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探析

更新时间:2024-04-0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030 浏览:21126

摘 要:近些年来,学生与高校之间的法律诉讼案频频发生,这也引发了全社会对高校学生管理问题的关注,现实案例也反映出了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诸多法律风险,主要包括行政法律风险、民事法律风险和其他潜在法律风险.

关 键 词 :高校;学生管理;法律风险

本文为201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法律视角下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ZY20140227

自上世纪90年始,以“田永案”为标志,我国首次出现了学生状告母校的典型诉讼案例,不仅开了对高校内部管理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之先河,而且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自此以后,学生与高校之间的法律纠纷诉讼在全国各地不断出现并呈上升的趋势,其中绝大多数诉讼的内容都与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关.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行政法律风险、民事法律风险和其他潜在法律风险.

一、高校学生管理中的行政法律风险

《教育法》第28条明确规定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九项权利,高校按照《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在行使有关权力时,是行政法上的受委托的行政主体,由于学生不服高校的行政管理或者高校作出的行政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法律纠纷.高校学生管理中的行政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招生录取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

高校的招生录取权是高校依照《教育法》的规定行使的一项法定的行政权.在实践中,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了多起法律纠纷,主要是高校非法不录取和录取后非法取消入学资格引起的.纵观已经出现的相关案例,可以看出高校招生录取中产生纠纷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伤残与疾病、道德品质、分数问题等方面.从这些案例的结果看,因伤残与疾病引起的诉讼,学生往往能够实现自身的诉求,因为法院认为,高校若是因伤残或者疾病没有录取考生将会侵犯学生的基本人权和受教育权,从而会做出有利于学生的判决.而在因考分引起的纠纷中,因法院认为高校因分数问题不予录取考生属于高校自治的范围,不应予以过多干预,因此学生往往不能实现自身的诉求.

2.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

2005年教育部颁布的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将勒令退学与开除学籍统一为开除学籍一种处分,并明确了开除学籍的具体情形.由于开除学籍是高校当方面行使权力的行为,可以视为是一种行政处罚,如果学生不服发生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然而各地法院对是否受理此类案件一直没有形成统一态度,甚至在事实相同的情况下做出截然相反的判决.分析已经出现的案例可以看出,法院判决学生胜诉的理由都是确认处罚程序违法,因此这也要求高校在给予学生惩戒时,必须充分注意到程序的公正,从而确保处罚的合法性.

3.书的发放和学位的授予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

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高校发放书和授予学位的有关权利和内容做了详细规定.高校颁发书和授予学位的行为是经过法律的明确授权,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属于作为授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实践中,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学生因受纪律处分未获学历或学位证书的纠纷和因学业不合格未获学历或学位证书的纠纷两个方面.根据已发生的这类案例判决结果可以看出,法院普遍认为依据《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25条的规定,各高校可以制定将道德、纪律方面的要求与授予学位的条件相关联的细则规定,但这种规定不能超出《学位条例》的规定范围,要符合现行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其内容不得违反上位法有关的原则性规定.学生由于学业不合格而未获得学历和学位的纠纷,主要是因为考试成绩不合格和毕业论文未通过等.根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校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及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为了学校长远发展和竞争优势,学校必然会对学生提出符合自己办学定位的要求,因此高校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提出要求当然属于合理范畴,这一点在司法判决中也得到了肯定.

二、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民事法律风险

高校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从事法律活动.大学生一般年满十八周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与高校交往过程中会发生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也就可能产生民事纠纷.在高校与学生的民事纠纷中,既有侵权纠纷又有违约纠纷.

1.因侵权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法律风险

高校与学生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高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而导致的校生人身侵权纠纷.国家对高校的教育设施设备有相应的安全标准,这些设施设备如果因为高校的原因而出现安全事故导致学生的人身损害,可能引发校生侵权纠纷.二是由于高校疏于管理而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实践中,这类纠纷是最多的,因高校没有尽到管理责任而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高校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引起民事侵权纠纷.三是由于高校的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职务行为导致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纠纷.高校对学生的教育职责都是通过教职工的具体教育教学行为得以体现的,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教职工由于过错导致学生发生伤害事故也可能引发损害赔偿纠纷.

2.因违约引起的赔偿纠纷法律风险

这里的违约纠纷主要指招生简章合约纠纷,在我国,高校自行制定招生简章,其内容一部分是对国家规定的细化,一部分则是高校在有关部门批准下自行决定的.高校的招生简章从其法律属性上看,具备《合同法》中要约的特性,高校自行制定的那部门内容具有典型的合约性质,应是高校和学生之间权利义务的一部分.现实中发生的相关纠纷大多数都是由于高校违反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导致学生不满而引发赔偿纠纷.就是说,如果高校不能及时、正确的履约,从而给学生带来损害时,学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三、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其他潜在法律风险

高校学生管理中除了前面讲到的两大类法律风险以外,还存在着很多其他潜在的法律风险,这类法律纠纷是没有爆发和显露出来,但在一定条件下就会转化为显性的法律纠纷,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几种情况: 1、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对助学金使用的监管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

在我国大学里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等各种奖、助学金,然而由于对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标准的不同理解和高校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过程难以做到绝对公平,因此很容易引发学生与高校之间的纠纷.由于助学金是为了资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应该发放给家庭确实相对更加困难的学生,然而如何认定哪些学生更困难具有一定的现实难度,往往造成个别真正困难的学生没有能够得到相应的资助,加之各高校一般要求获得助学金的学生不能够把助学金用于高消费和不当消费,甚至一旦违反要收回已经发放的助学金,这都可能引发学生于校生之间的纠纷.

2.高校后勤保障管理和怎么写作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

作为在校大学生,每天接触最多的除了自己的老师就是学校的后勤管理和怎么写作人员,如食堂大师傅、楼管阿姨、门卫保安、校医等.高校的食堂是学生每天必去的地方,然而高校的食堂餐饮怎么写作质量往往不能满足学生对优质餐饮怎么写作的需要,饭菜质量和问题极易引起校生纠纷,实际上很多高校的件都是因学生食堂引发的.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非常重要的活动场所,是承载了学生青春记忆的地方,由于学生宿舍牵扯到很多方面,而学生的利益诉求又各不相同,所以在学校的管理规定和学生的要求不一致时,就容易引发校生纠纷.高校的保安怎么写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目前,我国许多高校为了降低成本把学校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保安工作包给了保安公司,保安公司的保安因薪资较低,工作不负责,难以尽到保卫职责.宿舍盗窃案件的频发、校园自行车的频频失窃等就是现实例证,案件发生后各部门往往相互推卸责任,这样就很可能引发学生不满而发生校生纠纷.高校医院一般都存在着医务人员水平不高、设备落后、学校投入有限等问题,校医怎么写作质量难以保证,怎么写作态度也需要改善,因为医疗问题,如限制转院、误诊等,校医院也容易与学生发生纠纷.


高校学生管理过程涉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学生各项评优评先、学生违纪处分、学生宿舍违规物品被没收等方面一旦处理和应对不当或违法,都同样可能造成学生与高校之间的纠纷.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这多法律风险,应该引起各高校的充分重视,只有坚持以生为本,依法治校,充分保障学生的权利,才能够尽可能的避免校生纠纷的发生.