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近现代法律移植成功之要素

更新时间:2024-04-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3702 浏览:58810

【摘 要 】日本近现代的法治进程,就是一段成功的法律移植的教学案例.而在这段成功的案例中,绝对不可忽略的便是第一次法律移植:明治维新时期对法国法、德国法的成功移植.这次法律移植对整个日本的近现代的法治进程,乃至日本的崛起,都有着开创性的意义.而同一时期,相邻的我国几乎重现了日本这一次法律移植的整个过程,但结果却是大相径庭,因而,文章重点探究日本近现代法律移植成功之要素,以期探讨我国法律移植中的得失.

【关 键 词 】日本;民治维新;法律移植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6-008-01

日本民治维新时期,法律移植成功的要素,不仅在于其高超的技术,例如对移植对象的选择、法律移植本土化的改革,也在于日本民族特有的国民性,及其当时所处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

一、日本的国民性分析及其对法律移植的影响

早在孟德斯鸠的专著《论法的精神》中,其既已设立了专章“法律和构成一个民族的一般精神、风俗与习惯的那些原则的关系”来阐述法律与国民性的关系.文章也试图以此种方式阐述其之间的联系.

(一)地理环境导致日本国民更具有忧患意识

自然主义思潮中的地理环境论是指地理环境是决定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地理环境、气候、空间地理对人的体质、性格、国民性的影响.

日本地处亚欧大陆东端,四面环海,境内多山,四季分明,雨量较多.并地处太平洋火山带上.由于此种独特的地理位置,导致其国内资源短缺,火山、地震频发.因而,日本国民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集体主义意识.

(二)经济制度使得日本国民善于效仿和继受

日本的经济属于外向型产业,对他国依赖度较高,这使得其国民具有深刻的拿来主义,资源不够时,将目光投向海外,是其一贯的选择,在这种单向依赖关系中,日本国民崇拜权威,尊重强国,擅于继受和效仿.民治维新初期,日本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效仿的对象本来源于法国,但经过一番考察,最终,日本政府选择了普鲁士德国.

(三)多元的文化导致日本国民的包容并蓄

日本的文化就犹如其国家的语言一般,乍看之下,有着浓重的中华文明的痕迹和近代西方文明的影响.深刻的打上了“舶来”的烙印.但是若你细细品读,却会发现这是完全不同的文字、完全不同的景象.来源中国汉字草书的平检测名早已失去了其原有的读音和意义,源自近代西方的语言发音也加入了日本独有的发音特征和拼写方式,一切取材于林的细枝末干不知何时已经重新组合,焕发了新的生机.这种文化的多样性使得日本国民更容易接受新的知识,相较于传统的中国更为包容并蓄.

二、民治维新中日本在法律移植对象上的选择

在法律移植对象的选择上,日本不仅派出考察团赴欧美各地进行实地考察,还着手翻译西方各国法典,开办法律学堂,以期对西方诸国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以此来客观、理性的选择更适合自我的法律移植对象.正如前文所述,大陆法系中的优秀代表成为了日本法律移植的主要对象,但在发电编纂时,也海纳百川,多方吸取经验.例如《民治民法典》参考了欧洲十八国的民法典,《民治商法典》也吸收了英法商法典的精华,同时,保留了日本商业中的传统习惯.这种多元的法律移植及广泛的借鉴各个区域的法律制度,对日本近现代的法治进程有着极大的帮助.

三、民治维新时期日本法律移植及其本土化

法律移植的“本土化”,简单说来,是指对“拿来”法律制度,经过修改,使其更为适应本国的的过程.民治维新时期,日本的法律移植更为注重本土化,与西方国家不同,日本深受儒家文化影响,长期以来,家族本位、恪守尊卑的精神占据社会主流地位.这种社会形态的不同,也导致了在法律适用上的不同.以当时“六法”中的民法典为例,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的旧民法典(也叫保阿索纳塔民法典)一经公布,即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在最初主持者江藤新平“误译亦不妨,惟需速译”的指导思想下,旧民法典基本上照搬自法国民法典,完全违背了日本原有的风俗民情、传统习惯,尤其在家族法方面,忽略了日本所固有的以家族为本位的家族主义,而照搬了法国以婚姻为中心的个人主义的社会法.也难怪其遭受各界评批,并最终导致实施流产.而与此相对应的“民治民法典”在旧民法典的基础上,在家族法部分保留了大量的传统习惯,具有浓厚封建色彩的家族制度被保留下来,“民治民法典”在财产权部分的时代性和家族法部分的封建性都与当时的日本社会环境高度贴合,因而,得以适应,对当时日本的法律制度和社会经济都起到了正面的影响.其后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也较好地适应了彼时的日本国情,至此,日本所移植到“六法”也成功的建立起来.

四、结语

最后,我们应该认识到,日本民治维新时期,之所以能够取得法律移植的成功,一方面是日本国民性及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本身具有非常有利于法律移植到成功,另一方面日本总是能较好的将国外的法律文化、制度、技术与其自有的社会环境相融合.这给我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的带来了莫大的启迪.当前,我国应该秉着兼容并蓄的态度,虚怀若谷,引进外来法制,做好法律移植本土化,否则,法律在中国这个法律文化博大精深但又略显传统、保守的国度里,任何外来法制都必定难逃被抛弃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