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社会结构演变的历程

更新时间:2024-03-2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263 浏览:12853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社会进入了社会转型加速期,传统农村“乡土社会”迅速转向“新乡土社会”.“乡土社会”具有乡土依赖、聚村而居、家族归属等显著特点.在向“新乡土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农村居民的乡土依赖性降低、乡土意识逐渐式微、家庭规模小型化且发生了功能转向.这一社会转型过程是理解当前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基础,也是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前提.

关 键 词 :农村;社会结构;乡土社会;新乡土社会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l003-4161(2012)05-0134-04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社会转型过程包括:社会结构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两个密切相关的过程.社会结构转型是指中国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转型过程,是工商怎么写作业在社会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的过程;经济体制转轨是指中国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是国家主导下的市场化过程.社会实践结构的这种历史性巨变反映在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就体现为传统农村“乡土社会”向“新乡土社会”的转型.

一、传统中国农村的乡土社会

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造就了其“乡土”特征.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把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性质理解为“乡土社会”.此后,“乡土社会”便成为人们对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性质的基本判断.“乡”和“土”是理解乡土社会的两个关键字:“乡”是一个标志特定地域文化和情感归属的概念;“土”是一个标志特定地域范围的概念.“乡土”合在一起则指特定地域范围及人们对此特定地理区域及区域亚文化的某种特殊情感关系.“乡土社会”是理解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结构的一把钥匙.与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生产方式相联系,乡土社会具有土地依赖、聚村而居和家族归属三个显著特点.

(一)土地依赖

在乡土社会里,土地是至关重要的.乡土社会中“‘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农村居民对基本生活资料——粮食作物的依赖和基本谋生手段——种植业的依赖,转变为对土地本身的依赖.正是由于与农民的生计息息相关,土地才成了农民问题的关键.正如斯科特所说的“对土地的控制成了权力的关键基础,在同寻求获得小块土地的佃户的交往中,土地所有者的地位得到了加强”.虽然斯科特讨论的是东南亚殖民地时期佃户和地主的关系问题,但土地问题背后所映射的权力关系则是仍然适合于传统中国农村.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均贫富、等贵贱”,还是“耕者有其田”,其所指向的都是土地问题.历史上,中国革命的关键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土地问题,谁解决好了土地问题,谁就赢得了天下.因此,“土地是调动农民和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土地问题也是农民问题中最敏感的问题,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二)聚村而居

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村居民的活动范围非常有限.农民对土地的半人身依附关系、不发达的工场手工业和工商业、落后的交通通讯工具等都大大限制了农民的活动范围.往往是若干户相互联系的人家聚居在一起,形成一个村落,在长期的交往中形成了一种共同的村落文化和非正式制度.村落之间少有往来.聚村而居会产生两个直接后果:第一,生于斯长于斯的村民之间互相熟识,形成了一个“熟人社会”,村庄内居民的社会行动更多地受当地长期形成的村规民约、习惯法等支配;第二,由于村民之间互相熟识,并因生产、安全、情感等需要相互依赖,从而形成对村庄的归属感和依赖感.前者形成村庄的“礼治秩序”,后者形成村民的“乡土意识”.“礼治秩序”所展示的是文化传统和非正式制度的巨大力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可以说是个‘无法’的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这里的“礼”就是一种长期的文化积淀所形成的区域亚文化及其制度表现形式——非正式制度.“乡土意识”体现了村落居民对养育了他的村落的归属感,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相应地,一方人也会依赖于一方水土.农村居民这种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的依赖根深蒂固,“乡”也成为联系来自同一地区互不相识的人们间一种天然的纽带.这种联结纽带背后所维系的是聚村而居的生活方式所形成的村庄认同及其延伸形式——村落认同、地区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

(三)家族归属

在西方,“家”一般是指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中国文化中,“家”的含义比较模糊,在西方“家”概念以外,中国的“家”还可能包括兄弟姐妹、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叔婶姑姨等远近亲疏关系不同的其他社会关系.中国传统家庭“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小天地,是一个微型的邦国”.在多数情况下,“家”实际指的是家族或宗族.在中国文化中,个人从来都不是意志自由、行为自决的独立个体,庞大的“家”结构把个人的社会生活完全纳入了家族的整体意义结构之中,从而成为家族整体结构的一部分.个人和家族共同体之间形成了一种互依关系,各家族之间则相对独立.中国的家族和家族主义引起了文化人类学家浓厚的兴趣.弗里德曼研究指出福建和广东家族组织度比较完善的三个可能原因:水稻种植、水利灌溉和边区环境.这种概括与费孝通对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的概括都强调了农业生产和居民安全两个因素的重要影响.许娘光通过中国、印度和美国家族的比较研究认为中国人具有情境中心和相互依赖的处世观,他们“倾向于在家庭这个人类初级社会群体中来解决他生活中的问题”.林耀华则认为外界环境包括组织、物质、技术及家族内部主要成员更替是家族组织发展变化的影响因素,并指出在家族组织的发展变化中文化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制约着每个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一个人必须与其他哪种人往来,因而也就为他的体系和结构组成提供了基本的规则”.强大的家族力量不但维系着中国的家庭稳定,也复制了千百年来形成的社会关系.每一代人都按照上一代人培养他那样教育他的下一代,这种对家的依赖和忠诚构成了中国人行为的意义基础. 费孝通在研究中国的乡土社会时提出了“差序格局”理论,把中国社会比喻为“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离投入点越远,圈就越大,关系也就越远.费孝通由此认为中国社会是一种“自我主义”.这种自我主义的核心就是居于中心的“我”,而一圈圈的波纹则是与“我”的不同关系.虽然表述方式和研究重点不同,但费孝通与弗里德曼、许烺光、林耀华所讨论的核心问题是一样的,都是中国的以“我”为中心的家族关系.

中国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对乡土的归属和对家族的依托使传统农业社会形成了一个相当封闭的、低流动性的社会结构,一般情况下,农村居民不愿进行社会流动.在社会流动过程中,农村居民即使因各种原因离开家乡,终老之后仍然要以各种形式回归村庄,被称为“叶落归根”,这里所归属的是村庄,更是家族.

改革开放以来,快速而广泛的社会转型过程不可避免地扩展到广大农村地区,开启了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结构的快速现代转型进程.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农业税的取消、逐年加大的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以及20世纪90年代以来风起云涌的进城务工浪潮等因素交织在一起,共同促进了近年来中国农村社会的结构性巨变.“分散和封闭的乡土社会已越来越深地进入或者卷入到一个开放的、流动的、分工的社会化体系中,与传统的封闭的小农经济形态渐行渐远”.乡村经济结构、社会关系、家庭结构等在社会转型期所发生的显著变化使得“乡土社会”已经无法概括当今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状况.贺雪峰提出“半熟人社会”来指称结构巨变中的中国农村社会;陆益龙则提出“后乡土社会”概念;黄家亮等用“新乡土社会”来指称快速转型中的中国农村社会.本文以为,用“新乡土社会”来概括加速变革中的中国农村社会,明确地指涉了中国当前社会结构的新特质,也表达了新乡土社会与传统乡土社会的连续性,比较贴切.因此,本文沿用这一表述,认为中国农村社会转型就是从“乡土社会”向“新乡土社会”转型的过程.与上文所讨论的乡土社会的三个特点相联系,本文从经济结构、文化结构和家庭结构三个方面分析“新乡土社会”的特点.

二、新乡土社会的经济结构:人地关系与农户收入结构的变迁

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伴随着国家的整体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以及持续存在的工农业“剪刀差”迫使农村劳动力开始流向劳动收益更高的工业和怎么写作业部门,从而减少了农业从业人口,缓解了由于农村人口增长而日益尖锐的人地矛盾.图1是1990--2010年中国乡村从业人员与乡村人口的变化情况.

与乡村人口的减少相应,乡村从业人员中非农从业人员的比重却逐年升高,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成为乡村非农就业的首选,其就业人员比例逐年上升,到2010年,达到乡村从业人口的38.37%.乡村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也成为农村非农就业的重要形式,到2010年分别达到乡村从业人口的8.08%和6.16%.图2反映了1990--2010年中国乡村非农就业情况.

传统农业种植业从业人员的减少和乡村非农就业人数的稳步上升反映了农业在农户家庭经济结构中重要性的下降.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乡村农业从业者中,也出现了大量的兼业行为,即通过家庭兼业手工业及副业生产,以及在村庄、乡镇及周边地区“早出晚归”或短期外出从事其他非农产业.这种兼业行为和外出务工一起促进了农民从传统的低效率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这不但改变了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民对土地的强经济依附关系,而且改变了农户家庭的收入结构,促使农民的收入增加,实物收入减少.表1是1985—2010年以5年为间隔的中国农村居民收入构成状况.

由此看来,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居民收入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其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家庭收入结构中的比重增加,相应地,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逐渐降低,农业和非农收入的重要性正在发生逆转.这表明,外出务工的工资收益已经成为农户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2011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6977元/人.由此看来.农村劳动力人口大量外出务工和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改变了传统农村的种植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甚至全部收入来源的收入结构,从而使农民与土地的传统依赖关系出现了部分松动,土地不再是农民的唯一“命根子”.无论是地广人稀的农村山区、还是人口稠密的平原地区,都出现了势不可挡的进城务工潮流,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农户家庭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收人结构变化必然带来农村社会关系、社会观念的结构性变迁.

三、新乡土社会的观念结构:乡土意识的式微

传统乡土社会中,居民对村庄和家族的认同感构成了农村居民生活意义的基础.村民的村庄认同可分为两种类型:自愿认同和强制认同.前者是特定地域(村落)居民在长期的社会化过程中内化的自觉自愿的村落归属感和认同感;后者是基于村落地方性文化和非正式制度的强大压力而被迫表现出来的对村落的归属和依赖,是一种表象认同.当社会结构处在剧烈变动的社会转型时期,基于不同认同方式村庄成员对外来文化的反映也各不相同:基于自愿认同的居民会对外来冲击产生排斥和疏离反应;基于强制认同的居民的反应则是对村庄的疏离和对外来新生事物的接受.这种认同差异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主要表现为年轻一代和老年一代之间在乡土意识和家族归属感上的巨大差异.随着青年一代的成长和地方话语权的代际转移,乡村的地方文化和非正式制度环境也发生了重要变化,这种变化最主要的就是乡村居民对村落和家族的归属感和依赖感的降低.

自20世纪80年代末“农民工”现象出现以来,中国以农民进城务工的形式进行的城乡社会流动已经有20多年历史了.虽然20年来到底有多少农民工进城务工,没有统一的统计数据,但是中国的农民工可区分为若干代,并存在明显的代际差异却几无争议.本文把中国的农民工区分为两代:第一代农民工和第二代农民工.两代农民工的区分大体上以出生年代区分为“80前”和“80后”两个群体.两代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的动机、务工形式、务工待遇、务工去向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在外出务工农民中,第一代农民工是外在压力驱使的结果,其外出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户家庭日益增长的支出需要同家庭收入来源单一且数量有限的矛盾,这是家庭作为生产和消费的基本单位,在现有的生产体系内无法生产出家庭经济支出所需数量的收入,是“硬预算约束”的结果.进入21世纪以来,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新一代农民逐渐成长起来并成为外出务工的主力军.第二代农民工基本接受了完整的义务教育,其“库存知识”与第一代农民工明显不同,也容易接受新生事物,其外出务工的动机不再是挣钱回家盖房、娶妻生子,而是脱离农村.新一代农民工在职业期望、个人权益保护、城市人的身份认同、创业知识学习需求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特点.和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表现出更高的职业期望、融入诉求和个人发展期望”.如果说第一代农民工外出务工主要是一种经济生产行为;那么,第二代农民工的务工行为则可视为一种人力资本投资.他们可以承受城市的排斥与疏离,也可以承受城市生活的窘迫,就是为了能够使自己在城市立足,从而成为城市居民的一员.有学者对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中西部地区四个城市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把农民工按出生年份分为1956—1966年、1966—1976年、1976—1985年三个组别并研究了不同组别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动机,发现农民工的出生年代与生存型动机负相关、与个人发展动机正相关.在新一代农民工中,大约有40%的人外出务工是为了寻求个人发展,这一比例在前两个组别中分别为6.7%和22.4%.谋求在城市中立足.获得个人发展已经成为第二代农民工的主要务工诉求.

新一代农民工务工诉求变化使新生代农民工把在城市落脚、融入城市生活作为自己外出务工的基本目标.务工动机的改变直接改变了农民对传统村庄和家族关系的依赖关系,其个人认同的基础正在发生静悄悄的革命,传统的“叶落归根”的乡土意识逐渐式微.虽然很难清楚分辨农民外出务工和农民对乡土依赖程度的降低那个是因、那个是果,或者是其他复杂的因果关系,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二者之间存在一种选择性亲和关系,并且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的中国农村不可逆转地发生了.

四、新乡土社会的家庭结构:家庭规模与结构的变化

家庭既是一个经济单位,也是一个基于血缘和姻缘关系的社会共同体.在中国历史上,家庭一直是兼具生育、经济、政治、教育、情感等多重功能的社会基层组织,而且,家庭总是和家族、宗族等组织联系在一起.20世纪80年代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行使家庭重新成为独立的社会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结构调整和分化的社会转型时期,家庭的形式和功能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费孝通对江村家庭结构变迁的研究表明,在1936年时.江村家庭中主干家庭和残缺家庭最多,分别为45.4%和27.6%;到1960年,这一数据分别下降到35.5%和27.4%,核心家庭第一次超过主干家庭,占32.3%;到1984年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分别占43.2%和39.0%,开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值得注意的是,1936—1984年间,联合家庭的比例都没有超过5%,1980年更是下降到0.4%,已经算是凤毛麟角了.由此看来,中国传统社会家庭结构中,大家庭一直是不占主导地位的.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中认为传统中国户均人口数在4~6人之间.基本可以肯定,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家庭结构是以联合家庭为主的.

自1978年以来,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口规模出现了持续下降趋势.1978年,户均人口为5.7人,和费孝通调查研究的30年代江村的家庭人口规模基本一致.到2007年,这一数字下降到4.0人,并在此后多年内一直保持这一数字.按照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农村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来计算,这只相当于一个普通农村核心家庭的人口规模.图3反映了这种人口变动趋势.

传统中国的家庭是一个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的“细胞”,满足了家庭成员多种需要,也是社会人口再生产的基本单位与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家庭规模的缩小必然引起家庭功能的变化.在社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背景下,家庭原有的子女教育等功能逐渐被专业的教育机构承担起来.就目前来说,农户家庭的最主要功能是情感寄托、人口生产和经济核算等功能.人们在解释为什么两亿多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游走却没有引发大的社会问题时,更多地关注了土地的重要性,认为土地这种“零风险资产”构成了农民工的“最低生活保障”,使他们免于成为“绝望的群体”,从而降低了其疏离感和被剥夺感.对于作为“人性的养育所”的家庭的重要性却关注不够.实际上,农户家庭不但是经济单位,也是社会的细胞,承担着社会成员的情感寄托和人性抚育的重要功能.就目前的社会流动趋势来看,农民流动以青壮年男劳动力进城务工为主,其妻子、子女、父母则大部分仍然留在农村,形成“留守儿童”、“留守妻子”、“留守老人”,“农村家庭中最强壮的劳动力被城市工业体系所吸收,但他们代际人口再生产的成本却由农村家庭不成比例地承担了”.家庭承担着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是社会的“安全阀”.特别是在社会结构快速转型,各种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社会转型加速期,这种安全机制的作用更加突出.

五、余论

快速的社会结构转型推动了中国农村传统“乡土社会”向“新乡土社会”的转型.这种社会转型在社会实践层面上表现为一个渐变渐新的连续性.在社会实践结构的快速转型过程中,土地不再是农户家庭最主要的生产资料,而是演变成为一种保障性的“底限生产资料”;农业种植业收入不再是农村居民最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相应地,劳动力外出务工收入和其他非农收入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并呈不断上升趋势.20世纪80后出生的新一代农民成长起来并大量进城务工后,其价值观念和务工动机都不同于老一代的农民工,更多地趋向脱离农村社会和融入城市生活.中国整体的现代化、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直接导致了农村生产方式的变革、传统乡村社会乡土归属意识的式微、农户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及家庭功能的单一化倾向,从而改变了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文化基础和非正式制度环境.这种转变提高了农户家庭的收入水平和物质生活水平、引起了农村居民文化价值观念的现代转型,也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正如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中国农村目前这一社会转型过程也引起了农村的“过疏化”倾向和一系列社会问题,对城乡社会管理都形成了新的挑战.对农村社会转型和农业劳动力非农转移所可能引发的问题的关注是理解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前提.

责编:黄晓梅;校对: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