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理念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问题

更新时间:2024-04-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9272 浏览:35421

摘 要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作为整个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政策方针、实现高校培训目标的必要保障,随着我的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也同样面临着一场适应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深刻变革,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也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高校管理工作以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在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的指引下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形成合理的制约机制,保障学生管理行为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立足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现状,并结合法治化建设对目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策略.

关 键 词 :法治理念,高校学生,管理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概述

高等学生是为社会发展培养专门人才、提供教育怎么写作、组织教育活动的重要机构,高校管理是现代高校完成教育任务的重要保证.高校学生管理的实质就是以人为本,人人成才的理念,依据现有的教育法律体系,遵照教育规律,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采用各种科学可行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的配置,为提高办校质量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和协调学生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系统.高校学生管理的管理工作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革而不断的发展变化的,是通过非学术性活动,营造教育氛围,以此影响学生,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概述

“法治”主要是指严格遵守法律、依法行事,以运用现行有效的法律和知道为基本手段和方法进行管理,是法制的基本功能要求,是包括法制在内的更高层次的系统,其次,法治是指依法管理,即把法最为管理的依据和基本,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法智商,法治 体现了国家管理和上层建筑的不同层面,其基本特征主要包括:第一,法治是、自由、平等、理性、文明、秩序和合法性的综合体,第二,国家的法律、制度应该要严格按照程序制定,一旦公布执行,就要保持其权威性、科学性和稳定性,第三、法治的核心要求就是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为了实现法治化的国家,就必须要有约束和保障,第四、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第五,司法的独立性,法治不仅仅只是表示用法治理国家,法律其实质就是一种工具,是需要人借助法律进行社会的管理和约束.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政策在教育领域的贯彻和实施,并得到整个社会和教育工作者的关注.高等学校的管理必须要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而作为学校的重要组织学生是学校管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更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重要体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是要把法律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最高依据,从管理者的角度体现一种法治精神.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通过对管理主体、管理权限、管理行为和管理监督的协调、规范和引导,以此来保障管理秩序,实现育人的过程.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是一个系统的结构体系,包含多方位的子系统,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要严格按照驾驭法律、法规的原则来进行,从建立法规的运行层面上的法治系统,以此促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实现.完善的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体系应该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充分建立健全符合学生管理规律、符合学生利益、形式多样、系统有序的法律法规制度,力争做到规范化、权威化和可操作化,其次在执行方面要严格,确实做到有法必依,另外要充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司法审查制度,加大监督和审查力度,增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

三、法治理念下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途径

(一)在高校学生管理中树立独立平等的现代法治理念

确立高校与学生之间独立平等主体的法律关系理念是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首要考虑因素.一要强化司法主体平等的理念.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由于学生自费就学、自主择业,学校收取费用、提供怎么写作,客观上造成了高校与学生之间形成了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属于司法性质的法律关系,在法理上要求法律主体地位双方是平等的,它要求双方必须平等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要明确公法主体的平等地位.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与学生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校内行政法律关系,而属于校园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三要重视高校管理者与学生之间人格的平等.

在我国,由于老师的威严和学生要对教师绝对服从的传统教育心理影响,教师和学生在地位、人格上是不平等的,表现在管理上,则是高校以教育学生的名义任意制定游戏规则.在信息来源多元化以及人格平等成为社会共识的新形势下,这会扼杀学生的个性自由和创新精神,诱发学生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因此,高校管理者应重视从人格平等的基本观念出发,做到把学生看成是有主观能动性的,有感情、有思想、有独立人格的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可以任意摆布的工具,构筑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

(二)高校自身及学生管理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正确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高校的日常管理应该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校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奖惩措施进行严格的自查和审核,使之与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相符合,适应变化了的现实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使学生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坚决防止学校的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失去效力,损害学生的正当权益,据此管理教育学生,处理违纪违法学生.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真正将学生作为一个平等看待,这才是我们需要的一种符合时怎么发表展要求、体现现代法治意识的教育理念.此外,学生管理人员即辅导员要加强自身理论知识的学习,要知法懂法、懂管理,在日常教育、管理、怎么写作活动中,以及处理学生违纪违法问题都要依法行政,依法育人.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提高处理涉法问题的能力,真正把教育、管理学生与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紧密结合起来.既要严格教育、管理学生,又要尊重和平等对待学生,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要重视对高校学生守法精神的培养,加强法律意识.

学校教育工作中应培养大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再次,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要正确对待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

【参考文献】

[1]潘荣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与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D].南京师范大学,2004

[2]党立倩.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探析[D].兰州大学,2007

[3]张玉辉.高校自主管理与学生管理法治化研究[D].天津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