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评价标准的三元构成其建构条件

更新时间:2024-01-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705 浏览:8521

文学批评作为文学生产和文学消费的活动机制,主要是依靠其评价机制而产生作用和影响的.批评的评价机制是维护批评正常健康运转;保持批评的公正性、公平性、科学性、准确性;体现批评的性质和特征;确认批评存在、生存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基本保证.批评活动始终都离不开其评价机制,文学活动也始终离不开评价机制,从而缔结了批评与文学不可分离的互动互进的关系.也就是说,推动文学发展的是评价机制,文学的评价机制主要是以批评的形式来表达的.因此,推动文学发展的主要机制形式是批评.批评推动了文学生产和文学消费的活动发展,也推动了文学活动的运转和发展,保证了文学质量的提高和数量的增长,也保证了文学的生产与再生产以及文学的价值实现和增值价值的实现.

一、文学评价的表达机制的多元综合性

批评的评价机制从广义而言,有各种各样的表达机制和表现形式,诸如各种文学机构,包括政府设置的文学管理机关(文化局、宣传部等);社会和民间设立的文学机构(文联、作协以及形形色色的学术团体等);各种类型的报刊(包括各高校的学报);各种文学研究机构(包括高校和政府系统的文学研究所);各种形式的文学评奖委员会和文学活动组织委员会,等等,都可以被列为广义的文学评价机构和文学评价机制.从操纵和操作批评机制的批评主体而言,广义的批评家的构成也是各种各样的,专职的和的、作者型的和读者型的、社会型的和学院型的、读者型的和编辑型的,等等.从批评形式而言也是各种各样、复杂丰富的,有文本批评的评价形式,也有作家作品研讨会的评价形式;有新闻式评价形式,也有广告式评价形式;有文学排行榜式评价形式,也有文学评奖式的评价形式,等等.甚至各上层建筑部门和意识形态也都会发出政府()批评和社会批评的声音,从政治角度或从文化角度;从法律角度或是从经济角度;从历史角度或从道德角度,几乎所有涉及到文化行为的部门和意识形态,都可以从各自不同角度、不同取向、不同的方式对文学进行评价,从而形成广义批评的态势和社会反响,构成对文学的评价及其评论语境,并作为机制影响文学的生产、消费和发展.当然,各种影响和作用有正面的和积极的,也有片面的和消极的.

那么如何能使这些广义的批评与狭义的批评统一起来呢?如何能使这些众声喧哗、多元共生的形式和方式导入文学批评的指向呢?如何能遵循文学规律和批评规律而建立一个共同遵守的游戏法则,从而建立起文学评价制度、文学评价程序和文学评价规则呢?如何使批评能规范、科学、公平、公正呢?鲁迅曾指出:“我们曾经在文艺批评史上见过没有一定圈子的批评家吗?都有的.”①鲁迅所言的“圈子”就是指批评标准.也就是说,文艺批评必须要有评价标准作依据,没有评价标准的批评是不存在的.因此,这就需要建立评价标准,依照标准进行评价,依照评价标准进行批评,使文学批评真正成为文学的批评,而非局限于政治的批评、道德的批评、历史的批评、宗教的批评.当然,任何文学批评,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会包含有政治、道德、历史、宗教、文化等因素,但文学标准并非是政治标准、道德标准;文学评价也并非是政治评价、道德评价.因此,文学批评应是依照文学标准而进行的文学评价活动,从而通过文学评价表现为社会多元综合性的评价机制.

二、文学评价标准的三元构成及其定位

文学标准既然是文学评价的标准,也就是批评必须所遵循的标准.因而可以说文学标准就是批评标准.那么批评标准作为文学评价的标准应具有什么条件呢?文学评价标准的性质该如何确立呢?文学评价标准该如何定位呢?我们可以从其三元的构成因素的分析来对文学评价标准进行定位.

其一,评价标准的文学性取向构成,亦即对文学的文学性、艺术性进行评价的构成标准.文学必须具有文学性,使文学真正具有区别于政治、道德、历史、宗教等的独立性、自主性.而是文学性,文学性是文学之本体、本性、本质之所在.俄国形式主义曾提出文学性这一问题,雅可布逊认为:“文学科学的对象不是文学,而是‘文学性’也就是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②什克洛夫斯基指出“文学作品是纯形式,它不是物,不是材料,而是材料之比.”③他们是以文学形式来解读文学性的.因而,俄国形式主义是遵循将文学性视为文学形式、将文学形式视为文学语言这一思路的.这在一定意义上纠正了忽略文学形式作用的偏向;但却矫枉过正,而又产生忽略文学内容作用的偏向,因此形式主义的文学性是有偏颇的.我们主张的文学性,是指文学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的文学性.文学并非仅仅因其形式才具有文学性,而其内容只具有思想性或非文学性.文学内容既然是文学的内容的话,那么其内容也是具有文学性的.况且,内容与形式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文学性应是文学内容与文学形式统一的文学性.

批评的文学评价标准首先就应是文学性标准,也就是必须揭示文学作品之所以为文学的原因,以此衡量这一作品是否具有文学性价值,其文学性程度如何?文学性功用如何?文学性价值如何?等等.文学性构成要素很多,从文学作品构成角度而言,有内容与形式的各种要素,诸如题材、主题、语言、结构、方法、体裁等;从文学作品的意义角度而言,有文学意蕴、文学内涵、文学思想、文学精神,等等;从文学接受角度而言,有文学感受、文学感悟、文学体验、文学冲动、文学共鸣、文学移情等等.但作为文学评价而并非对其评价对象的性质感兴趣,评价主要体现在对其价值的评估和程度等级的分辨上,价值大小、价值高低、价值实现和价值意义体现的程度大小,等等.因此,文学性的评价标准就不仅仅是一个定性评价标准,而且也是一个相对定量评价标准.这就需要针对文学性设置评价的指标系数和指标体系,确定其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比重及其两者统一的标准体系.这就需要做到:一是确定文学性的涵义和外延,界定文学性的概念及其意义,明确文学性的性质和定位,使文学性在文学作品中的艺术、审美价值和作用中凸显;二是确定文学性的构成要件和结构系统,充分考虑文学性构成要件的内容与形式统一的原则和要件之间的结构、系统关系原则以及作品构成的整体性原则;三是确定文学性的价值及价值程度的指标系数;四是确定文学性价值实现和价值增值的指标系数和指标要素;五是确定文学性标准的合理性、合法性、历史性和科学性;六是必须充分考虑文学性评价的方法和途径,评价方法的灵活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此基础上设定文学性评价标准,使之能对文学作品的文学性进行评价,使评价找准支点和重心.

其二,评价标准的审美评价取向构成.文学是一种审美活动形式,作家创作本质上是审美创造,文学作品本质上说就是一个审美产品,它提供给人们欣赏和阅读的主要功用是审美功用.因而文学作品的价值最根本的是审美价值,审美价值同时也是文学性价值,两者虽有区别,但在价值取向上是一致的,因而本质是相同的.如果说文学性价值侧重于对作品构成的价值要素及其价值系统的表现上的话;那么审美价值则侧重于从文学接受和文学效果角度强调其价值实现和价值增值的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文学的审美价值仅仅体现于接受活动中,其实在整个文学活动中以及文学的所有构成要素中,都体现出审美的性质和特征.文学活动本质上就是审美活动,人类审美的需要和审美创造、表现的需要作为文学动机是驱动文学运转和发展的机制.因此,文学批评作为文学活动的一部分从根本上说是审美批评,审美评价对文学审美价值的揭示以及对审美价值程度的衡量和确定是批评的最主要的职责.审美评价就必须依据审美标准,审美价值的创造和实现也必须依据审美标准来确定其效果.从广义角度而言,作家进行文学创作就是一种审美感悟、审美评价和审美创造的活动,审美感悟和审美创造中无疑都包含有审美评价的活动.同理,欣赏中的感悟和再创造也都包含有评价的因素.从狭义角度而言,批评家的批评行为和批评活动,也是综合了审美感悟、审美评价、审美创造的活动功能,但它则是以审美评价的形式包容了审美感悟和审美创造,从而确定了批评的批评性之所在和批评的功用之所在.如果说文学创作侧重于审美创造;文学欣赏侧重于审美感悟的话,那么文学批评则是侧重于审美评价.三者能统一并构成一个完整的文学活动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审美价值.创作是创造审美价值;欣赏是实现审美价值;批评是评价审美价值.因此,设立审美标准是十分重要的,审美标准维护了文学创造、欣赏、批评的活动及其行为的一体化,建立起文学的制度、程序、规则以及保证文学运转和发展的机制.由此可见,审美标准不仅仅是文学批评进行审美评价时必须依据的标准,而且也是整个文学活动和文学行为必须依据的标准和准则.因此,审美标准的确立应充分考虑:一是审美标准应能衡量文学的审美价值的内涵和外延,确定审美的性质和定位,明确审美功用的实质和意义;二是审美标准所衡量对象的审美要素构成及其构成系统,文学美、艺术美、形式美的构成要件和基本元素;三是确定审美标准的具体指标系数和指标体系;四是充分考虑审美标准设立的公正性、公平性、历史性、科学性以及灵活性;五是确立审美标准、审美评价和审美价值三者的关系,如何使之达到高度的统一性;六是确立审美标准所需要的基本元素,亦即审美范畴、审美类型、审美风格形态以及审美范式,充分考虑其定性和定量的构成及其比重,从而有利于对其产生的审美价值及其审美价值程度进行定性与定量的评价;七是针对审美标准和审美价值的关联寻找审美评价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从而使审美评价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在此基础上确立的审美标准及其审美制度,才会吻合审美规律和对象的审美价值实际,也才能使审美评价更准确,批评也才会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

其三,评价标准的社会综合性评价取向构成,它用以衡量文学的社会综合价值.文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形式,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因而文学除具有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特殊性、作为语言艺术的特殊性、作为个性创造的特殊性等等文学个性之外,也还具有普遍性和共同性.也就是说文学价值因其文学性和审美性价值,也还必然有其社会综合价值,文学功用也就会具有社会综合功用.曾根据新义和抗战时期的特殊语境提出:“文艺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政治标准,一个是艺术标准.”④此后根据语境的变迁,提出文艺的思想性标准和艺术性标准及其两者的统一,这尽管带有时代和历史的局限性,但也充分说明文艺的综合评价标准的必要性.当然,无论政治标准还是思想标准都应扩大内涵和外延;同时,综合评价标准也还应包括除政治标准、思想标准之外的其他社会评价标准,从而使综合评价标准有更大的兼容性、包容性和扩张力.诸如在社会综合评价标准中就应包括真善美统一标准,人民性、性、进步性统一的标准,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标准,等等.因此,文学批评标准就不能仅仅设置文学性、审美性批评标准,而且也应设置社会综合性批评标准.社会综合评价标准就应考虑到文学与社会的关系,考虑文学与经济、政治、哲学、历史、宗教、文化等社会综合因素的关系.古今中外文学批评标准的设立都考虑到社会综合性因素.孔子提出:“尽善尽美”⑤的批评标准;恩格斯提出:“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⑥的批评标准;鲁迅提出“或者是美的圈,或者是真实的圈,或者是前进的圈”⑦的批评标准,等等.归而言之,文学的综合评价标准就是真、善、美标准,但将真、善、美标准视为三个标准呢还是视为一个统一标准呢?这就是传统批评理念与现代批评理念的区别所在.社会综合评价标准中的真、善、美应是一个统一为整体的标准,也就是说,文学批评的文学性标准、审美性标准和社会综合性标准是一个统一的标准体系.文学评价的真和善的标准并不完全等同于社会的真、善标准,两者虽有相同之处,但也有区别.具体表现在:一是真、善标准是统一于文学性标准和审美性标准中,也就是说真善统一于美中,文学的真是一种审美真实性,文学的善是一种审美思想倾向性.二是真、善、美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也就是说真、善、美评价就是一种综合评价;真、善、美价值就是一种文学的综合价值;真、善、美标准就是文学的综合性标准.三是真、善在文学中是以审美形式表现出来的,真、善内容离不开审美形式,审美形式也离不开真、善内容,形式与内容的高度统一而形成整体.四是真、善、美统一标准其实不仅是文学的社会综合性标准的体现,而且是文学具有自身的独立性、个性、特殊性的体现,从而带有想像性、理想性、虚幻性的特征,使文学的真善美价值和真善美标准以及真善美评价更显文学艺术的特色.五是因见仁见智的欣赏也会使文学的真善美价值有着不同的实现形式和表达方式,其欣赏者个性、趣味、再创造性的介入,使其价值会产生增值和变化,因而文学的真善美标准就会有更为充分的自由度、灵活度、弹性与张力.因此,文学综合性标准的设立,对文学的综合性价值的实现和对文学批评的综合性评价行为来说显然是必要的,它与文学批评遵循的审美评价、艺术评价的原则和整体评价、综合评价的原则是一致的.

文学评价的文学性、审美性与社会综合性评价取向三元构成,应该是遵循文学规律和文学特殊性的结果,它既充分考虑到文学的自律和他律的关系,文学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文学的自主性和相关性的关系,而且又充分考虑到文学评价除文学批评这一主要评价方式之外,还有社会各方面综合评价形式的存在和作用,并且这些社会综合评价方式势必也会影响到文学批评形式,文学批评形式当然也会作用于社会综合评价形式,由此构成文学评价表达机制的多元综合性,从而也形成文学评价标准的三元构成的结构系统.

三、影响评价及其评价标准确立和建构的条件

文学评价标准的定位实际上也是文学价值的定位,也就是说文学价值主要体现于文学的文学性价值、审美性价值和社会综合性价值上.这充分说明文学价值是一个复杂多元的价值系统,各种价值元素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独立作用,也具有处于同一结构系统中的相关性和相互作用.文学评价标准也是一个复杂多元的标准系统,各种标准的指标要素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独立作用,也具有处于同一结构系统中的相关性和相互作用.因此,根据不同的评价主体的价值取向和评价方法,可以选择或灵活运用评价标准,这就决定了批评的评价活动和评价行为除受制于评价标准的影响之外,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和作用;同时,也说明影响评价标准的确立也有多种因素.这具体表现在四方面:

其一,评价主体的价值取向会形成对评价标准及其运用方式的影响.评价主体不是机器,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有头有脑有灵魂的、有个性有趣味的人,而且是一个具有强烈的批评主体性的人.因而主体构成的各种条件和因素是因人而异的,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程度也是因人而异的,主体的批评需要和批评表现也是因人而异的,这就集中体现于主体的价值取向上.主体的价值取向决定于其批评观、批评理念、批评思维、批评方法,也决定于批评家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艺术观、文学观、审美观,从而导致他对文学价值的选择和评价取向.批评主体的价值取向既含有个性和趣味以及个人特殊性之因素,从而构成个人价值取向;又含有共性和趋同性以及社会普遍性之因素,从而构成社会价值取向.个性与共性的统一、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都是通过批评家的评价行为和评价活动来体现,也就是统一于批评家身上,通过其价值取向体现出来.但诚如曹植在《与杨德祖书》中指出的:“人各有好尚:兰荪蕙之芳,众人所好,而海畔有逐臭之夫;咸池六英之发,众人所乐,而墨翟有非之之论.岂可同哉?”⑧这说明,批评家的价值取向是不同的,因而评价是不同的.这虽有个性因素和差异性因素,但最终应吻合社会价值取向从而使批评成为一种社会行为.

因此批评家的价值取向会影响到他对批评标准的理解和认识,也会影响到标准的认定及其对批评标准的选择,更会影响到他对批评标准的灵活运用和准确把握的程度.也就是说,在批评对象的价值和评价标准之间还有第三个因素或相似度检测因素,就是批评家评价行为和评价活动所遵循的价值取向.通过其价值取向的作用,评价标准才能与评价对象联系起来,使评价取向、评价标准和对象价值统一起来,形成评价结果.

其二,评价标准还会受制于评价语境的影响.评价标准是具有历史性、时代性的,也就是说评价标准会与时俱进的发展的.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形态会有不同的评价标准.这就说明,评价标准的确立及其使用是必须放置于一定的评价语境下的.不同的评价语境及其评价语境的变迁,都会影响评价标准的确立和使用.因而,评价标准的变化和发展,新标准替代旧标准;新的标准元素和指标替代旧的标准元素和指标;旧瓶装新酒或新瓶装陈酒,等等,都说明评价标准与评价语境的密切关系.评价语境构成因素很多,从语境的内在结构而言,语境指上下文的关系,包括文本间的关系;也指说话者与受话者的对话关系,还可指一套特定的言语应用系统中,语义、语用之间的关系构成和语言交流的环境和范围.从语境的外在结构而言,指称这套语言系统所形成的社会、时代、历史的政治、道德、宗教、文化的种种综合因素影响,从而构成话语系统及其应用的社会环境和社会背景.也就是说,评价语境会从社会综合性因素的外部影响和语言系统及其人与人关系的因素形成的内部影响作用于评价标准,使评价标准的内容和形式发生变化和调整.例如,古今中外都一贯遵循的真善美标准,但因其评价语境的不同,无论是从历时性的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形态的发展来看,其真善美的内容以及价值标准内涵是有所区别的;还是从共时性的不同民族、不同地域所形成的语境来看,其真善美内容及其价值标准内涵也是有所区别的.这虽然并不否定真善美具有共同性、普遍性的意义,但也说明历时性发展和共时性存在的语境的差异也会形成真善美标准的内容和内涵的变迁和差异.因此,评价标准具有相对性,也具有绝对性;具有变迁性,也具有稳定性;具有普遍性,也具有差异性.这就需要我们在一定的评价语境下选择和确定最为适合的评价标准及其指标系数内容,才能使批评行为和批评活动更为自觉,更为主动,更为灵活,也更为合理、合法、合度,也更为科学、准确.

其三,文学发展的内在规律与文学类型和文学内在构成的变化对评价标准的影响.文学评价标准的确定及其变化一方面受制于社会综合因素的外部条件影响;另一方面受制于文学内在因素的内部条件的影响.也就是文学评价标准是由社会发展规律和文学发展规律双向运动的作用力而确定的.文学评价标准必须反映文学规律和文学的传统及其发展.一般而言,文学评价标准随文学发展而发展,随文学规律变化而变化.但文学评价标准都会依当时文学发展的最高水准及其理想水准而确立的,因而既带有与文学发展同步的共生性,又带有超越文学发展的前瞻性和理想性.也就是说,文学评价标准具有预设、前置、超越、高标的特征,它应反映出文学发展的最高水准和文学发展的趋向.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文学评价标准应该反映出文学的先进性、进步性、超前性,应该代表先进文化发展的趋向和前进的方向,反映出文学的内涵、精神和意义.在批评还处于不成熟阶段或者说不自觉阶段时,评价标准往往是以传统的经典文本作为标准尺度的.例如,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曾设立“”标准,亦即以《诗经》确立的现实主义文学精神的经典文本和《离骚》确立的浪漫主义文学精神的经典文本作为衡量作品价值和评价作品优劣的尺度.刘勰在《文心雕龙辨骚》中立意不仅是评价《离骚》,而且树立了《离骚》这一文学经典和文学传统,指出:“不有屈原,岂见《离骚》?惊才风逸,壮志烟高.山川无极,情理实劳.金相玉式,艳溢缁毫.”⑨以“经”为典,以“经”为标准就形成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一大特色.这种注重经验、传统和文本的批评方式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时的评价语境确定的.以文学经典为标准也就决定了这种感悟式、经验式的批评行为、批评活动和批评形式的存在.当文学批评从文学经验、文学经典、文学传统中总结和升华从而确定了批评标准后,也就意味着批评有了自觉性、科学性、理性.批评标准虽然并未抛弃经典文本,但已将经典文本充分地概括化、抽象化,由经验上升为理论,由感性进入理性,由文本变为类型,最终形成标准和标准系统及其指标体系,从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评价体系,使批评进入自觉时代.因此,批评的职责除运用评价标准对文学进行评论和评价外,批评还必须不断总结文学经验,探索文学规律,明确文学发展方向,确定文学评价标准.也就是说,批评还具有建构文学理论、文学标准、文学秩序的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说,批评作为推动文学发展的机制,其本身就可以说是评价标准的呈现方式,成为评价文学价值和实现文学价值的一种有效形式.

其四,社会意识形态和统治者权力的影响对文学评价标准也发生作用.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统治者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⑩,也就是说统治者的意识形态其实就是社会的意识形态,统治者不仅仅是经济统治、政治统治,而且也是意识形态的统治.因此,社会意识形态不仅仅是约定俗成的社会惯例和风俗习性的力量所为,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统治者的权力所为.权力所构成的社会制度、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及其意识形态在一定程序上保证了其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强制性,也保证了它对社会行为、社会活动的规范和秩序.也就是说,依赖于社会约定俗成的惯例力量和统治者权力力量建立起的社会评价标准会影响其他方面的评价标准的,文学评价标准也不例外.文学评价标准尽管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但也必须受制于社会评价标准,从而也会受到社会意识形态和统治者权力的影响.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指出:“书报检查就是的批评.书报检查的标准就是批评的标准.因此,就很难把这种标准和批评分割开来,因为它们是建立在同一个基础上的.”{11}虽然马克思在这里是以谴责这种检查制度的专制行为的口气来批评这一资本主义文化现象的,但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这种现象不可避免地存在,从而成为影响批评和评价标准的一个重要因素.事实上,历代统治者通过各种渠道,包括批评的渠道对文艺进行干预和参与从未间断过,既对文艺发展发生过积极影响,又对文艺发展发生过消极影响,甚至一些通晓文艺的统治者还对文艺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统治者不仅实施政治统治、经济统治、文化统治;而且实施文艺统治,通过设置文艺管理机构和文艺管理官员,制定文艺政策和文艺方针,建立审查审批制度,开展文艺论争和文艺争鸣活动等形式进行广义的批评.同时也通过具体的狭义的批评行为和批评活动,对文艺进行评论和评价.如魏晋时期的曹氏三父子,尤其是曹丕的批评活动行为,带有统治者的权力和权威因素是显而易见的,他曾以“文人相轻”{12}的批评以居高临下的口气对文人这一陋习的批判,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批评带有权力的因素,以此强化了批评的权威性和导向性.现代社会随着人们的文艺观和批评观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文艺和批评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政治与文艺、批评的关系也逐渐疏离,但并不能完全脱离.批评的权力因素和批评的权威性以及话语权都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在批评中留下痕迹,从而影响批评及其批评评价标准的确立,并通过批评评价影响文学发展和导向.更为重要的是以统治者和社会意识形态而制定的文艺制度、文艺方针、文艺政策、文艺方向、文艺体制、文艺机制及其相关的文艺机关、文艺机构都形成一个文艺社会网络或文艺体系,规定和规范文艺行为和文艺批评行为,有形或无形地建立起文艺制度、评价制度及其评价程序,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文艺评价标准的建立,力图使社会评价标准与文艺评价标准统一起来,从而不仅构成评价的合法性、合理性,而且构成评价的权力性和权威性.因此,统治者意志及其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是文学评价及其评价标准确立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构成评价标准确立的一个重要条件,但这一因素和条件应以是否遵循文学规律和审美规律来确定其合理性和必要性.除此之外,文学自身发展规律及其特殊性,也借助社会条件和意识形态形式而不断超越和突破社会条件和意识形态的限制,使文学在评价制度、体制、机制的规范和保障的双重作用下获得自主发展和创新.


由此可见,影响文艺评价标准建立和确立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评价标准既具有相对性,又具有绝对性.批评的评价行为既必须依凭评价标准来达到其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评价效果;又必须根据批评的具体语境而选择适合的评价标准和灵活运用评价标准来衡定文学的价值.批评的评价行为既要充分考虑评价标准的因素,又必须将其放置在整个评价系统、评价体系中确定其位置和作用,并充分考虑评价取向、评价语境、评价态度、评价方法、评价角度等等因素,而不能仅仅将评价标准视为决定评价行为和评价效果的唯一的因素.因此,对评价标准及其条件的研究是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的,评价不仅需要评价标准,而且需要一整套评价系统和评价体系;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评价标准,而且需要选择好和运用好评价标准;不仅需要建构批评自身的条件,而且需要建构批评的环境条件,从这个角度看,作为评价行为和评价活动的主体的批评家的能动作用就显得更为重要和必要了.评价中的人的行为和作用就更为凸现和明确了.如何使评价的客观科学性与主观人文性能紧密结合在一起,这更是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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