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立法:我国关于体育教师配备的政策法规其讨

更新时间:2024-04-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152 浏览:12521

摘 要:本文以有关体育教师配置方面的政策法规为重点,对我国体育教师配置政策的内容进行描述和分析,以体现关注体育教师特点和专业发展的政策认识立场,通过较为系统地梳理我国有关方面的政策法规,以期突出政策方向,为有关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奠定基础.

关 键 词:国家立法;体育教师配备;政策法规

中图分类号:G633.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2410(2014)02-0042-02

到目前为止,我国一些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工作文件以及大量实际做法中,可以观察到:国家针对体育教师需求和有关事务方面,存在着一套指引各级行政、学校和体育教师个人行动的目标、路线、方针与措施的体系.但是,目前学校体育是否已经达到了法制化水平,能否说已经在走向法制化的发展道路?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一、中国有关体育教师配备的立法之路

在实践上,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目的而制定和实行的与体育教师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条例的相关政策内容并不鲜见.这些政策法规为体育教师工作、生活和发展创造了比较清晰的社会环境,也为有关学校体育工作提供了足够的政策指引与行动框架.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已制定了若干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以保障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其内容是在关于体育教师的岗位配备、体育教师的任职资格要求、体育教师待遇与工作职责和体育教师培训等在多角度上进行,本文主要就关于体育教师的岗位配备政策法规条款进行回顾.

1990年3月12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八条标志着《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发展学校体育教育,随着教育对培养身心健康的青少年的关注,体育教师作为体育教育的组织者与实施者的地位逐渐显现.女性体育教师数量和规模的规定,说明教育公平引起了政策的关注.1998年12月《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规定了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条件、行为和标准的目标,随着我国各级各类教育的飞速发展,体育教师配备的要求,对形成良好的维护教育教师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2年6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农村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几点意见》第二条针对农村学校体育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是制约农村学校体育工作开展的瓶颈,进一步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配齐体育教师.规模较小的农村小学,可采取中心校体育教师巡回教学和教师经过培训上岗的方式解决师资问题.2003年4月《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办法、标准及评分的通知》,相关规定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了体育教师配备工作,推动建立了中国特色的学校体育政策法律体系.2004年11月《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通知》教体艺[2004]10号和2006年12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教体艺〔2006〕5规定都显示学校体育课程开设的要求有两个:一是学校教育中离不开体育教育,说明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为培养具有健康体魄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二是体育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是保障体育课程效果的必要条件.

2008年6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其中规定了中小学校体育教师配备比例基本标准.在当时以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大力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历史时期,根据不同学段的班级数额配备体育教师是最佳的方式.为此,《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规定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是科学的,并为各级学校配备体育教师提供了充分的参考依据.规定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3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和2011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教师队伍中的学科分布,为进一步落实体育教师编制和加强偏远农村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提供的措施保障.

2012年10月《国务院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规定:第三方面,落实加强学校体育的重点任务,第6条规定:“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制订并落实配齐专职体育教师计划,多渠道配备好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1]在通知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宗旨与目的基础上,规定了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类学校配齐专职体育教师的具体要求.

以上政策法规的条款是对体育教师岗位要求和配备标准的基本保障和依据,即学校体育工作对体育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的信息和资料.我国其他的法律法规如《教师法》《教育法》《体育法》《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均设有关于教师的专门条款,核心都是促进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和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学校体育实践是建立和发展相应政策法规的源泉,相应政策法规的制定是学校体育实践的保障.20多年来,关于体育教师配备的相关政策法规是在数量上不断增多,但存在一种重复现象.

二、对我国关于体育教师配备政策法规的探讨

讨论一:我国关于体育教师配备政策法规的执行状况

虽然目前我国在很多的政策法规中都有关于体育教师的专门条款,各地在贯彻落实和实施相应的法规中,采取的一些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出于种种原因,相应政策执行力还有待加强.

2002-2009年,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的县(市)体卫艺教育的管理职能不到位,既没有设立专门机构,也没有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体卫艺工作;农村普遍缺体育教师,而且流失现象严重;很多中小学是由其他学科的教师任教,这不仅直接影响到体育课程的开课率,影响到课外活动的正常开展,也影响到体育课堂教学质量.[2]-[7]2009年6月25日《中国教育报》“阳光体育凸显教师缺乏之痛”一文列举了“如广东省现有体育教师10047人,其中专职体育教师不足40%,农村学校80%以上为体育教师,以国家标准计算,实际缺额专职体育教师.”[8]

2011年4月7日《中国教育报》李小伟撰文题为:《“每天锻炼一小时”遇困境,全国体育教师缺口30万》“重庆市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该市小学缺体育教师47%,初中缺35%,高中缺61%.教育部最新统计表明,我国现有大中小学体育教师41万多人,按照国家开齐开足体育课的要求,还需要30万名左右的体育教师.”[9]

我国相关体育教师配备的政策法规在法治化进程的努力已经20多年,从上面的国家教育督导公告和相关报道,能够罗列学校体育实践当中许多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措施、成效和问题.存在主要问题主要反映在对学校体育工作的认识仍然有待进一步端正和提高,在学校教育的各项工作中,还没有把体育教育摆到应有的位置上.体育教师的数量一直处于不足状态,从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的状况看,我国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体育教师缺编严重.所以,在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本文认为目前我们很难从一种重要性认识的视野来做分析与判断,这似乎距离科学地认识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还有一段路要走.

讨论二:影响相关体育教师政策法规执行力的因素和解决策略

近年来,关于学校体育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说明执行力度不足.可能的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策法规执行受执行部门主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政策部分执行,另一方面是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但是如果对于学校体育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仅就上级的主动检查和下级的工作汇报等行政监督的形式,没有社会多元监督和相关利益者监督机制,会出现“走过场”现象.

所以,要解决我国体育教师的法规政策的落实不到位,执行力不足问题,必须从制度入手,通过建立更加有效的机制,才能够予以保证.如果地方政府、教育及体育行政部门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形成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机制.相关体育教师配备的法规政策的落实就可以严格被监督,学校在落实各项政策的过程中就不会打折扣,政策的实施效果就会显著.


讨论三:注重体育教师立法的规范、统一化、综合化建议

在上述规定之中,体育教师数量配置作为立法体系中的核心政策法律,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体育教师权利和义务的相应规定并没有配套措施加以落实,由于相关政策法规本身存在着大量的呼吁性而非具备相应处罚规定,大量规定还是停留在呼吁性阶段.在一定程度上这些条款仅仅是体育教师配置规定的综合化,使规定重复而缺乏独立的立法意义.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职责不清、分工不明,存在着观念和行为的差距,预防机制并未建立等问题.上述规范的执行机关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混淆不清,导致职责不清,出现规范实施的真空.因其行为的普遍性而使管理部门无法严格依法处理;因此,今后仍然就这一部分的内容需要认真进行研究.

目前体育教师立法存在着依附性、散在性等特点,而且过分依赖于通知等在法律层次和效力上过低的文件.因此,应当使体育教师立法相应地构建一系列违反行为的处理制度,建立相应系统性的事件处理制度法规.在此过程中,教育管理部门、学校、体育教师本人应当予以特殊重视,在相应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和建议中担当起主要作用.

综上所述,回顾我国学校体育相关体育教师配备的政策法规发展道路,目前可以说是一种有重复而无实质发展的现状.体育教师配备的政策法规要想切实落实,如果没有在机制上的改变,学校体育相关体育教师配备的政策法规制定会是一种重复现象.建议建立明确的体育教师配备政策的负责机制和体系,在这个机制和体系中,必须明确体育教师有关政策的制定与规划、政策的推行和实施、具体执行和落实,直至效果的监控、评估与反馈整个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