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是社会最基本的财产制度

更新时间:2024-04-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294 浏览:21873

杜润生先生在20多年前就是我的领导和导师.拜读了他以89岁高龄亲笔写就的这篇讲稿,真令人感叹杜老确是宝刀不老.我国当前的“三农”问题错综复杂:农产品供给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局面,而农民的收入增长却陷入了改革以来最为严峻的困境;农村的发展正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却又迎面刮来了加入WTO的旋风.如何在这扑朔迷离之中把握住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方向,深思杜老提出的这四个问题,确有使人醒脑明目之效.

城乡经济的“二元结构”,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大国,显然不是短时期内就能解决的问题.但关键是必须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发展,否则就不可能逐步改善农业、农村、农民的状况,也不可能有整个国家和全民族的现代化.研究和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显然不能离开这个前提和背景.粮食问题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始终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前虽然粮食供过于求,但我国人增、地减、水缺以及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乃是相当长时期内的必然趋势,故仍不可掉以轻心.而我国粮食问题的特殊性,不仅在于需求总量大,更关系到亿万农民谋生和生态环境保护这样的复杂矛盾.基于此,杜老提出对粮食“不应拒绝进口,但也不可存过度依赖进口的心理”,提出以努力增加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换取土地密集型产品的思路,是完全符合国情的真知灼见.


杜老在本文开宗明义就提出:中国最大的问题还是农民问题.而在文中他又进一步论及当前的农民问题,实质是农民的收入问题.如何增加农民的收入?杜老提出,不仅要有农业自身的结构调整,要通过工业化、城市化来转移农村人口,更要以科学知识武装农民,培育人力资本,使农业朝知识经济的方向发展.8亿农民的整体收入水平当然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飞跃性的提高,增收的途径也必然是多样化的.但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实现我国农业的跨越式发展,这就不仅是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而且也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农业的根本出路.

这样的发展道路应当选择什么样的经营体制?杜老毫不含糊地认为“家庭经营制必须保持稳定”.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小,这是农村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因此,想扩大耕地的经营规模,与其说要“动地”,不如说必须先“动人”.只有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了,耕地使用权的流动和集中才能水到渠成,否则就必然出乱子.

杜老主张用法律来保障农户对土地的承包权,这决不是他偏爱农业的小规模经营,而是主张充分尊重农民在承包期内对土地的各项合法权利,让农民依法自己作主来决定对土地的使用方式.有人以为是家庭承包经营妨碍了规模经营的发展,而事实却恰恰相反.正是由于没有真正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没有真正保障农民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应有的各项合法权利,才导致了没能发育起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机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制度是社会最基本的财产制度.从未见过有哪个国家能在社会财产制度的频繁变动中实现财富积累、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