为具有同样的意义”,这种混淆概念的现象都是由错误的逻各斯言语中心主义造成的,都是由错误的文字概念以及关于语言和文字之间关系的错误观点所导致的.

德里达认为应该“解构”逻各斯言语中心主义.“解构”就是对原有系统的结构进行拆解,在分析系统内部各种构成因素之间关系的基础上进行“清淤”,清除原有结构中的不合理因素,保留其合理因素,并恢复它们之间的自然关系.

德里达认为逻各斯言语中心主义关于言语和文字之间关系的看法是错误的,言语和文字之间是不存在中心的,以言语为中心,认为文字从属于语言,这与西方的哲学传统有关,西方传统哲学以“当下在场”的存在本体论为基础,认为人说话时说者和听者都在场,而在看书时作者不在场,所以认为心灵与语音更贴近,言语是心灵的呈现,文字不是直接而是间接地表现心灵的.德里达认为“西方形而上学把存在的意义限于在场领域,它成了语言学形式的霸权”,因此,他认为“对文字的反思和对哲学史的解构不可分割”.

德里达用实体本体论代替了形而上学的“当下在场”的存在本体论.他认为“文字”是“写下的存在”,文字实体也是与心灵相通的,也是表达思想的,人们如果不突破西方传统哲学的束缚是理解不了这个问题的.德里达认为是黑格尔“把书写符号的本质必然性重新引入了哲学话语”,他是“第一位文字思想家”,因为黑格尔认为“可以听到的或时间性的东西(言语),可以看到的或空间性的东西(文字),各有自身的基础,并且它们首先具有同样的价值”.

德里达认为由逻各斯言语中心主义派生的“符号概念”是错误的,因为这种符号概念“始终在自身中包含能指与所指的区分”,认为“所有能指都是(由所指)派生的,文字能指尤其是这样”.正是这种符号概念导致了错误的语言和文字概念.

德里达认为符号的能指和所指是不能区分的,不存在没有所指的能指,“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脱离能指的运动”,所指和能指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二者之间不存在派生关系,他说“语词是作为所指、声音、概念以及一种明显表达实体的不可分解的单元而存在”,“存在的意义并非先验所指或超时代所指,而是前所未有的确定的能指痕迹”,痕迹是靠差别表示意义.他认为符号就是以差别表示意义的痕迹.德里达用实体本体论中“差别”的概念代替了符号中的能指和所指的区分.在他看来,语音不是由意义派生的,语言符号是一个具有“差别”的音义实体,文字的字形不是由语音派生的,文字符号是一个具有“差别”的形义实体,语言符号和文字符号是两个本质上具有差别的实体.德里达认为“差别”是个动态的概念,实体痕迹的“差别”在时间和空间中是延续的,所以他把这种“差别”称之为“延异”(延续的差异),也就是说,语言符号和文字符号是两个在时空中“差别”不断延续的实体.

第二章 语言学与文字学

德里达发现在将语言学确定为一门学科的过程中,关于语言和文字关系的形而上学前提已经成功地发挥了作用,“这种前提妨碍了普通文字学的形成”,也就是说,文字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就必须对目前已建立的语言学理论进行解构.

索绪尔是现代语言学的奠基者,他说“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唯一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这和亚里士多德“言语是心境的符号,文字是言语的符号”的说法是一脉相承的.德里达认为索绪尔“重新采纳了文字的传统定义”,继承了逻各斯言语中心主义.

逻各斯的言语中心论是建立在“在场”的存在本体论哲学之上的,所以索绪尔说“语言学的对象不是由书写的词和口说的词的结合,而是由后者单独构成的”,还说“对说话者来说,话语在时间上的连续是不存在的,摆在他面前的是一种状态,所以语言学家要了解这种状态,必须把产生这种状态的一切置之度外,不管历时态”,“因为对说话的大众来说,它是真正的、唯一的现实性”.索绪尔根据“当下在场”的存在本体论哲学把“文字”和“历时性”排除在语言学研究之外.

索绪尔以言语为中心,认为文字是表现语言的,是从属于语言的,是由语音派生的,语言和文字是“内”和“外”的关系,在他看来,表音文字最接近语音,所以他说“我们的研究只限于表音文字”,而把非表音文字(表意文字)排除在语言学研究之外.

索绪尔一方面说“文字表现语言”,并且用文字中的语词来描述语言,而另一方面却又说“(文字)的写法终于变成了不符合于它所应该表现的东西”,还说“文字掩盖了语言的面貌”,“文字是一种伪装”,并指责文字的,说“文字会欺骗大众,影响语言”.德里达认为索绪尔自相矛盾的说法反映了他看到了现象或事实,但却没有摆脱逻各斯的言语中心论和传统的“在场”的存在本体论哲学的束缚.

德里达认为尽管索绪尔说“语言学不研究文字”,但由于他采纳了传统的文字定义,取消或抹去了语言和文字的界限,使他不但没能把文字从语言中排除出去,反而却把文字纳入了语言学之中并支配着语言学.

德里达解构了索绪尔的语言理论及其符号概念.他用痕迹的“差别”概念代替了符号中对能指和所指的区分,用实体本体论代替了“在场”的存在本体论,提出了“文字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的主张.

德里达认为“符号的特征就在于它不是图画”,“一般文字并非一般语言的‘图画’或‘形象描述’”,“音素是非形象的东西,任何可见物都不可能与它相似”,也就是说,文字的字形是不能表现语言的语音的,所以他说“我们应该以符号的任意性的名义不接受索绪尔将文字定义为言语的‘图画’”.另外,德里达还认为语音中的语调在文字中没有相对应的形式,文字中的“间隔”在语流中也是不存在的,可见,语言和文字不是“内”和“外”的关系,因此,“文字表现语言”的提法是错误的,“表现主义的文字概念将问题简单化了”.

文字不是言语的‘图画’,文字不能表现语音,因此,德里达认为表音文字的提法以及把文字区分为表音文字和表意文字是不对的,索绪尔正是坚持表现主义的文字概念,所以才使他做出了不合逻辑的事.因为普通语言学研究一切语言,那么就要研究一切文字,就不能只研究一种文字,而把另一种文字从普通语言学中排除出去,所以德里达反问索绪尔“为什么一项普通语言学计划在涉及一般语言的内在系统时却要划出界限,而把特殊文字系统(表意文字)作为一般外在性排除在外呢?”

德里达认为“自从有了意义,就有了符号,我们只用符号思维”,意义是由差别表示出来的,而“没有痕迹就不能设想差别”,因此“痕迹是一般意义的起源”,“痕迹是它自身无目的的无限生成过程”,“痕迹就是延异,这种延异展开了显象和意指活动”,“书写符号的概念就已经包含了人为的痕迹,这种人为痕迹构成了所有意指系统的共同可能性”.语言符号和文字符号是两种不同的人为“痕迹”,都是通过痕迹的差别表示意义的实体,不同的符号都是参与人的思维的,另外,人为痕迹与人的在场与否无关,因为“言语并非言说者说话的官能”,而是语音,语音与发音人的在场与否无关,言说者可以在场,也可以不在场(这在有录音机的今天是不难理解的).德里达也认为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但与索绪尔不同的是,他认为“文字不是符号的符号”,也就是说,文字不是语言的符号,语言和文字都是表示意义的符号,但二者有异,语言是听觉符号,“音”(外)和“义”(内)是统一的,文字是视觉符号,“形”(外)和“义”(内)也是统一的,语言实体和文字实体是相对独立的.因此,德里达认为“普通文字学不是外在于普通语言学的”,“文字学”和“语言学”是相对独立的,“语言学”要研究语言符号,“文字学”要研究文字符号,不应像索绪尔所说的那样,“只研究语言,不研究文字”,而应像乌达尔那样,“既要关注气流实体(语言),又要关注墨汁流实体(文字)”.

德里达认为“文字独立于语言”,语言和文字之间不存在中心,不存在从属关系和寄生关系,语言和文字有各自的发展历史是自然的事,语言影响文字,文字影响语言,实体之间互相影响也是自然的事.因此,他认为索绪尔把“文字影响语言”斥之为“”和“弊端”是没有道理的.

德里达认为根本就不存在索绪尔所说的“文字掩盖了语言的面貌”“文字是一种伪装”的问题,因为文字本来就不是语言的外衣,语言和文字存在差别是正常的.由于语言和文字是两种具有本质差别的实体,因此,把文字的词语作为文字学的研究领域是应该的,但不应像索绪尔那样,把文字的词语当作语言单位,或者说,把文字实体当作语言实体.德里达赞成马蒂内的如下观点:“为了了解人类语言的真谛,我们必须始终从口头表达开始”,“人类语言的真正的基本特点恰恰隐藏在文字的语词屏幕之后”.

德里达认为“在场”的存在本体论是从空间运动和现在来考虑时间的,必然要把符号的历时性排除在外,而“痕迹”既是过去的,又是现在的,还是将来的,痕迹具有同质性和连续性,从实体本体论的角度看,语言和文字作为人为的痕迹都具有共时性和历时性,所不同的是语言和文字是不同质的,文字表示一种符号的持久约定(这是文字概念不可削弱的核心),这与语言符号不同,因此,语言符号和文字符号的共时性和历时性是不一样的.德里达认为“包含差别的文字,这种痕迹的织品,使空间和时间的差别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可以使文字链以线性的方式适应语链”.在德里达看来,“差别就是结合”,“差别”不仅使文字的历时性和共时性可以结合起来,而且“差别”也可以使文字和语言结合起来.

第三章 论作为实证科学的文字学

德里达认为“只有在了解文字是什么以及这一概念的多义性是如何形成的条件下文字学才是可能的”.

实证主义认为科学研究应该对观察到的现象加以描述,而不是进行主观想象和抽象解释,但是德里达认为“对本质的反思会迅速推动经验研究,但这种反思必须以‘实例’为依据”,他在对文字本质的反思中发现在文字史中人们对文字现象所进行的描述受到了传统的“在场”的存在本体论哲学的限制,因此,如果没有认识论上的解放,是不能回答“文字是什么”的,因此,文字学不应采用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而应该先解放思想,首先要突破传统哲学的束缚,否则就是观察到了文字现象,也是不能进行科学描述的.

文字史中所产生的“汉字偏见”和“象形文字偏见”就是证明.德里达认为表音文字是一种偏见,但过分地赞美非表音文字也是一种偏见,莱布尼兹相信汉字具有非表音性质,想草创一种以汉字为蓝本的普遍文字,是“汉字偏见”,基歇尔神父对古埃及的象形文字采取过分赞美的形式,是“象形文字偏见”,这些由误解而产生的文字偏见都与逻各斯言语中心主义有关,因为逻各斯言语中心主义的文字概念就是表现主义的.德里达认为“表现主义的文字概念将问题简单化了”,文字是符号,而符号不是“图画”,因此,文字既不是语音的图画,不表现语音,也不是物体的图画,也不表现形象的事物.他认为与汉字和埃及的象形文字的奥妙相比,书写符号的本质在“代数”符号中“透明”地表现出来.

人们通常把文字分成表音文字和表意文字,拼音文字和象形文字,音节文字和非音节文字等等,“然而每每不符合仅在理论上精确的区分”.德里达发现“在文字史中,热衷于分类始终主导着单纯的描述,但文字通史长期以来受到那些与许多重大发现显然不相称的理论概念的支配.这些本应动摇我们哲学思想的牢固基础的发现,完全受到由逻各斯与文字的相互关系所决定的形式的支配”,因此他认为“文字理论需要潜科学和认识论的解放”,“我们要通过反思对形而上学史的所有概念的‘积极’发现和‘解构’,仔细地、反复地进行相应的审查”.

德里达认为“文字学被要求不再接受其他人文学科的指导概念或从形而上学中接受这类概念,我们可以通过大量的新信息以及对这些信息的处理,预测文字学的产生”,因此关于文字科学的性质,他认为“文字学必定不是一门人文学科”,而且“它必定不是一门分支学科”.他的理由是:

第一,人类社会的产生与文字无关,文字只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没有文字的民族并不等于没有历史,只是没有用文字记载的历史.文字起源于痕迹,“记号”和“符号”都是痕迹,它们之间没有截然的界限,文字是“从记号变成符号的过程”,广义的文字概念应包括“记号”,文字或书写符号的出现是一种突发事件,是人的一种本能行为,是为了“记忆的解放”.用眼和手来记忆的“书写符号”的产生,“它解放了用于言说的听觉发音系统”.由于文字史是以书写符号的历史为基础,而书写符号与眼和手有关,因此,我们应该重新认识眼和手的意义.符号的书写具有运动、机械和技术的性质,因此,书写符号本身具有工具性,也就是说,从历史的角度说,文字的产生和冶金术的出现具有同样的性质,我们应该把语言、手势、身体、书写符号以及其他工具看作是表达思想的不同方式.


第二,线性化被看作是文字的特征是不对的.因为原始文字都是非线性的,非线性化的文字有它的优点,就像勒鲁瓦古朗所说的“神话符号”一样,它是一种多维度拼缀其符号的文字,这种文字具有超时空性.“狭义的文字,尤其是表音文字,扎根于过去的非线性文字中”,非线性文字的废弃是技术上的成功,文字的“线条模式”仅仅代表一种特殊模式,“长期以来它的可能性一直与经济的可能性和技术的可能性和意识形态的可能性在结构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文字应该包括非线性化和线性化两种模式,文字的非线性化和线性化是不同时代的特征,文字模式不同,是阅读方式不同.因此“我们必须对‘四千年的线性文字’进行清淤”,也就是说,把非线性文字纳入文字概念中,这样,文字的历史就不仅仅是四千年了,我们应以不同的方式来阅读四千年前的文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技术的发展,今天的文字又出现了向多维性或非线性化发展的趋势,如今天的人们不仅仅是用书本来表达思想了.德里达认为这不是倒退到“神话符号”时代,相反,是使服从线性模式的所有合理性成为神话描述的另一种形式和另一个时代.“当有人写作不分行时,他也开始按另一种空间结构来重读过去的作品.如果说阅读问题成了科学的前沿问题,那是因为两个文字时代之间出现了中断,由于我们已开始写作并以不同的方式写作,我们也必须以不同的方式阅读”.

德里达认为对文字的上述思考所表现出的这种元合理性或元科学性用传统的科学概念是解释不了的,因此,文字的这些问题不可能隐含在传统意义的人文科学中,更不用说把它纳入一门分支学科的范畴.

德里达认为文字学的任务就是要研究文字实体.因为文字是书写痕迹,是通过痕迹(字形)的“延异”来表达意义,所以研究文字实体要涉及书写的工具和材料以及使用这些不同的工具和材料的技术、经济和历史原因,还要涉及文字的书写在形式和物质上的变化所产生的作用和意义.

德里达认为文字学要研究人是如何使用文字的.心理学研究证明阅读和写作能促进人思维能力的发展,因此,文字学要用心理学的方法研究人是如何阅读和写作的,语言和文字是不同的实体,用文字来表达思想在形式和物质上与语言都是有区别的,与人交际时使用语言和使用文字,效果是不同的.“文字本质上削弱言语”,文字不是以言语为中心的,文字的“离心化”以及不受逻各斯言语中心论的支配是必然和正常的现象,“在文学和诗歌作品方面文字的这种突破表现得最为突出”,“中国的古代诗歌本质上是一种文体”,写诗所遵循的文法规则与说话的语法规则是不一样的.

德里达认为文字学要研究文字的性质.他认为“表音”与“非表音”绝非某些文字系统的纯粹性质,“表音”与“非表音”是文字或多或少常见的并且起支配作用的典型概念的抽象特征.事物本身是各种东西的集合或“空间中”的差别系列,所以每种书写符号形式都有双重价值,即“表意”价值与“表音”价值.因此文字符号既指称事物又指称声音,至少指称事物.“这一点适用于所有文字系统”,中文或日文这类所谓“表意文字”中很早就含有所谓“表音”成分和代数类的符号.德里达认为文字的产生是多元的,不是一元的,文字的一元发生论源于逻各斯言语中心论.从符号出现以来,一开始就不存在“实在性”、“单一性”、“独特性”,因此不能认为字母拼音文字的产生是唯一的和必然的.他认为那种“把汉字看成是像驶向港口的船只一样在即将达到目的地时在一定程度上搁浅了”,汉字一定要走拼音化的看法是不对的,他反问道“文字和语言具有相关性,它怎么就不能是另外一种样子呢?”

德里达认为文字的另一个性质是起源的“协同性”.他认为任何文字的形成(包括从一种文字过渡到另一种文字,从广义的文字过渡到狭义的文字)在历史上都与社会的政治、军事、外交、经济、法律等各个方面联系在一起.语言是人们使用的口头交际手段,而文字不仅是交际的手段,它还是社会的权力机构所使用的有效地控制人的思想或意识形态的工具,谁都知道没有文字就没有法律.也就是说,文字没有单纯的起源,“文字的起源在千差万别的文化中始终是相似的”.

德里达认为应该从本质上反思文字到底是什么,应该从根本上重新评价文字的地位和作用,“形而上学时代最终将整个尚不确定的领域确定为语言”,今天“语言”应该被“抛回到自己的有限性”,文字不是语言,文字独立于语言,文字学应该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他认为建立文字学的前提是要突破传统哲学思维的藩篱,而思想的解放是不容易的,“文字学,这种思想仍然被禁锢于‘在场’之中”,因此德里达预言:“创立文字科学和文字哲学是一项必要而艰巨的任务”.

注释

① 《论文字学》作者Jacques Derrida,法国人,原书名《De la Grammatologie》,汪堂家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出版.本文是笔者在阅读译文后写成的,为了理解作者的思想,对部分内容笔者对照了法文原文.

② 本文按照章节的先后来介绍德里达的理论,章节已说明了引文在书中的出处,故省去对大量引文页码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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