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与税制改革

更新时间:2024-01-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366 浏览:5845

[摘 要] 关于公共财政的基本理论,包括公共财政的特征、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阵容及其实行机制、公共财政框架完善以及税收在公共财政中的地位、分布实施税制改革应当注意的问题.

[关 键 词 ] 公共财政税制改革

一、公共财政的特征、职能、框架

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有特定的论述.该论述要求分步实习税制改革,并具体提出了实施分步税制改革的八项具体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包括完善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国家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及整个财政制度.

1.公共财政的特征和介入的领域

公共财政的含义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建立的财政收支活动新的机制和新的体制,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制.公共财政的基本点包括:(1)弥补市场失灵的财政;(2)公共财政提供一视同仁的怎么写作;(3)非营利性的财政;(4)法制化的财政.

公共财政涉足于公共领域.从一般的角度讲,公共领域是市场失灵的领域,包括;(1)第一个层次: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与法律、公共工程与支出、公共怎么写作;(2)第二层次:经济的外部性、垄断、分配不公、经济波动、信息不完善等;这两个领域都是公共怎么写作应当介入的领域,也是公共财政应当涉足的领域.(3)从特殊的角度来看,应当联系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看.从市场发育的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需要介入的领域更多,某些私人资本在一些领域无法介入.由经济发展导致的市场失灵领域成为公共财政的第三层次.(4)我国特有的国情:地域广阔、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公有制经济比重大,改制改组的难度较大,必须政府介入.我国的经济发展国情构成我国公共财政的第四个层次.(5)另外,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我国的公共财政的范围还涉及到宏观调控领域.

2.公共财政的职能和机制

财政的范围由政府的职能决定,同时这两者以一定条件下经济体制为前提.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包括政治、社会、文化教育和经济管理职能.基本职能直接配置资源和间接调控私人配置资源的能力.具体表现为,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的能力、稳定经济的能力,维护公平的能力,拉拢经济体制的能力完善经济发展的能力,完善经济体制的能力、法制的能力,对外宣传的能力等八项.政府的这些职能规定着财政职能运行的方向,规范着财政职能的范围.财政职能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公平分配职能和稳定社会发展的职能.除了这些传统职能之外,对应政府的职能的转换,财政职能也有了新的表现形式.

3.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构建

公共财政框架体系至少包括: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构建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完善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的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宏观调控的协调机制;实行权责化的政府会计;建立政府管理信息制度.

关于税收和公共财政关系有三种观点.第一,建立和规范以税收收入为主,以辅助化收入为辅的财政体系.税收收入是基本内容,制度化收费处于辅助地位.采购成为新的金融工具.公共财政应当以税收为主要的手段.因此,公共财政改革以税制改革为基础,其中税费改革是关键和难点.第二,在市场经济中,在总体上税收制度应当保持较高中性,它对配置资源非常重要.保持税收的中性要求依法治税.税收制度也成为财政制度的中心.第三,在公共财政下,政府收入来源于社会的公共收入.政府提供的是个人难以提供的公共怎么写作,这种怎么写作要求与之相对应的无需偿还的财政收入,即税收.税收成为公众取得公共怎么写作的对价.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公共收入的基本甚至唯一的形式.此外,还应当考虑公共财政和纳税人的权利之间的关系.公共财政的直接来源是公众提供的税金,因此公共财政应当保障纳税人的正当权利.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本身就是公共财政的目的.

二、 当前分步实施税制改革观点

世界税制改革有三大理论依据:公平课税论、最优课税论和财政交换论.对于该三项理论能否成为税制改革的理论依据有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

1.关于公平课税理论

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根据收益原则和课税能力原则.理想的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根据综合所得概念,宽税基.既要强调横向公平,又要强调纵向公平.税收公平和税收中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我国进行税制改革应当以公平税负理论为依据.但存在一定问题.税费加上无法统计的制度外收费大约占30%.因此,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合理的借鉴.

2.关于比较有分歧的最优课税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和最优课税理论是获得诺贝尔奖两种财政税收理论.其中强调的最优商品课税、最优所得课税、以及最优商品课税和最优所得课税的最优搭配值得我们思考.尽管该理论中的很多检测定并不存在或者有一些前提,但是这种思路给我们很大启发.比如,应当注意到产品的需求弹性和税率的关系.对于需求弹性较小的应当征收较高税率.这些思路应当值得我们思考.再如,最低边际税率和最高边际税率都应当低一点,应当选择合理区间,这样一个视角具有其价值意义.应当注意税率的调整和效率的关系.此外,维克里较早提出中性税收的思想,尽可能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一方面导致劳动者的逃税动机,另外这样的边际税率在实际中很少得到运用.因此,最优税收理论在某些方面可以借鉴.


3.关于财政交换论

财政交换论和法制已经宪法经济学联系较为紧密.中心问题是如何约束不良政府行为.政府从公民哪里获得财产应当如何限制?税收设计属于宪法问题,税制改革应当属于立宪性问题.税收法定原则等是这种思想的体现.主张应当约束预算和平常所讲的政府权利来源于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等理论是一致的.政府的财政权利来源于宪法,立宪原则还涉及到许多公共财政思路:公债、预算、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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