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防洪法

更新时间:2024-03-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876 浏览:5010

在人类生活进程中,洪涝灾害向来就是人类最常面临的自然灾害.那么,我国古代是如何防治洪水的呢?

在宋代,吴江(今江苏省苏州)上立有两座水则碑,建于1120年.水则碑分为“左水则碑”和“右水则碑”,左水则碑记录历年最高水位,右水则碑则记录一年中各旬、各月的最高水位.当时规定,水位相当于一划,无论高田低田都不会受灾;超过两划,极低田地受灾;超过三划,低田受灾等超过七划,极高的田地也会受灾.从水则碑我们可知,宋代为统计汛期农田被淹面积,已建立了水位观测制度,这也是我国观测水位直接为农业生产怎么写作的最早记载.

金朝泰和二年,《泰和律令》颁布全国执行.其中的《河防令》是我国现存最早的防洪法规,其主要内容有:第一,明确划定了黄河和海河等水系的防汛起止期限,将“六月初至八月终”定为“涨水月”,规定这期间沿河官员必须轮流“守涨”,不得有误.第二,规定朝廷每年都要派出官员,在汛期到来之前沿河检查,督促沿河的州、府、县落实防汛规划措施,维修加固堤防.第三,规定河防紧急时,沿河州府和都水监、都巡河官等应共同商定抢险事宜.第四,奖功罚罪,沿河州、府、县官员防汛无论有功还是有罪,都要上报,由朝廷据情处理.


元代时,朝廷还根据自然条件设有陆站、水站、轿站、步站等报警驿站.东北地区由于路况差,故设有狗站.原来,我国元代很重视发挥狗的作用,训练狗作为通信报警工具,用于报告水警的狗最多时达3000条.当时,在辽东、黑龙江下游等地区就设立有15处狗站用于报告水警.

清代顺治十六年至康熙十六年间,黄河、淮河、运河部分河段连年溃决,水灾严重,为防洪,便产生了“水报”.顾名思义,所谓“水报”即“水汛的警报”.据史料记载,水报的运作形式其实是和兵报相同的一种加急快报.当河流上游连降大雨河水陡涨时,当地的官长便将水警情报书于黄绢,并用黄布裹包、盖上印信,然后由水使乘六百里快马昼夜兼程下送.下游接报后,立刻加固堤防,疏散人口,做好防洪的准备.

编辑/王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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